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我们没烟了,大家掏兜凑够了一包烟钱差我去买,那些钱只够买一包“光荣”或是“海河”的。于北蓓拿过自己的军用挎包,摸出一张红色的五元钱让我买两包好的。
在院门口,我碰见了许逊的妈妈,这使我很懊恼。这女人在院里正直得出了名。对待我们这些孩子就像美国南方的好基督徒对待黑人,经常把我们叫住,当众训斥一顿。虽然她儿子和我们一样坏,可这并不妨碍她的正直。我敢断定她十有八九会把上学时间在院里看见我这件事告诉我父亲,从中不难得出我逃学的结论。
这个娘们大概一辈子没吃过亏。
我买烟回来,他们正在屋里鬼鬼祟祟地商议什么,一见我推门进来,于北蓓忽然大叫一声,笑着向我扑过来,没等我闹清怎么回事,她已经一把搂住了我,在我的右脸蛋上结结实实亲了一口。
大家忽拉围上来,看着我的右脸笑说:“不行,没有印儿。”
这时我才发现于北蓓手里拿着一管口红,她本来准备涂得厚厚的,给我脸上盖个清楚的章,正涂了一半,我便回来了,破坏了他们的计划,这是高晋的主意。
实际上,这一戳记已经毫厘不爽地深刻地印在我脸上。
在其后的一周内,她的双唇相当真实地留在我的脸颊上,我感觉我的右脸被她那一吻感染了,肿得很高,沉甸甸的颇具份量。这是猝不及防的有力一击。那天下午我一直晕乎乎的,思维混乱,语无伦次。但就在那种情形下,我仍小心翼翼地保持着分寸,不使别人看出我心情的激动,如同一个醉酒的人更坚定地提醒自己保持理智。我以一种超乎众人之上的无耻劲头议论这一吻,似乎每天都有一个姑娘吻我,而我对此早就习以为常。他们仍旧嘲笑我,说我看于北蓓的眼睛都直了,说我爱上她了。于北蓓也走上前盯着我的眼睛问是么?
我用力推开了她,她揉着胸说我把她搡疼了。在别人的耸勇下,她再次上前要亲我一口,我打着她的胳膊把她别转过身去,抓祝糊另一只挥舞挣扎的手,将她两臂反剪在身后,迫使其弯腰低头,快乐地尖声大笑,直到她疼得龀牙咧嘴都快急了才松开她。她怒不可遏地冲上来要抽我,在别人的劝阻下才没有真动手,揉着疼痛的胳膊恨骂不休,别人也都说我开玩笑犬没轻重。后来她又转怒为喜,去亲许逊和汪若海,我坐在一边抽着烟看着他们调笑,心中充满耻辱和羞愤。
那天晚上,我对父亲的盘诘表现得相当无礼,他一开口我便坦率地承认了今天没去上课。这似乎使他失望,他大概期待我对此进行一番花言巧语的狡辩,他便可以痛快淋淳地揭露我,从而增强震慑效用。
在发生了如此严重的事件之后,我他妈才不关心逃学会有什么后果呢!“我已经承认了,你打我一顿得了。”我不耐烦地对他说。
我对那次皮肉之苦毫无印象,只记得夜里醒来,很久不能入睡,满怀对那一吻的甜蜜回忆和对于北蓓的深深着恋。
第二天,我还是老老实到学校去了。这是我的一个习性;当受到压力时我本能地选择妥协和顺从,宁肯采取阳奉阴违的手段也不挺身站出来说不!因我为从没被人说服过。所以也懒得去寻求别人的理解。人都是顽固不化和自以为是的,相安无事的惟一办法就是欺骗。
如果说过去我对上学只是厌倦,现在则完全是厌恶了。老师充满信心灌输给我们的知识是那么肤浅和空洞,好像在我们的一生中真有多重要的作用似的。我觉得这个课堂完全不适合我,连坐在这儿听讲的姿态都显得那么幼稚。
我在课堂里无聊地坐了一上午,认为已经给了教师和家长足够的面子,中午一放学,我便偷偷背着书包溜走了,路过那栋灰楼时,我只稍稍想了一下那个令我神魂颠倒的照片中的姑娘。
我在王府井南口找到了他们,他们在“中国照相馆”门前的树荫下的护路栏杆上坐成一排,一边吃雪糕一边盯着过路的姑娘。那时王府井南口的路边天天麇集着一伙伙穿军衣的年轻人,成群结伙地追逐少女,或是干脆无所事事地呆着,互相结交,一些严重的集体斗殴事件也时常发生在那里。
到那儿去的年轻人,不论男女,清一色地穿着军装。那时军装的时髦和富有身份感是如今任何一种名牌的时装所不可比拟的。也只有军装在人民普遍穿着蓝色咔叽布或棉布制服的年代显出了面料的颜色的多样化。国家曾为首批授予军衔的将校军官制作了褐黄、米黄、雪白和湖绿的咔叽布、柞蚕丝以及马裤呢、黄呢子的夏冬军服,还有上等牛皮缝制的又瘦又尖的高腰皮靴。这些都是值得炫耀的。使我惊奇的是这些带垫肩的威风凛凛的军装穿在那些少年身上是那么合体,想来当时军官们的身材都很矮小。这些穿着陆海空三军五花八门的旧军制服的男女少年们在十多年前黯淡的街头十分醒目,个个自我感觉良好,彼此怀有敬意,就像现在电影圈为自己人隆重奖时明星们华服盛妆聚集在一起一样。于北蓓和他们在一起,同时在一起的还有另一伙人,她和两伙人都很熟识,那伙人也带着两个女的,大家浊杂在一起说话。
她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