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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黑社会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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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金三角”的鸦片大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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鸦片商人长途贩运充当保镖,他的嫖局的生意越红火,势力就越大。不久,他被缅甸政府抓起来,以为他卷入了“掸帮独立运动”,罗兴汉进了监狱连声喊冤,声称自己历来效忠政府,并不关心“独立”。缅甸政府果然很快将其释放,配给人马枪支,委托他为果敢自卫队队长,让他回果敢镇压“叛乱”部队。罗兴汉“有奶便是娘”,利用政府的“上方宝剑”,趁机击溃和瓦解了杨家武装,自己取而代之,当上了“果敢县人民主席”。

    罗兴汉的荣升,是有其政治背景的。奈温政变上台以后,实行军人独裁统治。反政府武装骚扰不断。作为一种对策,奈温允许掸邦民众组织自卫队,规定20人以上的私人武装必须效忠联邦政府,这种以毒攻毒的办法表面上收编了各路“绿林”,实际上却给鸦片走私发放了通行证。因为,在这穷乡僻壤中,拉得起私人武装的多是鸦片贩子。(后来泰国政府利用国民党残军进攻考牙山反政府游击队,这与奈温的做法同出一辙)奈温拉拢罗兴汉,作为自己的政治玩偶。当时政府当局缴获了罗兴汉集团走私的大量鸦片。缅甸军方情报机关暗中与罗兴汉交涉:只要罗兴汉武装愿意改编成忠于政府的地方自卫队,政府便可以归还他们被没收的鸦片,同时自卫队在掸邦还有权使用政府控制的公路和城镇走私毒品,条件是必须同该地区的反政府叛军作战,罗兴汉当然乐意接受。他以腊戍为中,每年指挥两次运输量在200吨左右的鸦片倒卖,收入甚丰,总在六七百万美元之间。罗兴汉拥有数千匹骡马的马帮从事毒品贩运,他还自建若干个海洛因提炼工厂,有许多宽大的毒品仓库。在罗兴汉手中,鸦片产供销组成了一条龙,他此时成了“金三角”地区第一代“鸦片大王”。

    罗兴汉贩毒有方,极善交际。泰缅老的政府要员、军队长官、海关职员、法庭官员,他大都以金钱贿赂。他的鸦片生意不仅局限于“金三角”,曼谷、仰光、新加坡、马来西亚到处他都设有分部。他自建的罗家军,虽然成份复杂,但武器之精良,战斗力之强,连缅甸正规军也不敢小视。非法的毒品生意靠反动武装来保护,而反动武装又有赖于毒品收入来维持。由于罗家军势力的膨胀,政府当局对此深感不安。1973年,缅甸政府下令,解散所有地方自卫队,上交一切武装。罗兴汉此时羽翼已丰,他拒不理会政府的命令,带起自己的武装,同国民党残部订立秘密条约,互不干扰对方的走私活动,重新与政府军展开对抗。

    1973年下半年,缅泰两国政府在美国的军事援助下,采取联合行动,围剿罗家军,扫荡了他的老巢。罗兴汉逃亡泰国,不久在夜丰颂府落人法网。尔后又被引渡回仰光,判处死刑。原因不是因为他贩毒,而是因为他与反叛分子有牵连,阴谋颠覆政府。罗兴汉旋即越狱潜逃。1974年,他在马来西亚再度被捕,以后下落不明。由于遭到当局的通缉,他只好隐姓埋名,四处躲藏。从此罗家军土崩瓦解,大部分人投奔了坤沙贩毒集团。

    罗兴汉的弟弟罗兴民(LoHsing—minh)曾在缅甸政府军中任职,专门负责与叛军的谈判事宜。有消息说,罗氏兄弟合谋贩毒,如虎添翼。罗兴汉有其弟作内应,也就有侍无恐,频频得手。1980年,罗兴汉获得大赦,并得到了200万缅甸元(约30万美元)的退赔款,他很快重整旗鼓,东山再起,在腊戍和南泡附近重建地方武装,取代七年前被解散的自卫队。仰光当局“放虎归山”的计谋同以前一样,给罗兴汉以好处,允许其使用政府控制的公路走私毒品,条件是必须同叛军开战。此举再次给了罗兴汉以重操旧业的机会,但使坤沙集团十分不安,他们意识到政府在打罗兴汉这张牌,企图利用罗兴汉的实力,与之火拼,从中渔利。这样随着罗兴汉势力的再度扩大,坤沙集团与它的矛盾加深了。仰光政府扶植罗兴汉是“项庄舞剑”,意在分化贩毒集团。

    孤立坤沙,抓住坤沙,将他引渡给美国。所以,罗兴汉重现江湖,标志着“金三角”地区贩毒势力的瓦解和力量的重新组合。

    然而,狡猾的罗兴汉是否甘心被人利用呢?“金三角”未来的形势将更加复杂。

    2.4从“小贩”到“大王”的坤沙

    在罗兴汉与缅甸政府周旋时,另一个更大的武装毒品生产贩运组织——坤沙集团早就在孕育之中了。

    如果把罗兴汉称为”金三角”“鸦片王国”一世的话,那么坤沙则是当之无愧的“鸦片王国”二世了。因为当罗兴汉在“金三角”地区叱咤风云的时候,坤沙还是一个不出名的“小贩”。

    坤沙(KhunSa),1933年出生于缅甸掸邦莱莫山弄掌大寨。

    属有中国血统的缅甸掸族。

    坤沙有三个名字,中文名字叫“张奇夫”,缅甸名字为“关约”,“坤沙”则是泰国名字。坤沙从小未读过书,幼年时使失去了母亲,生活在一个破裂的家庭中。后来由其父亲的一个名叫昆山的亲戚抚养成人。50年代初,坤沙曾一度混迹于流窜掸帮的国民党残部中,学会了一些军事常识和技术。后来,他拉了一支专门护送毒品的小小贩毒武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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