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件事结束后,大家各走各路。他赚到钱后花光了;他向我借,我借10万元给他,他拿去开麻将馆又亏蚀了;后来他又跟朋友借了700万去投资一间娱乐城,我赞助200万,结果又亏掉了。200万在当时是一大笔数,我买毕打行才700万元。我当时对伙计是没得说的,最重要是讲本心。”
“像你这样说,你认为这段经历没有什么不正当?你问心无愧?”
“当然……”
“那么为什么多年来,不喜欢提这件事,不愿意向外界解释?”
“其实不是的,我跟家里人讲过。当时的情况,所谓‘走私’的定义并不同,当时香港几乎是一个自由港,不是有税的。况且,我始终认为,对朝鲜战争的经历,解释、争论是没有用的,虽然我后来碰到的问题很多,比如被传递解出境……”霍英东所说的“递解出境”,是朝鲜战争之后几年的事,详情在以后的章节将会写到。
“您说1997香港回归之前不想多讲,为什么?”
“因为港府可能说我犯法……”
“这件事是否牵涉很多人进去?”
“没有,基本上不会牵涉很多人进去,但当时帮我的人还有一些在香港。那时,真是很艰苦,第一年才赚一点钱,结果还被一个叫做阿作的伙计乱花完。事实上并不是人们想像的那样赚很多钱……”
说到这里,霍英东突然转谈其它问题。我也不便深入探问下去。在这之后,霍英东亦多次主动提及朝鲜战争的经历,但所谈的也不外乎以上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