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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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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 148 志第一百一 仪卫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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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袋,绣四神,随方色,朱漆柄。取《曲礼》“行前朱雀而后玄武,左青龙而右白虎”之义。王公所给幢,黑漆柄,紫绫袋。中兴,用生色袋。

    皂纛,本后魏纛头之制。唐卫尉器用,纛居其一,盖旄头之遗像。制同旗,无文采,去金□首六脚。《后志》云:“今制,皂边皂斿,斿为火焰之形。”金吾仗主之,每纛一人持,一人拓之。乘舆行,则陈于卤簿,左右各六。

    绛麾,如幢,止三层,紫罗囊蒙之。王公麾,以紫绫袋。

    黄麾,古有黄、朱、纁三色,所以指麾也。汉卤簿有前黄麾护驾御史。宋制,绛帛为之,如幡,错采成“黄麾’字,下绣交龙;朱漆竿,金龙首,上垂朱绿小盖。神宗元丰二年,详定朝会御殿仪注所言:

    按《周礼》“木辂建大麾,以田”,郑氏曰:“大麾不在九旗之中。以正色言之,则黑,夏后氏所建。”《礼记》曰:“有虞氏之旗,夏后氏緌。”郑氏曰:“緌,谓注旄牛尾于杠首。所谓大麾,《书》曰‘王右秉白旄以麾’。”孔颖达曰:“虞世但注旄,夏世始加旒縿。”《西京杂记》,汉大驾有前黄麾。崔豹《古今注》:“麾,所以指麾,乘舆以黄,诸公以朱,刺史二千石以纁。”《开元礼义纂》曰:“唐太宗法夏后之前制,取中方之正色,故制大麾,色黄。”

    今礼有黄麾,其制十二幅。《开宝通礼义纂》曰:“黄,中央之色。此仗最近车辂,故以应像,取其居中,导达四方,含光大也。”今卤簿黄麾,以夏制言之,则状不类旗;以汉制言之,则色又不黄。伏请制大麾一:注麾于竿首,则法夏后氏之制;其色正黄,则用汉制;以十二幅为旗,则取唐制;以一旒为之,则取今龙墀旗之制。当元会陈仗卫,建大黄麾一于当御厢之前,以为表识。其当御厢之后,则建黄麾幡二。

    并上大黄麾、黄麾幡制度。神宗批曰:“黄麾制度,考详前志,终是可疑。今凿而为之,植于大庭中外共瞻之地,或为博闻多识者所讥。宜且阙之,更俟讨求,黄麾幡仍旧。”

    氅,本缉鸟毛为之。唐有六色、孔雀、大小鹅毛、鸡毛之制。《后志》云:“今制有青、绯、皂、白、黄五色,上有朱盖,下垂带,带绣禽羽,末缀金铃。青则绣以孔雀,五角盖;绯则绣以凤,六角盖;皂则绣以鹅,六角盖;白亦以鹅,四角盖;黄则以鸡,四角盖。每角缀垂佩,揭以朱竿,上如戟,加横木龙首以系之。”

    金节,隋制也。黑漆竿,上施圆盘,周缀红丝拂八层,黄绣龙袋笼之。王公以下皆有节,制同金节,韬以碧油。

    伞,古张帛避雨之制。今有方伞、大伞,皆赤质,紫表朱里,四角铜螭首。六引内者,其制差小。哲宗元佑七年,太常寺言:《开元礼》大驾八角紫伞,王公已下四角青伞。今《卤簿图》但引紫伞,而无青伞之文。诏改用。绍兴十三年将郊,诏伞、扇如旧制,拂扇等不以珠饰。

    盖,本黄帝时有云气为花FM之象,因而作也。宋有花盖、导盖,皆赤质,如伞而圆,沥水绣花龙。又有曲盖,差小,惟乘舆用之。人臣则亲王或赐之,而以青缯绣瑞草焉。

    睥睨,如华盖而小。

    扇筤,绯罗绣扇二,绯罗绣曲盖一,并内臣马上执之。驾头在细仗前,扇筤在乘舆后。大驾、法驾、鸾驾,常出并用之。扇圆,径四尺二寸,柄长八尺三寸,黄茸绣团龙,仍用金涂铜饰。扇有朱团及雉尾四等。朱团绣云凤或杂花,黑漆柄,金铜饰。雉尾皆方,绣雉尾之状,有三等:大雉扇长五尺二寸,阔三尺七寸;中扇、小扇递减二寸。下方上杀,以绯罗绣雉尾之状,中有双孔雀杂花,下施黑漆横木长柄,以金涂铜饰。乘舆出入,必以前持鄣蔽。凡朔望朝贺、行册礼,皇帝升御坐,必合扇,坐定去扇,礼毕驾退,又索扇如初。盖谓天子升降俯仰,众人皆得见之,非肃穆之容,故必合扇以鄣焉。

    罕、毕,像“毕、昴为天阶”,故为前引,皆赤质,金铜饰,朱藤结网,金兽面。罕方,上有二螭首衔红丝拂;毕圆,如扇。

    香镫,唐制也。朱漆案,绯绣花龙衣,上设金涂香炉、烛台。长竿二,舆士八人。金涂银火镣、香匙副之。

    大角,黑漆画龙,紫绣龙袋。

    长鸣、次鸣、大小横吹,五色衣幡,绯掌画交龙。《乐令》,三品已上,绯掌画蹲豹。

    犦槊。犦,击声也。一云象犦牛,善斗,字从牛。唐金吾将军执之。宋制,如节有袋,上加碧油。常置朝堂,车驾卤簿出,则八枚前导;又四枚夹大将军者,名卫司犦槊。

    槊,长矛也。木刃,黑质,画云气。又有细槊,制同而差小。

    戟,有枝兵也。木为刃,赤质,画云气,上垂交龙掌、五色带,带末缀铜铃。又钑戟,无掌,而有小横木;钑,插也,制本插车旁。又小戟与钑戟同。

    殳、叉,戟之类。殳,无刃而短,黑饰两末。叉,青饰两末,并中白,画云气,各缀朱丝拂。

    枪,槊也。唐羽林所执,制同槊而铁刃,上缀朱丝拂。

    仪锽,钺属也,秦、汉有之。唐用为仪仗,刻木如斧,涂以青,柄以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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