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的客房成了我与美玲的栖息之地,每天出去坐有轨电车从一站到另一站的走,花了两天时间逐渐把香港中环附近摸了个遍,地形也逐渐熟悉,但仅仅是熟悉了九牛一毛,香港的确是个很大的城市,而中环以外的湾仔,波澜街,沙田,这些《古惑仔〉中经常能听到的响当当的地方都还没去转过。
每天夜晚会看到许多年轻人骑着翻山蹈海般响声的摩托车从街上一个追着一个飞驰而过,比内地要疯狂许多。
有轨电车乘多了,就换成地铁,为此还专门办了两张八达通卡。
晚上与美玲乘地铁走了一站路下来,在底下通道里走,碰上一个所谓的盲人艺术家在弹唱,美玲顿时善心大发,给他往地上的帽子里扔了二十元。
“要是有人这样可怜可怜我就好了呀!”我不满的说道。
“你又不缺胳膊少腿的”她白了我一眼,“你要是能唱这样好听,别说这点钱啊,你以后不用去上班,我养着你”
“那可不行,我可不想让人说我是吃软饭的”
“知道就好”
“把手给我”我将手伸出来滩开说道。
“干什么?”。
“拉着啊”,我说道,看到地铁里成双成对的年轻人热烈的样子我顿时心生嫉妒。
她笑着把手伸到我的手心,被我用力纂住,脸上泛着光,笑容迷人,这又撩动的让我起了“邪念”,走到了立柱旁边,手一用力拉,她顺势就倒了下来,我用胳膊将她的身体拖住,靠在立柱上,然后一双嘴唇压向了她红润的樱桃小口,只见她的眼睛瞪的很大,脸上立刻泛起了红晕,可能是没在这么人多的场合里接过吻。
鼻子尖轻轻的擦着鼻子尖的感觉是如此的美妙,嘴唇的甜润,舌尖的湿滑,也是如此的让人激动,彼此的口水在两只相互纠缠的舌头上交织混淆,她的口水进入了我的口腔,我的口水也进入了她的口腔。这一次是我与她亲吻中持续时间最长的一次,开始时我有意看了一下手腕的表,等到慢慢的她把放在我胸前支撑着想要推开我的那双手放到了我的脖子上勾住我的脖子的时候,她已经容入了我们之间吻的意境,仿佛一首歌,深远而动听,冷静而激情。
渐渐的吻完了,她脸上的红晕也消失了,我再次看了一下表,整个过程持续5分钟之久,虽然和迪尼司世界记录无法相比,但相对于自己以前那种速战速决的接吻,算是很长的了。
她竟然含羞到低下了头,和做爱时那个癫狂的她完全判若两人。
我伸手摸摸她的脸问她:“怎么了,还含羞了?”
她这才抬头说:“你今天怎么了,你看周围这么多人啊”
我说:“我才不管呢”
她摇摇头吐吐舌头说:“你不怕丢人我可怕啊”
我指指周围的情侣们说:“你看看他们”
她立刻被我反驳的没话说了,转而又问:“你不是很害羞吗?”
我帮她把滑的散乱的头发抹向耳后,双手拖住她茭白的脸夹说:“害羞是对生人,你可不是生人”
她说:“当然,你是属于我的,我也是属于你的,我们拥有彼此”
当她说完这句话的时候我扭头看了看周围,突然发现这个世界上***到处都是谈恋爱的,上到夕阳老人下到乳臭未干的黄毛小子,走到地铁出口的时候有一队年轻人更疯狂,两个人站在立柱后面,男的直接把手深进了女的超短裙里,女的则时不时的发出哼哧哼哧的呻吟声。我想白美玲要是穿了裙子那我会怎么样,也会忍不住吗?幸好她还没有穿,不过我想我也许就会忍不住的。这就正如谁所说的世界上的男人都好色。其实好色也分多种,有的好酒色,有的好女色。好女色的人不一定好酒色,但好酒色的男人一定好女色,我就是属于两者好的比较轻一点的。而色狼则属于重度好色的范畴。好色如好酒,少喝点对身体健康有益,但多喝一定对健康无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