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至中原公司理
发,并购求玩具,动费千数百金等语。道路流传,颇乖物听。论者因疑左
右但知容悦,竟无一效忠骨鲠之臣。里既未能执奏于事前,更不获弁明于
事后,则臣之溺职者又一也。……是臣溺职辜恩,已属百喙难解,诚如亮
言,宜责之以彰其慢者也,若复靦颜不去,伴食浮沉,上何以弼圣功,下
何以开贤路?长此因循坐误,更何以偷息于人间?茹鲠在喉,彷徨无已,
惟有披沥愚悃,恳恩开去管理驻津办事处一差,即行简用勤能知大体人员,
克日接管其事,则宗社幸甚!微臣幸甚!……
胡嗣瑗说的“俯临剧场”,是指我和婉容到开明戏院看梅兰芳先生演《西施》的那一次。他老先生在戏园里看见了我,认为我失了尊严,回来之后就向我辞职。经我再三慰留,以至拿出了两件狐皮筒子赏他,再次表示我从谏的决心,他才转嗔为喜,称赞我是从谏如流的“英主”,结果双方满意,了事大吉。这次由中原公司理发引起的辞职,也是叫我用类似办法解决的。我初到天津那年,婉容过二十整寿生日的时候,我岳父荣源要请一洋乐队来演奏,遗老丁仁长闻讯赶忙进谏,说“洋乐之声,内有哀音”,万不可在“皇后千秋之日”去听。结果是罢用洋乐,丁仁长得到二百块大洋的赏赐。以物质奖赏谏臣,大概就是由这次开的头。
从此以后,直到我进了监狱,我一直没有在外面看过戏,理过发。我遵从了胡嗣瑗的意见,并非是怕他再闹,而确实是接受了他的教育,把到戏园子看戏当做有失身份的事。有一个例子可证明我的“进步”。后来有一位瑞典王子到天津,要和我见面,我因为在报上看见他和梅兰芳的合照,便认为他失了身分,为了表示不屑,我拒绝了他的要求,没和他见面。
陈宝琛一派的胡嗣瑗、丁仁长这些遗老,到了后期,似乎对于复辟已经绝望,任何冒险的想法都不肯去试一试,这是他们和郑孝胥、罗振玉等不同之处,但他们对于帝王的威严,却比郑孝胥等人似乎更重视,这也是使我依然信赖这些老头子的原因。尽管他们的意见常常被我视为迂腐,遇到他们有矢忠表现的时候,我总还采纳他们的意见。因此在那种十分新奇的洋场生活中,我始终没忘记自己的身分,牢固地记住了“皇帝”的“守则”。
一九二七年,康有为去世,他的弟子徐良求我赐以谥法。按我起初的想法,是要给他的。康在去世前一年,常到张园来看我,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曾泪流满脸地给我磕头,向我叙述当年“德宗皇帝隆遇之思”,后来他继续为我奔走各地,寻求复辟支持者,叫他的弟子向海外华侨广泛宣传:“欲救中国非宣统君临天下,再造帝国不可”。他临死前不久,还向吴佩孚以及其他当权派呼吁过复辟。我认为从这些举动上看来,给以谥法是很应当的。但是陈宝琛出来反对了。这时候在他看来,分辨忠奸不仅不能只看辫子,就连复辟的实际行动也不足为据。他说:“康有为的宗旨不纯,曾有保中国不保大清之说。且当年忤逆孝钦太皇太后(慈禧),已不可赦!”胡嗣瑗等人完全附和陈宝琛,郑孝胥也说光绪当年是受了康有为之害。就这样,我又上了一次分辨“忠奸”的课,拒绝了赐谥给康有为。据说后来徐良为此还声言要和陈、郑等人“以老拳相见”哩。
一九三一年,文绣突然提出了离婚要求,在得到解决之后,遗老们还没有忘记这一条:要发个上谕,贬淑妃为庶人。我自然也照办了。
说起文绣和我离婚这一段,我想起了我的家庭夫妇间的不正常的生活。这与其说是感情上的问题,倒不如说是由于张园生活上的空虚。其实即使我只有一个妻子,这个妻子也不会觉得有什么意思。因为我的兴趣除了复辟,还是复辟。老实说,我不懂得什么叫爱情,在别人是平等的夫妇,在我,夫妇关系就是主奴关系,妻妾都是君王的奴才和工具。
这里是文绣在宫里写的一篇短文,这篇短文中多少流露出了她当时的心情:
哀苑鹿
春光明媚,红绿满园,余偶散步其中,游目骋怀,信可乐也。倚树稍
憩,忽闻囿鹿,悲鸣宛转,亻免而视之,奄奄待毙,状殊可怜。余以此庞
得入御园,受恩俸豢养,永保其生,亦可谓之幸矣。然野畜不畜于家,如
此鹿在园内,不得其自由,犹狱内之犯人,非遇赦不得而出也。庄子云:
宁其生而曳尾于涂中,不愿其死为骨为贵也。
文绣从小受的是三从四德的教育,不到十四岁,开始了“宫妃”生活,因此“君权”和“夫权”的观念很深。她在那种环境中敢于提出离婚,不能说这不是需要双重勇敢的行为。她破除万难,实现了离婚的要求,离婚之后,仍受到不少压力。有人说,她提出离婚是受了家里人的教唆,是为了贪图一笔可观的赡养费。事实上,她家里的人给她精神上的迫害不见得比外来的少。据说她拿到的五万元赡养费,经过律师、中间人以及家里人的克扣、占用、“求助”,剩不了好多,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