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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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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中华苏维埃政府主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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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的余毒。”⑧提出:“红军中包办一切军队行政的各级党的委员会应即取消。各级党的组织应当由各军政治部管理。”⑨指责红一方面军保留着“游击主义的传统”,忽视“阵地战”和“街市战”。

    几个决议案最后提出:“要集中火力反对右倾”;“在实际工作当中,要与一切立三路线影响和党内主要危险——右倾机会主义作最残酷的斗争。”⑩实际上是不点名地对毛泽东进行批判。

    这是一个明确的信号。随着红军和革命根据地在中国革命中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左”倾教条主义支配下的中共中央对它内部事务的直接干预也正在步步加强。

    会议根据临时中央的指示,设立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取消红一方面军总司令和总政委、总前委书记的名义。这样,就把毛泽东排除在中央苏区红军中的领导地位之外。

    尽管如此,中共临时中央仍认为赣南会议对毛泽东批判得很不够。一九三二年五月二十日,临时中央在给中央苏区中央局的电报中批评中央代表团在这次会议中没有能完全贯彻中央的“进攻路线”和“反右倾”纲领。说:“自我批评的发展,在大会及其前后都没有充分的发展,两条战线的斗争,尤其非常薄弱,大会上反对所谓狭隘的经验论,代替了反机会主义的斗争,这些都是党大会最主要的错误与缺点。”⑾

    赣南会议前,苏区中央局曾致电中共中央,“望派一政治局委员,最好是工人同志来苏区主持中央政府工作。”⑿由于毛泽东在党内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已享有很高的威望,中共临时中央经过讨论后致电苏区中央局:“人民委员会主席一人,决定毛泽东;副主席二人,张国焘与江西苏维埃政府主席。”后来,经过苏区中央局同临时中央商议,将原来规定的“江西苏维埃主席”改成项英。毛泽东是在遭受严厉批判的情况下出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主席的。他的前进道路,显然将十分艰难曲折。

    一九三一年十一月七日,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江西瑞金县叶坪村举行,出席大会的代表分别来自中央苏区,闽西、赣东北、湘赣、湘鄂西、琼崖等苏区,红军部队,以及设在国民党统治区的全国总工会、全国海员总工会,共六百一十人。会议开幕那天上午,举行了阅兵典礼。下午,项英致开幕词。晚上,毛泽东和代表们一起参加提灯庆祝晚会。

    毛泽东代表中共苏区中央局向大会作《政治问题报告》。报告回顾并总结了中央苏区过去的工作,认为:中央苏区是全国最大的苏区,是苏维埃中央政府的所在地,是全国红军主力的所在地,它的巩固与发展,在全国苏维埃运动中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指出:在中央苏区,建立了强有力的工农红军,他们依靠苏区广大群众的力量,连续击破了蒋介石国民党发动的三次“围剿”,战胜了几十万国民党军队,开辟了红军战争史上的新纪元。在中央苏区,已经没收了地主的土地,按人口平均分配给了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同时,也说到中央苏区存在着错误和缺点,有待纠正。报告认为目前中国的政治形势是有利于苏维埃运动发展的,在这种新形势下,必须建立巩固的革命根据地,必须巩固和扩大红军,必须使苏维埃政权真正变成工农群众的政权,必须彻底解决土地问题,必须加强反帝运动及职工运动的工作,必须纠正过去肃反工作中的错误,等等。

    大会主席团于十一日决定由任弼时、王稼祥、毛泽东等组成宪法起草委员会。经过讨论,依据临时中央有关宪法大纲的来电原则,制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并经大会通过。会上还通过了临时中央提供大会讨论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经济政策》等法令。大会选出毛泽东、周恩来、朱德、项英、张国焘等六十三人组成中央执行委员会,宣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大会在二十日闭幕,由毛泽东致闭幕词。

    这次大会制定的《宪法大纲》,确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政权性质是工农民主专政。规定:“中国苏维埃政权所建设的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的国家。苏维埃全政权是属于工人、农民、红军兵士及一切劳苦民众的。”“这个专政的目的,是在消灭一切封建残余,赶走帝国主义列强在华的势力,统一中国,有系统的限制资本主义的发展,进行国家的经济建设,提高无产阶级的团结力与觉悟程度,团结广大贫农群众在它的周围,以转变到无产阶级的专政。”⒀这些规定,虽然受到中共中央“左”倾教条主义的影响,笼统地把一切剥削者都排除在政权之外,但这个政府,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由工农大众当家做主的中央政府,并具体地规定了劳动人民在各方面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有着不可磨灭的历史作用。

    大会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和《经济政策》等,以法律的形式把土地革命中实行的“平均分配一切土地”的政策固定下来,并规定工农大众享有的劳动和取得物质待遇等种种权利,但其中也有一些“左”的政策规定。如《土地法》中宣布“所有封建地主豪绅军阀官僚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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