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谋求更长久的和平。战争与和平,你懂么?”
秦影木然的看着前方的百里战场,喃喃的道:“战争、与和平……战争,难道是为了和平么?”
“对,战争,就是为了和平。”
秦霄重哼了一声,嘴角挑起一丝冷漠而孤寂的笑意:“将挑起战争的人打惨、打痛、打到万劫不复,才有可能迎来和平。一味的姑息与容忍,只会让一些天性贪婪和残忍的人,更加热衷和盲目崇拜武力。现在我就是要告诉一些人,我大唐爱好和平,但也绝不会放弃用武力来撼卫和平。同时,我们在战场之上也不怕任何人!”
秦影的身子情不自禁的发起抖来。他感觉,秦霄的话比这长城之外吹来的北风,更让他感觉到彻骨的寒意。这不仅仅是一个元帅和将军的心声,更是一个泱泱大国雄浑而大气地宣言。
“与唐为敌。是一件多么愚蠢的事情!“秦影喃喃的说道:“契丹,附庸于穷兵黩武的突厥人,终于召来了这一场灭顶之灾。我……我身为大贺氏的后人,居然什么也做不了!”
秦霄转过头来定定的看着他,沉思了半晌,说道:“你不说,我几乎都要忘了。你还有两个名字,大贺咄从离和李为印。你的祖先,曾是太宗皇帝钦封的大唐郡王。虽然你的父亲李尽忠叛唐了,可这与你无干,那时候你已经被李失活和可突于追杀赶出来了。”
秦影的脸上满是悲伤和无奈的神色:“那又怎么样?现在,我只是一个落难的契丹人,连普通的大唐百姓都不如。”
秦霄思索着眨了两下眼睛,朝城楼下走去:“走吧,是时候去收拾你的仇人李失活与可突于了。”
幽州城北。百余面一人多高的大军鼓,已经装载在车上推了出来。数十里宽长的大战场上,已是血染黑土尸横遍野。恢弘而惨烈的大战场上,飞矢如雨,刀枪如风。万马奔腾四下冲撞,断臂残骸零落飞扬。
秦霄骑着马出了城门,眼见着这样的情形,再冷酷、再沉寂的心,也突突地跳了起来。热血,在这一刻瞬间沸腾!
边疆,战场,多少男儿的性命如同飞马流星,永恨长眠!
他们用鲜血与生命,在谱写一曲民族的镇魂之歌。这个时候,岂能无曲!这个时候,岂能无歌!
秦霄将手中的凤翅镏金铛扔给旁边的小卒,大声喝道:“拿鼓锤来!”
他拿着两个手臂粗的鼓锤,跨步踏上了鼓车之上,大声道:“兄弟们,我来起头,大家随我一起擂鼓。曲调就是——《秦王破阵乐》让太宗皇帝的在天圣灵,目睹和庇佑我大唐的勇士们大胜敌军!”
“吼!”
众军士齐齐剥光了衣服,露出一身身隆起结实的肌肉,将大鼓锤在鼓边敲了一声,算是应和了秦霄。
秦霄闭上了眼睛,耳边听着呼啸而过的北风,听着战场之上传来的人吼马嘶,听着这一声声惨叫与发自灵魂深处的大吼。他的身体,情不自禁的颤抖起来。那一阵阵汹涌澎湃的热血,仿佛让他全身充满了无穷无尽的力量。
“咚、咚咚!”
秦霄敲响了大战鼓,百余面军鼓同时应和。
那一声声震天响的雷鸣巨响,雄浑而激昂的传向天际,传向百里战场。
每一个唐军都听到了,这是熟悉的唐军军中乐曲!《秦王破阵乐》欢庆胜利的军中乐曲!
胜利,我们要胜利!
每一名唐军都顿时陷入了一种痴迷般的兴奋与疯狂——杀光敌寇,欢呼胜利!
杀!
“咚、咚、咚!”
“咚——咚——咚!”
曲调越见急促与激昂,如同天降雷音,笼罩了整个大战场。虽然也未必就是所有人都听见了,只是那一种奋发杀敌的信念,让唐军之间彼此感染,士气与战斗力瞬时猛涨。
秦霄一直闭着眼睛,忘情的奋力擂鼓。他在音乐方面的天赋一塌糊涂,一个古筝学了几年也是狗屁不通。唯有这军鼓,秦霄对它感情极其深厚而且极容易的就学会了。不管是什么军中的曲调,都能顺手拈来的打出滋味来。
与其说是用手来打鼓,不如说是用心在打,用胸中那股豪情壮志在打!
到了后来,秦霄飞快的抡起鼓锤,鼓声越加的汹涌澎湃排天倒海。最后,秦霄双手拿着鼓锤举天怒吼道:“大唐必胜!”
在他身边的数千守城兵早已被眼下的厮杀场面和鼓声感染得热血沸腾,此时跟着一起齐声怒吼起来——“大唐必胜!”
大唐必胜!是信念,是决心,是宣言,更是实力的象征和血与火的赞歌!
战场之上的唐军们,顿时更受鼓舞,大声吼道“杀”朔风狂舞,地动山摇,契丹的残兵心惊胆裂!
“大唐必胜”、“杀”这样的口号,迅速传遍了百里战场和整个幽州城。城中的百姓和军民们,也情不自禁的跟着一阵大喊起来。
三万彪悍的契丹骑兵,顿时如同被摧枯拉朽一般的溃败。三支唐军迅速的将包围圈缩小,进行最后的围歼战。
秦霄扔掉鼓锤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