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罪责当罚;二是对这起事件的处理有一个交代;三是这几个是外来人员,处理了不会在当地留下什么后遗症,引发下一次械斗事件的潜在因素。
工作组会议作出决定后,把情况写了一份报告,分送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另外把傅索安六人的罪行起草了一份专题报告,报往内蒙古自治区额尔古纳左旗公安处,要求对六人实施逮捕。
报告送出去后,在等待批复的日子里,工作组担心集体户方面有所察觉,来个“不辞而别”,决定对他们进行秘密监控。为此,工作组专门开会研究如何实施监控,最后决定派一男一女两个干部住进集体户,和知青们来个同吃同住同劳动,同时通知解放军调整警戒位置,在集体户附近设了一个固定哨。为防止知青们察觉,工作组的其他干部也分别住进社员家里,一样同吃同住同劳动。
工作组这些措施要算慎密了,但还是被知青们轧出了苗头。
第一个发现情况反常的是女知青陈冬芳。也许是这个姑娘出身刑警家庭、自小耳濡目染受了影响的缘故,她观察事物很是细心。解放军岗哨位置变更的当晚,她就发现了,马上告诉了傅索安。傅索安还没来得及细细想一想,工作组两个同吃同住的干部已经住进了集体户。傅索安意识到情况似乎不妙,却佯装不知,继续进行观察,结果又发现了一个情况:工作组的“同吃同住劳动”,全部安排在奇玛村,这表明奇玛村使工作组大感兴趣!
傅索安马上意识到:工作组要拿他们开刀了!她仔细回忆了自己以及伙伴们在这次事件中的所作所为,觉得也确实构成了“开刀”的条件。傅索安参加“文化大革命”两年,对这类“开刀”太熟悉了,要么不动,动的,自己就是“大黑手”、“阶级异己分子”、“混进红卫兵队伍的反动学生、现行反革命分子”,再加上还有天津“张厚石事件”那笔账,这就不仅仅是戴手铐的事了,弄得不好脑袋也会糊里糊涂给搬了家!想到这里,傅索安不禁出了一身冷汗。稍稍定神,马上作出决定:我们得逃离此地!
由于有那两个干部住在一起,傅索安不能随便把情况向同伴们通报。不过这难不倒她,她先乘和她们住在一起的那个女干部暂时离开一会儿的机会,把情况向陈冬芳、王慧珍说了说,让她们悄悄告知三个男生。陈、王两人很快就完成了任务。
接着,傅索安又写小条子秘密通知同伴准备行动,具体做法是当晚用酒灌醉两个监视者,然后避开岗哨,逃离奇玛村。
当天下午收工后,傅索安去干娘家,拿来了三斤白酒和十多个鸡蛋、一些腌鱼干,让陈冬芳、王慧珍连同白天逮到的一只野鸡,炒出了几个菜。那两个干部见了不知是怎么回事,坐到饭桌前禁不住探问情由。
费磊说:”今天是我生日,咱们一起喝点酒。”
两个干部一听,信以为真,便和他们一起吃喝起来。但那个女干部不善饮,只喝了一小杯后便再也不肯了。傅索安生怕她起疑,也就不敢执意相劝。那个男干部倒是喜欢喝酒的,知青们斟一杯他喝一杯,而且也没显出醉意,到9点多钟结束时他还头脑清醒,走路平稳。但是过了一会儿往炕上一倒就呼呼大睡了。
金国安、李白波、费磊三人见他睡熟了,马上把他按住,用事先准备好的绳子将四肢绑住,他竟犹自打鼾。
那边女卧室里,傅索安接到金国安等人发的信号,马上从被窝里跳出来,和几乎是同时起来的陈冬芳、王慧珍两人把那个瘦瘦弱弱的女干部扼脖颈捂嘴巴地按住,同样绑上,还用毛巾把嘴巴堵住了。
晚上11时许,傅索安六人离开集体户,避开岗哨的视线,逃离了奇玛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