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泥水走着。这也许就是那几个黑面馍的主人?看他那一身可怜的穿戴想必也只能吃这种伙食。瞧吧,他那身衣服尽管式样裁剪得勉强还算是学生装,但分明是自家织出的那种老土粗布,而且黑颜料染得很不均匀,给人一种肮肮脏脏的感觉。脚上的一双旧黄胶鞋已经没有了鞋带,凑合着系两根白线绳;一只鞋帮上甚至还缀补着一块蓝布补丁。裤子显然是前两年缝的,人长布缩,现在已经短窄得吊在了半腿把上;幸亏袜腰高,否则就要露肉了。(可是除过他自己,谁又能知道,他那两只线袜子早已经没有了后跟,只是由于鞋的遮掩,才使人觉得那袜子是完好无缺的)。
他径直向饭场走过来了。现在可以断定,他就是来拿这几个黑面馍的。跛女子在他未到馍筐之前,就早已经迫不及待地端着自己的饭碗一瘸一跛地离开了。
他独个儿来到馍筐前,先怔了一下,然后便弯腰拾了两个高粱面馍。筐里还剩两个,不知他为什么没有拿。
他直起身子来,眼睛不由地朝三只空荡荡的菜盆里瞥了一眼。他瞧见乙菜盆的底子上还有一点残汤剩水。房上的檐水滴答下来,盆底上的菜汤四处飞溅。他扭头瞧了瞧:雨雪迷蒙的大院坝里空无一人。他很快蹲下来,慌得如同偷窃一般,用勺子把盆底上混合着雨水的剩菜汤往自己的碗里舀。铁勺刮盆底的嘶啦声象炸弹的爆炸声一样令人惊心。血涌上了他黄瘦的脸。一滴很大的檐水落在盆底,溅了他一脸菜汤。他闭住眼,紧接着,就见两颗泪珠慢慢地从脸颊上滑落了下来——唉,我们姑且就认为这是他眼中溅进了辣子汤吧!
他站起来,用手抹了一把脸,端着半碗剩菜汤,来到西南拐角处的开水房前,在水房后墙上伸出来的管子上给菜汤里搀了一些开水,然后把高粱面馍掰碎泡进去,就蹲在房檐下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他突然停止了咀嚼,然后看着一位女生来到馍筐前,把剩下的那两个黑面馍拿走了。是的,她也来了。他望着她离去的、穿破衣裳的背影,怔了好一会。
这几乎成了一个惯例:自从开学以来,每次吃饭的时候,班上总是他两个最后来,默默地各自拿走自己的两个黑高粱面馍。这并不是约定的,他们实际上还并不熟悉,甚至连一句话也没说过。他们都是刚刚从各公社中学毕业后,被推荐来县城上高中的。开学没有多少天,班上大部分同学相互之间除过和同村同校来的同学熟悉外,生人之间还没有什么交往。
他蹲在房檐下,一边往嘴里扒拉饭,一边在心里猜测:她之所以也常常最后来取饭,原因大概和他一样。是的,正是因为贫穷,因为吃不起好饭,因为年轻而敏感的自尊心,才使他们躲避公众的目光来悄然地取走自己那两个不体面的黑家伙,以免遭受许多无言的耻笑!
但他对她的一切毫无所知。因为班上一天点一次名,他现在只知道她的名字叫郝红梅。
她大概也只知道他的名字叫孙少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