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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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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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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鸡叫头遍,李自成的人马就踏着苍茫月色,静悄悄地向北出发。

    总哨刘宗敏同郝摇旗、刘芳亮、袁宗第等几员大将,率领着三十几员偏将,四千多名士兵走在前边。李过和田见秀率领着二十几位偏将和三千多名士兵断后。高一功率领着十几员偏将和两千多名士兵、二百多名孩儿兵,护着老营。闯王带着他的亲兵和一部分战将走在前队和老营之间。刘宗敏的两个妻子,高一功的妻子,李过的妻子和养子李来亨,还有很多将校的眷属以及保护眷属的亲兵,都骑着马随老营前进。

    七八年来,高桂英一直跟着丈夫,过惯了艰苦和危险的战斗生活,可以骑烈马,也会射箭。行军时,她总是用一条红绸战带束腰,背一张牛角弓,挂一口宝剑。虽然她从来不曾很好地练过武艺,作战时也用不上她亲自冲锋陷阵,但是她在紧急的日子里很少离开过这口宝剑。她不但准备用它杀敌,也准备在万不得已时用它自尽,决不使自己落入敌手。她明白今天要杀出包围不是容易的,所以叫女儿兰芝同她骑在一匹大马上,免得母女俩被千军万马冲散。另外,她叫李过的妻子黄氏和李来亨都紧紧跟随着她。

    黄氏虽然比她的婶娘小一岁,但身体比高夫人差得很远。两次怀孕都是在戎马控惚中流了产,使她的身体吃了大亏。如今她又怀孕了四个月,而这四个月中有三个月是骑在马上奔波。两天来她时常头晕、目眩,心头跳得发慌护君主立宪政体,是一个民族自由主义者。主要著作有《耶,几乎支持不住。但是她没有把她的病情告诉任何人,避免婶母和丈夫为她操心。

    她的养子李来亨却跟她完全两样。他总是精神饱满,不肯安静,像一个虎雏一样。他只有十二岁,什么也不怕,在每次打仗时总希望自己能够不受管束,跟随着义父或双喜叔冲人敌人堆中,挥着他的雪亮的短剑同官兵厮杀。由于每次快要进行血战的时候,义父总是叫他同母亲随着老营,每次官兵冲到面前时总有自家的兵将保护他,使他感到很大的遗憾和不平。为什么不让他打仗呢?真是!大人们大小看他了。那些孩儿兵,很多只比他大一两岁,顶多三四岁,他多么羡慕他们!

    今天,他穿着一件为他特制的绵甲①,背着一张小小的牛角弓,腰挂着宝剑和朱漆箭囊,里边插着十几支箭,箭头和箭身合起来只有一尺五寸长。但是在六十步以内,他差不多可以百发百中。在几次战斗中,他都亲手射伤过冲到面前的敌人。他骑的是一匹蒙古骏马,鞍子和辔头用银子装饰得非常精巧。他挺着胸,略微侧着身子坐在马鞍上,左手拉着缰绳,右手提着鞭子,以严肃而略带激动的心情望着远处的高山、不尽的人马、稀疏的寒星与月光下随风招展的大旗——

    ①绵甲——用很多层丝绸或棉布夹着丝棉,密密地用粗线纳成,两臂过肩不及肘,下长掩膝。

    尽管从春初退出川北以来,经过万里奔波,不断作战,人马损伤十之六七,衣粮都缺,但是这一万多人马仍然部伍整齐,士气很旺,保持着高迎祥时代的优良传统。小来亨策马走在这样的部队中间,天真的心灵中充满了英雄气概。他非常希望今天能发生超过已往任何一次的激烈血战,好使他有机会离开养母,离开别人的保护,在官兵中间驰突冲杀,像罗虎们那些孩儿们一样。

    驼背向导骑在一匹青灰大走骡上,戴一顶从父亲传下来的酱色破毡帽,身上穿着闯王昨晚送给他的旧棉袍,敞着扣子,腰里束一根用各种破布条拧成的粗绳于,在磨断的地方打着疙瘩。家里没有别的干粮可带,他在怀里揣着两个柿子面窝窝头。束腰的绳子上,左边插着大镰刀,背后插一把砍柴的短柄利斧。惹人注目的是,他一只手牵着缰绳,一只手拿着一根五尺长的栎木棍子。这棍子显然使用不少年月,磨得溜光。他年轻时替财主放过骡马,所以如今骑在大走骡上一点也不外行。他的大半辈子是在财主们的脚底下生活过来的,简直连猪狗也不如;直到今天早晨,他骑上大青骡,走在大将袁宗第的面前,背后跟着闯王的大军,而袁宗第和弟兄们都对他亲亲热热,他才第一次感觉着自己活得像一个人,活得有意思,眉头开始舒展了。

    袁宗第原来听说这个驼背庄稼汉是个整天不说三句话的人,也没有多跟他说话。走着走着,忽然隔着山头传过来驴子叫声,袁宗第忍不住问:

    “老乡,山那边是什么地方?”

    “你可是问的长脖子①叫的地方?”驼背回头问,吐字稍微有点慢,可并不结巴——

    ①长脖子——驴。杆子黑话。

    “对,什么地方?”

    “那是陈家湾。有人起五更套磨哩。”

    “有乡勇么?”

    “不多,从这儿往北去就多啦。”

    停一停,袁宗第笑着问:“老乡,骑着骡子,你带一根棍子做什么?想跟我们一起打仗么?”

    “打仗?”驼背嘻嘻笑起来,掂着木头棍子说:“我还从来没打过仗哩。这是花栎木棍子,又沉又结实,要是跟官兵打起来,我,我十八般武艺全不会,该不会用棍子抡!”

    “好啊,用你的花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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