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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传 245 列传第四 宗室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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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后者”《传》曰:“何以三年也?受重者必以尊服服之。”“为所后者之祖父母妻,妻之父母昆弟,昆弟之子若子。”谓皆如亲子也。又“为人后者为其父母”《传》曰::“何以期?不二斩,持重于大宗,降其小宗也。”为人后者为其昆弟”《传》曰:“何以大功?为人后者降其昆弟也。”

    先王制礼,尊无二上,若恭爱之心分于彼,则不得专于此故也。是以秦、汉以来,帝王有自旁支入承大统者,或推尊其父母以为帝后,皆见非当时,取议后世,臣等不敢引以为圣朝法。

    况前代入继者,多宫车晏驾之后,援立之策或出臣下,非如仁宗皇帝年龄未衰,深惟宗庙之重,祗承天地之意,于宗室众多之中,简推圣明,授以大业。陛下亲为先帝之子,然后继体承祧,光有天下。

    濮安懿王虽于陛下有天性之亲,顾复之思,然陛下所以负扆端冕,富有四海,子子孙孙万世相承,皆先帝德也。臣等窃以为濮王宜准先朝封赠期亲尊属故事,尊以高官大国,谯国、襄国、仙游并封太夫人,考之古今为宜称。

    于是中书奏:王珪等所议,未见详定濮王当称何亲,名与不名?珪等议:“濮安于仁宗为兄,于皇帝宜称皇伯而不名,如楚王、泾王故事。”

    中书又奏:“《礼》与《令》及《五服年月敕》:出继之子于所继、所生皆称父母。又汉宣帝、光武皆称父为皇考。今珪等议称濮王为皇伯,于典礼未有明据,请下尚书省,集三省、御史台议奏。”

    方议而皇太后手诏诘责执政,于是诏曰“如闻集议不一,权宜罢议,令有司博求典故以闻。”礼官范镇等又奏:“汉之称皇考、称帝、称皇,立寝庙,序昭穆,皆非陛下圣明之所法,宜如前议为便。”自是御史吕诲等弹奏欧阳修首建邪议,韩琦、曾公亮、赵概附会不正之罪,固请如王珪等议。

    既而内出皇太后手诏曰:“吾闻群臣议请皇帝封崇濮安懿王,至今未见施行。吾载阅前史,乃知自有故事。湫安懿王、谯国夫人王氏、襄国夫人韩氏仙游县君任氏,可令皇帝称亲,濮安懿王称皇,王氏、韩氏、任氏并称后。”

    事方施行,而英宗即日手诏曰:“称亲之礼,谨遵慈训;追崇之典,岂易克当。且欲以茔为园,即园立庙,俾王子孙主奉祠事。”

    翌日,诲等以所论列弹奏不见听用,缴纳御史敕告,家居待罪。诲等所列,大抵以为前诏称“权罢集议”,后诏又称“且欲以茔为园”,即追崇之意未已。英宗命阁门以告还之。诲等力辞台职。诲等既出,而濮议亦寝。至神宗元丰二年,诏以濮安懿王三夫人可并称王夫人云。

    王二十八子。长宗懿,英宗时为宿州团练使,封和国公。神宗以宗懿濮安懿王元子,追封舒王。子仲鸾,常州防御使。父薨,诸子皆进官,独不忍受。喜翰墨,乐施与,九族称贤。卒,赠武康军节度使、洋国公,谥曰良。仲鸾弟仲汾,幼喜书史,一读成诵。居父丧,邻于毁瘠。卒官莱州防御使,赠昭化军节度使、荣国公。

    次宗朴,为陇州防御使,封岐国公。宗朴与英宗友爱。初,诏英宗入居庆宁宫,固辞,真朴率近属敦劝,乃入。治平中,建濮王园庙,宗朴遂拜彰德军节度使,封濮国公,奉王后。神宗即位,加同平章事兼侍中,进封濮阳郡王。薨,赠太师、中书令,追封定王,谥僖穆。子仲佺,父殁,不食者数日。母葬时,天大雪,步泥中扶翼,道路叹恻。以润州观察使卒,赠开府仪同三司。

    宗朴既薨,宗谊袭封。官至昭化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薨,赠太师、中书令、庆陵郡王,谥庄孝。

    宗晖,元丰中,以淮康军节度使袭濮国公。安懿王及三夫人改祔,命为志并题神主,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开府仪同三司,进嗣濮王。哲宗立,改镇南节度使、检校司徒。绍圣元年薨,年六十七,赠太师,追封怀王,谥荣穆。子仲璲。先是,濮国嗣王四孟诣洛享园庙,以河南府县官充亚、终献。宗晖之袭封也,神宗始命以其子为之,仲璲遂以终献侍祠,凡十余年。父丧,哀痛不能胜,才服除而卒。官右监门卫大将军、合州刺史。

    宗晟,绍圣元年六月,以武安军节度使判大宗正事,加检校司徒,嗣濮王。明年三月薨,年六十五,赠太师、昌王,谥端孝。宗晟好古学,藏书数万卷,仁宗嘉之,益以国子监书。治平将郊而雨,或议改祫享,英宗访诸宗晟,对曰:“陛下初郊见上帝,盛礼也,岂宜改卜。至诚感神,在陛下精意而已。”帝嘉纳。及郊,雨霁。帝数被疾,密请早建储贰,以系天下之望,世称其忠。

    宗晟薨,哲宗绍圣二年四月,宗愈以镇安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司徒嗣封。故事嗣王以四时诣祠所,宗愈方属疾,或曰不可以暑行,曰:“吾身主祀而不往,非礼也。”强舆以行,疾遂亟。是年八月薨,年六十五,赠太师,追封襄王,谥恭宪。

    宗绰嗣,官至河阳三城节度使、检校司徒。绍圣三年二月薨,年六十二,赠太师,追封荣王,谥孝靖。

    宗楚,累拜武胜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封南阳郡王。绍圣三年三月,以检校司徒改武昌节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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