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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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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 167 第一百二十 职官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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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李纲宣抚河东、北两路。中兴初,张浚以知枢密院事、孟庚以参知政事、李纲以前宰相,皆出宣抚,浚又加“处置”二字入衔。时为川、陕、京西、湖北路。

    绍兴元年,诏以淮南守臣多阙,百姓未能复业,分命吕颐浩、朱胜非、刘光世皆以安抚大使兼宣抚使。武臣非执政而为宣抚使,实自光世始。二年,李光又以吏部尚书加端明殿学士,为寿春等州宣抚使。自是韩世忠、张俊、吴玠、岳飞、吴璘皆以武臣充使,王似亦以从官由副使而升正使焉。三十二年,张浚复以少传依前观文殿大学士充江淮东、西路宣抚使。乾道三年,虞以文依旧知枢密院事充四川宣抚使。五年,王炎除四川宣抚使,依旧参知政事。开禧间,以从官出宣抚江、淮、湖北、京西等处不一。其属有参谋官,系知州资序人,与提刑叙官;参议官,系知州资序人,与转运判官叙官;机宜干办公事。并依发运司主管文字叙官。凡宰执带三省、枢密院事出使,行移文字扎六部,六部行移即具申状。如从官任使、副,合申六部,六部行移即用公牒。

    宣抚副使不常置,掌贰使事。宣和末,王师伐燕、命少保蔡攸充。靖康初,会兵救太原,又次资政殿学士刘韐为之。建炎三年,周望宣抚两浙,以太尉郭仲荀副之。其后,福建韩世忠、川陕吴玠

    皆有此授。绍兴间,张浚宣抚川、陕,将召归,命从臣王似、卢法原为之副;王似除使,卢法原仍副之。亦有不置使而置副,如胡世将之于川、陕,岳飞之于荆、襄,杨沂中之于淮北,皆止以副使为名。飞后以功始落“副”字。亦有身为正使兼领副使,如开禧三年,安丙充利州西路宣抚使兼四川宣抚副使。

    宣抚判官不常置,掌赞使务。熙宁中,命直舍人吕大防为之。实上幕也。绍兴中,张浚初以便宜命刘子羽为副,其后张宗元、吕祉亦为之。十年,杨沂中以太尉为淮北宣抚副使,刘琦以节度使为判官,礼抗权均,犹转运使、副、判官之比。诏行移文字同其击衔,宣判之名同,而先后轻重异焉。

    总领四人。掌措置移运应办诸军钱粮,以朝臣充,仍带干阶、户部等官。朝迁科拨州军上供钱米,则以时拘催,岁较诸州所纳之盈亏,以闻于上而赏罚之。初,建炎间,张浚出使川、陕,用赵开总领四川财赋,置所击衔,总领名官自此始。其后大军在江上,间遣版曹或太府、司农卿少卿调其钱粮,皆以总领为名。

    绍兴十一年,收诸帅之兵改为御前军,分屯诸处,乃置三总领,以朝臣为之,仍带专一报发御前军马文字。盖又使之预闻军政,不独职饷馈而已。其序位在转运副使之上,镇江诸军钱粮,淮东总领掌之;鄂州、荆南、江州诸军钱粮,湖广总领掌之;建康、池州诸军钱粮,淮西总领掌之。十五年,复置四川总领,凡兴元、兴州、金州诸军钱粮,四川总领掌之。其言属有干办公事、准备差遗。四川又有主管文字二员。

    淮东西有分差粮料院、审计司、审计以通判权。榷货务、都茶场、御前封桩甲仗库、大军仓、大军库、赡罕酒库、市易抵当库、惠民药局。湖广有给纳场、属官兼。

    分差粮料院、审计院、通判兼。

    御前封桩甲仗库、大军仓库、赡军酒库。四川有分差粮料院、审计院、属官兼。

    大军仓库、拨发船运官、赎药库、籴买场。

    淳熙元年,诏委诸路州军通判,专一主管拘催逐州钱米,起发赴所,本所每半年比较,以行赏罚。绍熙二年,以淮西总领所言,定知州、通判展减磨勘法:十分欠二展二年,数足减二年。吏额:淮东九人,淮西、湖广十人,四川二十人。

    留守副留守旧制,天子巡守、亲征,则命亲王或大臣总留守事。建隆元年,亲征泽、潞,以枢密使吴廷祚为东京留守,其西、南、北京留守各一人,以知府兼之。西京河南,南京应天,北京大名。

    留守管掌宫钥及京城守卫、修葺、弹压之事,畿内钱谷、兵民之政皆属焉。政和三年,资政殿大学士邓洵武言:“河南、应天、大名府号陪京,乞依开封制,正尹、少之名。”从之。宣和三年,诏河南、大名少尹依熙守旧制,分左右厅治事;应天少尹一员。及三京司录,通管府事。南渡初,其东京、北京并置留守,以开封、大名知府兼,又以掌兵官为副留守。其后,河南复,南京、西京置留守。绍兴四年,帝将亲征,以参知政事孟庚为行宫留守,奏差主管书写机宜文字官一员。干办官二员。淮血差遣、差使各三员,使臣五十员,又置留司台官一员。五年,罢局。其后,秦桧为行宫留守,援例置官。

    经略安抚司经略安抚使一人,以直秘阁以上充,掌一路兵民之事。皆帅其属而听其狱讼,颁其禁令,定其赏罚,稽其钱谷、甲械出纳之名籍而行以法。若事难专决,则具可否具奏。即干机速、边防及士卒抵罪者,听以便宜裁断。帅臣任河东、陕西、岭南路,职在绥御戎夷,则为经略安抚使兼都总管以统制军旅,有属官典领要密文书,奏达机事。河北及近地,则使事止于安抚而已,其属有干当公事、主管机宜文字、淮备将领、淮备差使。

    元佑元年,诏陕西河东经略安抚、都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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