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1973年成立东方石油公司,注册资金只有190万港元,两人各占一半权益。霍英东利用他与内地的关系,成功取得内地石油的出口代理权。
与霍英东合资经营“东方石油”的刘浩清是香港工商界的老前辈。他出生于上海,16岁就到香港闯天下。40年代,他以“上海大中轮船公司”总经理的身份,时常坐镇香港。1949年,他卖掉自己的轮船举家回国,参与祖国建设;1954年,他重返香江,再战商场,并成功为内地的水泥、钢材、煤炭等物品打开了香港市场。他和中方关系非常友好,后来还被推选为全国政协委员。
自1973年起,中国石油正式对外出口。第一艘油轮“大庆210号”停靠在观塘蚬壳油库码头,亦即现在“丽港城”海边。
当时由于没有卸油经验,“东方石油”的工程师和工人,花了30多个小时才卸完4000多吨煤油。
那时香港市面洋油充斥,蚬壳、美孚、半岛、德士古等洋油争霸,“东方石油”代理的中国石油能在香港打开市场,主要是当时的石油危机令港府对中国石油不甚抗拒。
到了1974年6月,“东方石油”代理的中国石油改由油龙(列车)运载,从陆路运送到香港。湖南长岭炼油厂开出的36节油龙,每节装50吨柴油,在深圳分成两列,每列18卡,分批驶入香港。
由于那时石油奇缺,市面掀起抢购煤油狂潮,因此港府不仅破例允许油龙在晚上9点钟以后进关,且安排警车、救伤车在现场待命。当电视台播出中国油龙抵港的新闻之后,市面上的煤油抢购潮即告平息。
到了1975年,“东方石油”每年经销的中国石油产品已达40万吨,其下有40家分销商。
时到今日,中国石油产品在香港市场的比率,已上升到4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