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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天生都是爱美爱俏的,就算是很怪很丑的女人也不例外。
沈晴雪也是爱美的,尽管她的爹娘给了一副再怎么爱也美不起来的相貌,及一身上下一步三颤的肥膘。
深城靠近海边,早晚的温差极大,虽已过了金秋十月,但日头还是相当猛!沈晴雪最怕的就是天热,稍稍有点温度就会汗如雨下,衣服湿得像是水洗过一样,别的女人衣衫半湿是玲珑浮凸,她的却是满满一身的肥肉,不盛尴尬与不堪!所以每逢到了夏天,她总是躲在办公室的空调底下,整天整天的不出门,于是她的体重就整天整天的增加!
冬天,是她最喜欢的季节,她不怕冷,天越冷她反倒感觉越舒服,就算天寒地冻也可以穿裙子,但是很可惜,她除了穿孕妇装,没有别的选择。
此时已近黄昏,一点点的日头,金灿灿的,对别人来说是种美景,但对站在车旁等候的她来说,却如酷刑,汗水在她臃肿肥大却很白的脸上汇聚成流,她穿着黑色纯绵宽身上衣,灰色的休闲裤,这样的打扮是经过她深思熟虑的,纯绵,吸水力强,就算出汗也不容易湿透,肥肉也不容易泄露,宽身,可把她肥肿的身子藏在里面,尽管这样她仍然得丑陋不堪!
她已经尽全力了,这已经是她能想到的最体面的装扮,而一般情况下她是深居简出不抛头露面丢人现眼,她怕别人说她影响深城市容!
不过今天,有点例外!她已经出来两次了!
沈晴雪看到了林晓强,脸就板了起来,冲他低喝道:“上车!”
命令的语气,让林晓强感觉很不爽,你说上就上,你以为你是谁啊,当下就不满的道:“如果我不上呢?”
“不上?你试试!”沈晴雪冷着脸盯着林晓强。
路过的一个哥们听头没听尾刚好就听到这两句,一脸同情的看着林晓强,摇头叹息又自言自语的道:“要上这么个女人,那还不如把我给打死,可怜啊可怜,悲剧啊悲剧!!”
声音不大,却足以叫两人听见,沈晴雪立即就恼羞成怒的朝那人大吼:“你说什么?你再说一次?看看我撕不撕烂你的嘴!”
如此彪悍的女人,那哥们哪敢应嘴,赶紧夹着尾巴溜了,但临去时仍不忘对林晓强调侃一句:“兄弟,你的小JJ太不幸了,节哀顺变吧!”
林晓强被气得翻白眼,沈晴雪气得更脚跺大地,她很后悔没带下属出来,要不哪怕是花个百成年薪的重赏,她也要把这多嘴的路人给撕碎了!
沈情雪的的自卑,比自尊还要强大。
“林晓强,我最后和你说一句,你给我上车,如果你不上的话,明天你们来福记就等着上法庭吧!”沈晴雪抛下这一句,便头也不回的上了车。
林晓强现在已经周身不得掂了,他真不想再惹什么麻烦,面对一个如此强势的女人,他只好无奈的上了车。
沈晴雪冷若冰霜的坐在车里,林晓强刚上车,还没把车门关好,她已经呼的一下把车开得疯快,像是一头发怒的公……母牛般往前狂奔而去。
尽管林晓强也是飚车的好手,却从未坐过在闹市区也时速八十的车子,林晓强悲哀的想,这个女人恐怕是疯了!
一路的狂飙,很庆幸,沈晴雪的驾驶技术并不比林晓强的逊色多少,有惊无险的驶出了闹市区,停在了郊外的一栋半山别墅的院落里。
林晓强感觉有意思,苏家喜欢海景别墅,而这沈家却喜欢半山别墅,同样的有钱,品味却不一,仅仅是这个,便显出了两家的做事风格。
林晓强疑惑不解,不明白沈晴雪带他来这里做什么?是想要和他幽会吗?这不可能吧!那是要找他算账,先奸后杀吗?如果是后者,那他是宁死不从的,万不得已,他也宁可选择被先杀后奸,没有知觉,那就等于没有痛苦啊!
“林晓强,我问你!我这只手是你的杰作吗?”沈晴雪扬起了她那只被林晓强沾污过的手,表情复杂古怪的问。
沈晴雪的身材不矮,如果不是满身的肥肉把她弄得整个水桶一样,可以说得上高佻,皮肤也很白嫩,然而再白也是肥肉,此刻她扬起的一只手,却和她的身材极不搭配,五根手指去掉了多余的肥油,纤盈盈,嫩生生,白雪雪的,皮肤在离开来福记的时候还是因为急速的收缩而有些皱纹,像是刚分娩完的孕妇肚子一般,可是几个小时过去后,已经变得舒展,显得光滑细腻!
细细长长的五根手指,青葱玉白,莹然可爱,依稀看得到皮下淡淡的青色血脉,手指根处五个浅浅的梨窝,那么静静地摆在林晓强的眼前,如果不看这手主人的面容,是足以让所有男人怦然心动。什么是十指春笋,什么是纤纤玉指,这只手足以解释!这一刻林晓强有点哭笑不得,这就是他一直追求的艺术品啊!
什么是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必插柳柳成阴,眼前就是了,林晓强在未穿越前,一直苦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