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要成为一名好军人,就必须遵守纪律,有自尊心,对于他的部队和国家感到自豪,对于他的同志们和上级有高度的责任感义务感,对于自己表现出的能力有自信。
你们必须要杀死他们,否则他们就会杀死你们。戳穿他们的肚皮,或者击中他们的内脏。
任何战术情况都没有什么现成的应付办法。
只有一条战术原则是永恒不变的。这就是:用手中的一切手段在最短时间内给敌人造成最大的伤亡和破坏。
在战斗中,暴露于有效火力的时间长短直接影响伤亡的人数。自己的火力可以压制敌人火力的杀伤力和杀伤数量。与此同时,迅速出击可缩短暴露的时间。一品脱的汗水可挽救一加仑的鲜血!
镇住敌人就可打胜仗。给敌人造成伤亡就会使他们感到恐惧。火力能造成伤亡。从敌人背后开火更能致命,比正面开火有效两倍。但是,要从敌人背后开火,你就必须要用正面的火力吸引住敌人,再从敌侧翼迅速杀到它的背后。要尽可能避免从正面进攻有准备的阵地。
用火力牵住敌人的鼻子,并且在运动中把敌人打得屁滚尿流。
在进攻中,不论是在兵力、坦克还是弹药方面,你投入的力量越大,进攻越猛烈,你自己的损失比例就越小。
绝不要放弃阵地。守住阵地比夺回阵地的代价要小……
我们的迫击炮和大炮一旦开火,就是精良武器。但是如果不响,就成了一堆破铜烂铁。一定要让它们不停地开火。
在到达最后的目标之前,绝不允许部队挖壕固守;到达了最后目标,就要挖战壕,架铁丝网,埋地雷。
要用充分的时间组织一次进攻。
装甲部队的主要任务是攻打步兵和炮兵。敌人的后方是装甲部队最理想的战场。要千方百计地到达敌人后方。
从特定的意义上说是不存在“坦克地带”的。对坦克来说,虽然有些地域比其他地域更为理想,但是坦克必须而且可以在任何地方作战。
我们一抵达北非,我就看出隆美尔将在突尼斯加紧攻势,并盼望与那个厉害的杂种厮杀一场。我花了多年时间磨练自己,准备对付这个家伙,对他的书我不知读了多少遍,研究了他的每一个战役,自认为对他了如指掌。我平生的愿望就是能追杀他一阵,然后在战场上亲自找到他,并亲手把他击毙。
我希望艾克能派我到突尼斯去对付他。选择我是合乎逻辑的,这不仅是因为我具备担当这项工作的精神,而且出于单纯的军事原因。各种迹象表明,隆美尔的到来必有装甲部队随行,不管你怎么说,我认为我是美国军队中最优秀的装甲战士。所以,当艾克把这一职务交给劳埃德·弗雷登多尔时,我心如刀割。此外,那些说话拐弯抹角的英国兵是摆布不了我的。我可以顶住那个狗娘养的安德森。
战争是干净利索、直截了当、残酷无情的,因此指挥战争的人也应该是个干净利索、直截了当、残酷无情的人。
我注意到,有极少数军人借口神经衰弱,不能打仗,擅自去住医院。这些军人是懦夫,毁坏部队的声誉,丢指挥官的脸,他们毫无良心地让指挥官去经受战争的危险,而他们自己却把医院当做避难所。各级指挥官应该采取措施查明,凡属这类情况者,不应送往医院,而应在本部队处理。对那些不愿意打仗的人员,应以临阵脱逃罪交军事法庭审判。
我觉得可以自称伟大之处在于我有领导和鼓动的能力。我是美国军队里最会在别人屁股后面推一把的人。
我感到失望。从紧张的脑力和体力活动一下子转变到无所作为的状态是很艰巨的。……我感到上帝十分慷慨。如果我得把这场战役重打一次,我将完全照搬我的老一套。历史上没有几个将军能够那样说。
我不需要一个才华横溢的参谋班子,我要的是忠诚。
我在这儿不得已干了这么多舔屁股的事情,我的嘴唇疼痛就不足为奇了。
显然,你们大家知道战斗即将来临,但是,战争并不像你们许多人想象的那样。你们必须面对这一现实,你们是要同久经沙场的老兵去竞赛,但你们也不要发愁。他们也都打过第一仗,他们的第一位是打胜了,而你们也会打胜第一仗。
战争并不像那些从未打过仗的人想象的那么可怕。作家们夸夸其谈,说什么会思念你们的母亲、请人和妻子(妻子也是你们的情人)。这些作家们既没听到过一声敌人的枪声,也从未耽误过一餐饭,他们不是按照战争的本来面目来描写战争,而是按他们的想象来描写。
战争是人类所能参加的最壮观的竞赛。战争会造就英雄豪杰,会荡涤一切污泥浊水。所有的人都害怕战争。然而,懦夫只是那些让自己的恐惧战胜了责任感的人。责任感是大丈夫气概的精华。美国人可以为他们都是好汉而感到自豪,他们的确是好汉。
要记住,敌人也和你们一样害怕,可能比你们更害怕。他们不是超人。我们已经消灭了敌人的精锐部队,我们在下次战斗中将要碰到的并不是他们的精华。此外,你们还要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