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以严惩。他们一再要求惩治自己的兄长,一则划清界限,免使自己受连累;一则很可能已了解圣祖和朝廷的意图,及早上疏,变被动为主动。
精忠这只“虎”已入笼中,惩治的时机已经成熟。于是圣祖批准了昭忠兄弟的请求,连同以前扣留未发的揭发材料一并交给法司进行审问。精忠极力分辩,自陈他“归顺后,绝无叛志”。然而,从圣祖到朝廷必欲惩治,已是既定方针,他的分辩有谁去听一句!法司即以所揭发的事实定成叛逆罪,议决严处:应革去精忠王爵,与其子耿显祚及骨干分子曾养性等人俱应凌迟处死,家产籍没。圣祖打算等把所有逆党要犯捉拿到京时再“核议”,暂时把精忠看押起来。这时,他采取措施彻底解决耿藩的问题:迁移精忠的亲属归旗,原属精忠的旧部在浙、闽当官的都还京;马九玉也被解除职务归本旗。这一措施,便把耿藩从组织上彻底瓦解,不复存在了。以上见《逆臣传·耿精忠传》,卷2。36~37页。
就在耿精忠被授意进京“陛见”时,即康熙十九年三月,尚之信的护卫张永祥、张士选也赴京“首告”之信“谋叛事”。世祖与议政王大臣密议:命刑部侍郎宜昌阿等人以巡视海疆为名赴广东,调查之信的罪状。同时携张永祥、张士选同回广东,秘密询问都督王国栋、之信的弟弟副都统尚之璋。国栋也参与揭发之信的事件。他曾表示,他可以将之信逮捕。圣祖很信任他,即委以此任。揭发尚之信的还有他的两个母亲舒氏、胡氏、总督金光祖等人。此时,之信正在广西平叛,他要求撤还广州。圣祖指示,宜昌阿等抵广州后,可详察具体情况,如应撤还,即报告说广州“不可无之信”,可以将他一人调还广州。嘱宜昌阿不要过多株连,如发生意外,可“酌便行事”。宜昌阿等钦差按上述旨意,离京南下。《平定三逆方略》,卷51,1~2页。他到广州后,发现城内无满兵,便在半夜密调赖塔部满兵二千入广州,以防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