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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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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传 312 列传第七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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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自昔祸乱之起,皆由策不早定。陛下春秋高,未有建立,何不择宗室之贤者,以为宗庙社稷计?”帝曰:“后宫将有就馆者,姑待之。”已又生女。

    一日,琦怀《汉书·孔光传》以进,曰:“成帝无嗣,立弟之子。彼中材之主,犹能如是,况陛下乎。愿以太祖之心为心,则无不可者。”又与曾公亮、张升、欧阳修极言之。会司马光、吕诲皆有请,琦进读二疏,未及有所启,帝遽曰:“朕有意久矣,谁可者?”琦皇恐对曰:“此非臣辈所可议,当出自圣择。”帝曰:“宫中尝养二子,小者甚纯,近不慧,大者可也。”琦请其名,帝以宗实告。宗实,英宗旧名也。琦等遂力赞之,议乃定。

    英宗居濮王丧,议起知宗正。琦曰:“事若行,不可中止。陛下断自不疑,乞内中批出。”帝意不欲宫人知,曰:“只中书行足矣。”命下,英宗固辞。帝复问琦,琦对曰:“陛下既知其贤而选之,今不敢遽当,盖器识远大,所以为贤也。愿固起之。”英宗既终丧,犹坚卧不起。琦言:“宗正之命初出,外人皆知必为皇子,不若遂正其名。”乃下诏立为皇子。明年,英宗嗣位,以琦为仁宗山陵使,加门下侍郎,进封卫国公。

    琦既辅立英宗,门人亲客,或从容语及定策事,琦必正色曰:“此仁宗圣德神断,为天下计,皇太后内助之力,臣子何与焉。”英宗暴得疾,太后垂帘听政。帝疾甚,举措或改常度,遇宦官尤少恩。左右多不悦者,乃共为谗间,两宫遂成隙。琦与欧阳修奏事帘前,太后呜咽流涕,具道所以。琦曰:“此病固尔,病已,必不然。子疾,母可不容之乎?”修亦委曲进言,太后意稍和,久之而罢。后数日,琦独见上,上曰:“太后待我无恩。”琦对曰:“自古圣帝明王,不为少矣。然独称舜为大孝,岂其余尽不孝耶?父母慈爱而子孝,此常事不足道;惟父母不慈,而子不失孝,乃为可称。但恐陛下事之未至尔,父母岂有不慈者哉。”帝大感悟。及疾愈,琦请乘舆因祷雨具素服以出,人情乃安。太后还政,拜琦右仆射,封魏国公。

    夏人寇大顺,琦议停岁赐,绝和市,遣使问罪。枢密使文彦博难之,或举宝元、康定事,琦曰:“谅祚,狂童也,非有元昊智计,而边备过当时远甚。亟诘之,必服。”既而谅祚上表谢,帝顾琦曰:“一如所料。”帝寝疾,琦入问起居,言曰:“陛下久不视朝,愿早建储,以安社稷。”帝颔之,即召学士草制,立颖王。

    神宗立,拜司空兼侍中,为英宗山陵使。琦执政三世,或病其专。御史中丞王陶劾琦不赴文德殿押班为跋扈。琦请去,帝为黜陶。永厚陵复土,琦不复入中书,坚辞位。除镇安武胜军节度使、司徒兼侍中、判相州。入对,帝泣曰:“侍中必欲去,今日已降制矣。”赐兴道坊宅一区,擢其子忠彦秘阁校理。琦辞两镇,乃但领淮南。

    会种谔擅取绥州,西边俶扰,改判永兴军,经略陕西。琦言:“边臣肆意妄作,弃约基乱,愿召二府亟决之。”琦入辞,曾公亮等方奏事,乞与琦同议。帝召之,琦曰:“臣前日备员政府,所当共议。今日,藩臣也,不敢预闻。”又言:“王陶指臣为跋扈,今陛下乃举陕西兵柄授臣,复有劾臣如陶者,则臣赤族矣。”帝曰:“侍中犹未知朕意邪?”琦初言绥州不当取,已而夏人诱杀杨定,琦复言,贼既如此,绥今不可弃。”枢密院以初议诘之,琦具论其故,卒存之。

    熙宁元年七月,复请相州以归。河北地震、河决,徒判大名府,充安抚使,得便宜从事。王安石用事,出常平使者散青苗钱。琦亟言之。帝袖其疏以示宰臣,曰:“琦真忠臣,虽在外,不忘王室。朕始谓可以利民,今乃害民如此。且坊郭安得青苗,而亦强与之乎?”安石勃然进曰:“苟从其欲,虽坊郭何害。”明日,称疾不出。当是时,新法几罢,安石复出,持前议益坚。琦又恳奏,安石下之条例司,令其属疏驳,刊石颁天下。琦申辨愈切,不克从。于是请解四路安抚使,止领一路,安石欲沮琦,即从之。六年,还判相州。

    契丹来求代北地,帝手诏访琦,琦奏言:

    臣观近年以来,朝廷举事,似不以大敌为恤。彼见形生疑,必谓我有图复燕南意,故引先发制人之说,造为衅端。所以致疑,其事有七:高丽臣属北方,久绝朝贡,乃因商舶诱之使来,契丹知之,必谓将以图我。一也。强取吐蕃之地以建熙河,契丹闻之,必谓行将及我。二也。遍植榆柳于西山,冀其成长以制蕃骑。三也。创团保甲。四也。诸州筑城凿池。五也。置都作院,颁弓刀新式,大作战车。六也。置河北三十七将。七也。契丹素为敌国,因事起疑,不得不然。

    臣昔年论青苗钱事,言者辄肆厚诬,非陛下之明,几及大戮。自此,闻新法日下,不敢复言。今亲被诏问,事系安危,言及而隐,死有余罪。臣尝窃计,始为陛下谋者,必曰治国之本,当先聚财积谷,募兵于民,则可以鞭笞四夷。故散青苗钱,使民出利;为免役之法,次第取钱;迨置市易务,而小商细民,无所措手。新制日下,更改无常,官吏茫然,不能详记,监司督责,以刻为明。今农怨于甽亩,商叹于道路,长吏不安其职,陛下不尽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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