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性质“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的国家”。
一九三三年六月八日,中央执行委员会发布《关于召集第二次全苏大会的决议》,规定“第二次全苏大会以前应改选各级地方苏维埃”。七月二十一日,中央执行委员会又作出《关于重新划分行政区域的决议》,强调:苏维埃政府“须尽量接近群众,为群众谋一切利益。因此,不论乡、区、县、省,区域都不应过大”。行政区域划分完毕后,立刻开始进行选举。
八月九日,中央执行委员会发布关于选举运动的训令。指出:这次选举是从乡、市一直到中央执行委员会完全实行改选。要充分发动群众,预先公布候选人名单,“当实行选举时,须按名逐一提出,逐一讨论,逐一表决,使选民尽量发表意见”,还要收集选民关于自己实际生活和对政府政策法令意见的提案,在此基础上开好区、县、省三级苏维埃代表大会。⒄
为了发动选举运动,九月六日,毛泽东在瑞金主持召开中央苏区南部十八县选举运动会议,作了《今年的选举》的报告。
这样,中央根据地的选举运动便热烈地开展起来,在九、十月间达到高潮,十一月上旬基本完成。中央苏区内,共有百分之八十以上的选民参加了选举。
一切苏维埃政权工作的实际执行,主要是在乡这一级。那末,它们应该怎样进行工作呢?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选举工作刚一结束,毛泽东就在十一月中、下旬,率领中央政府检查团先后到江西省兴国县长冈乡、福建省上杭县才溪乡这两个点进行实地调查,总结典型经验,来推动全局工作。他召开有各方面人物参加的调查会,走访贫苦农民家庭和红军家属,同农民一起劳动,在劳动过程中了解乡苏工作和群众生产、生活的情况。随后,写出了《兴国长冈乡的苏维埃工作》和《上杭才溪乡的苏维埃工作》这两篇调查报告,把它们作为“乡苏工作的模范”材料印发给第二次全苏大会。
在长冈乡调查报告中,他写道:“我们的任务是提出了”,“问题是怎样动员群众去完全地实际地实行这些任务与计划”。“而这个问题的解决,不是脑子里头想得出来的,这依靠于从动员群众执行各种任务的过程中去收集各种新鲜的具体的经验,去发扬这些经验,去扩大我们动员群众的领域,使之适合于更高的任务与计划。”“反对官僚主义的最有效方法,就是拿活的榜样给他们看。”他所总结的长冈乡的经验就是一个“活的榜样”。
在才溪乡,毛泽东全面总结了才溪乡的苏维埃工作。他特别重视最基层的村政权的建设,指出:“乡的中心在村,故村的组织与领导成为极应注意的问题。将乡的全境划分为若干村,依靠于民众自己的乡苏代表及村的委员会与民众团体在村的坚强的领导,使全村民众像网一样组织于苏维埃之下,去执行苏维埃的一切工作任务,这是苏维埃制度优胜于历史上一切政治制度的最明显的一个地方。”这样,就使苏维埃的基层政权能够形成一个周密的、同民众有密切联系的网络,最大限度地把民众组织起来,更有效地推进各项工作。
在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上,毛泽东对苏维埃政权建设的经验作了详细的总结。他指出:“一切群众的实际生活问题,都是苏维埃应该注意的重要问题。假如苏维埃对这些问题注意了,讨论了,解决了,满足了群众的需要,苏维埃就真正成了群众生活的组织者,群众就会真正地围绕在苏维埃的周围,热烈地拥护苏维埃。”从发展革命战争的需要来看,也决不能忽视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活问题。“为什么呢?因为战争是群众的战争,只有动员群众才能进行战争,只有依靠群众才能进行战争。”他要求:“政府工作人员由选举而任职,不胜任的由公意而撤换,一切问题的讨论解决根据于民意。”毛泽东得出一个重要的结论:“工农民主专政的苏维埃,他是民众自己的政权,他直接依靠于民众。他与民众的关系必须保持最高程度的密切,然后才能发挥他的作用。”
毛泽东主持临时中央政府工作期间,在领导经济建设和政权建设的同时,还展开了查田运动。这是根据临时中央的要求开展起来的。
当时,在中央苏区有两个值得注意的情况:一方面,由于长期处于“围剿”和反“围剿”的拉锯式作战中,中央苏区各地的土地改革工作发展并不平衡。毛泽东说过:“依着土地革命发展的经验,农村中阶级斗争的发展是有它的大致的阶段的,就是:一,没收分配土地的阶段;二,检查土地的阶段;三,土地建设的阶段。”⒅在土地的没收分配工作告一段落后,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并且发动群众来做,是正常的。另一方面,中共临时中央那时已提出“左”的土地政策,在中央苏区推行“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临时中央进入中央苏区后,又试图通过查田运动来全面推行这种“左”的土地政策。一九三三年二月一日,毛泽东还在长汀时,由中央政府土地人民委员部发出第二号训令,就号召苏区会昌、石城等八县“重新分田”和“查田”,“限二月内全县田园,必须彻底分好,要使豪绅地主分不到一寸土地,富农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