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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的科学怪杰鲍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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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飘泊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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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自己的名誉、精力、声音和文字一而再三地为苏联人献媚和效劳”。

    多少年来,《国民评论》说了不知多少比这还要难听的坏话,但是,这一次,鲍林的态度改变了。1962年夏天,他在白宫前示威后几个月,鲍林在和平运动内部受到一些人日益严重的排斥,这些人将他视作激进好斗的人,认为他的禁试热情过于招摇了。这一次,他对巴克利的冷嘲热讽之所以不能容忍,可能是因为他情绪处于非常沮丧的状态,也可能是因为刚好碰到这样的时机:1962年,他的几宗要求赔偿的诉讼进展顺利,他感到,上法庭似乎是杜绝对他的活动进行歪曲报道的一种有效的手段。

    1962年8月,巴克利收到了鲍林的律师米歇尔·列维·马塔从纽约发出的一封信。信中通知他,要是不在报上为“同伙人”一文作出更正和道歉,鲍林将以“恶劣诽谤”的罪名向法院起诉。巴克利将这封信转交给该刊的出版人威廉·拉什。拉什回函称:“鲍林要是认为《国民评论》对他进行了诽谤,那就大错特错了。《国民评论》杂志谁也不认识鲍林,甚至谁也未曾与他谋过面。”拉什还说,他们的杂志乐于更正任何不实之词。几个星期以后,《国民评论》又发表了一篇简短的社论,标题是“你是否受到了莱纳斯·鲍林的控告?”。文中提到鲍林已经“搬出了他的律师们……看来是要花一点时间同时做两件事,一方面是鼓吹与敌人合作的外交政策,另一方面是要诋毁那些反对他观点的人……”这篇社论唯恐人们还不能清楚这家杂志的立场,结尾处又严词批评了那些与鲍林达成庭外解决的报刊,称他们“也许是过于懦怯了,不敢奋起反击一位名声很大的同路人企图威胁舆论自由的猖狂举动。”

    阵势已经摆开,双方律师开始了紧张的准备。1963年1月17日,鲍林的起诉得到受理:他要求巴克利、拉什,还有社论作者、〈国民评论〉高级编辑本哈姆,赔偿100万美元,因为他们的恶毒攻击给他的名誉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在公开场合,巴克利装出了一副气势汹汹的样子。“〈国民评论》一定要捍卫自己的观点,捍卫自己不受任何人骚扰的权利,”这一案件公之于众后,《国民评论》发表的一篇社论这样说。“本刊决不会被一个爱打官司的公众人士所吓倒,用参议院的一个小组委员会的令人清醒的话来说,此人‘多年来已经证明自己随时准备与共产党合作’。”

    然而,巴克利在内心深处却惶恐不安。此时,鲍林打官司的成功率还是较高的:他在两个案件中达成了庭外解决,在其他几个案子中也迫使被告收回和更正了有关的言论。鲍林一次也没有输过。《国民评论》是一家小本经营的杂志,如果判下来的赔款数接近于100万美元,那么杂志在竞争中就要被淘汰出局了。单单是涉及到的法律费用就很成问题。

    但是,巴克利认真研究了鲍林所写的文字,最后决定与对方奉陪到底。他与拉什和本哈姆碰了面,认为将鲍林称为“同路人”的根据就是鲍林本人的经历,这与“将杜鲁门称为民主党人是一样的道理”。如果鲍林想在这一点上争论,那么他将随同一批善于论争的高手一起接受这一挑战。

    律师们花了数月时间就技术问题作了精心的准备。等到鲍林即将在案中宣誓忠诚的时候,他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消息正式宣布了——这对巴克利一方是不利的因素——一直要拖到1964年初从奥斯陆归来后,鲍林才能去纽约当着律师们的面出庭了。于是,法律准备的时间又增加了几个月。1965年,一名法官接受上司指派将双方准备的材料分档和清理,致使双方原本希望得到对方背景材料的打算全都落空了。

    这一拖延对《国民评论》倒是有利的。1964年,美国最高法院对一起名为“纽约时报诉沙利文”的重大诽谤案进行了判决,使美国适用于诽谤的法律依据发生了一次根本的变化。为了保护正常的公开辩论,审理沙利文一案的法官们辩称,评判一个人是否受到诽谤的标准,政治家和其他公众人物应与普通公民有区别。比方说,一家报纸将参加竞选的一名侯选人说成是“笨蛋”,就不算是诽谤——对于普通公民,就可以认为是诽谤——当然,如果有证据表明,这样称呼出于“实际的恶意”,那就另当别论了。不过,这也得由有关说法的虚假性或故意隐瞒真相的事实来界定。

    对沙利文一案所作的判决,使政治家在诽谤诉讼案中取胜的难度大大增加了。当然,仍有这样一个问题未解决,就是在选举的范围之外,对文艺界明星、议会外从事游说话动的说客或者像鲍林那样的著名人士,上述裁决原则是否适用呢?

    鲍林关于诽谤的诉讼,特别是《国民评论》一案,就其动机和鲍林的形象而言,有助于界定沙利文裁决原则适用的范围。在沙利文案作出判决以后,《国民评论》的律师马上争辩说,根据这一裁决原则就可驳回鲍林的申诉。但是,法官却不能断定,鲍林一定有资格算作为公众人物,因而拒绝了他们的要求。随后,1965年秋天,巴克利竞选纽约市市长,他认为应当易地审理这一个案子,认为在曼哈顿审理保证不了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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