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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 123 志第七十六 礼二十六(凶礼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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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次易服,三日而除。”诏以“保佑冲人,加服为小功,五日而除。”四年正月十六日,上谥。二月六日,葬永定陵之西北隅。十六日,升祔奉慈庙。

    仁宗慈圣光献皇后曹氏。神宗元丰二年十月二十日,太皇太后崩于庆寿宫。是日,文武百官入宫,宰臣王珪升西阶,宣遗诰已,内外举哭,尽哀而出。二十六日大敛,命韩缜为山陵按行使。二十九日,皇帝成服。十一月,韩缜言:“永昭陵北稍西地二百十步内,取方六十五步,可为山陵。”上以迫隘,缜言:“若增十步,合征火相主及中五之数。”诏增十步。

    十二月,中书言:“先是,司天监选年月,迁祔濮安懿王三夫人。今大行太皇太后山陵,濮三夫人亦当举葬。”于是诏宗室正任防御使以上许从灵驾,已从濮安王夫人者,免从。

    三年正月十四日,上谥。太常礼院言:“大行太皇太后虽已有谥,然山陵未毕,俟掩皇堂,去‘大行’,称慈圣光献太皇太后;祔庙题神主,仍去二‘太’字。”

    秘阁校理何洵直言:“按礼,既葬,日中还,虞于正寝。盖古者之葬,近在国城之北,故可以平旦而往,至日中即虞于寝,所谓葬日虞,弗忍一日离也。后世之葬,其地既远,则礼有不能尽如古者。今大行太皇太后葬日至第六虞,自当行之于外,如旧仪;其七虞及九虞、卒哭,谓宜行之于庆寿殿。又按《春秋公羊传》曰:‘虞主用桑。’《士虞礼》曰:‘桑主不文。’伏请罢题虞主。”太常言:“洵直所引,乃士及诸侯之礼。况嘉佑、治平并虞于集英殿,宜如故事。又嘉佑、治平,虞主已不书谥,当依所请。”

    太常礼院又言:“慈圣光献皇后祔庙,前三日,告天地、社稷、太庙、皇后庙如故事。至日,奉神主先诣僖祖室,次翼祖、宣祖、太祖、太祖后。太宗皇帝、懿德皇后、明德皇后同一祝,次飨元德皇后。慈圣光献皇后,异馔、异祝,行祔庙之礼。次真宗、仁宗、英宗室。礼毕,奉神主归仁宗室。如此,则古者祔谒之礼及近代遍飨故事,并行不废。”从之。三月十日,葬永昭陵。二十二日,祔于太庙。

    英宗宣仁圣烈皇后高氏,哲宗元佑八年九月三日崩于崇庆宫。遗诰:“皇帝成服,三日内听政,群臣十三日,诸州长吏以下三日而除。释服之后,勿禁作乐。园陵制度,务遵俭省。余并如章献明肃皇太后故事。”十四日,诏园陵依慈圣光献太皇太后之制。绍圣元年正月二十八日,礼部言:“将题神主,谨按章献明肃皇后神主书姓刘氏。”诏依故事。四月一日,葬永厚陵。

    神宗钦圣宪肃皇后向氏,建中靖国元年正月十三日崩。二月,太常寺言:“大行皇太后山陵一行法物,宜依元丰二年慈圣光献皇后故事。皇堂之制,下深六十九尺,面方二丈五尺,石地穴深一丈,明高二丈一尺。鹊台二,各高四丈一尺。乳台二,各高二丈七尺。神墙高一丈三尺。”五月六日,葬永裕陵。二十六日,祔于神宗庙室。

    先是,元佑四年,美人陈氏薨,赠充仪,又赠贵仪。徽宗入继大统,诏有司议追崇之典,上尊谥曰钦慈皇后,祔葬永裕陵,与钦圣同祔神宗室。崇宁元年二月,圣瑞皇太妃朱氏薨,制追尊为皇太后,遂上尊谥曰钦成皇后,五月祔葬永裕陵,祔神主于神宗室,皆备礼如故事。

    哲宗皇后刘氏,政和三年二月九日崩。诏:“崇恩太后合行礼仪,可依钦成皇后及开宝皇后故事,参酌裁定。”闰四月,上谥曰昭怀皇后。五月,葬永泰陵,祔神主于哲宗庙室。

    徽宗皇后王氏,大观二年九月二十六日崩。尚书省言:“章穆皇后故事,真宗服七日。”从之。十月,太史局言:“大行皇后园陵斩草用十月二十四日斥,土用十一月十三日,葬用十二月二十七日。诸宗室合祔葬者,并依大行皇后月日时刻。”十一月,宰臣蔡京等请上谥曰靖和皇后。十二月,奉安梓宫于永裕陵之下宫,神主祔别庙。四年十二月,改谥曰惠恭。其后,高宗复改曰显恭。

    哲宗昭慈圣献皇后孟氏,绍兴元年四月崩。诏以继体之重,当承重服。以遗诰择近地权殡,俟息兵归葬园陵。梓取周身,勿拘旧制,以为他日迁奉之便。六月,殡于会稽上亭乡。攒宫方百步,下宫深一丈五尺,明器止用铅锡。置都监、巡检各一员,卫卒百人。生日忌辰、旦望节序,排办如天章阁仪。虞主还州,行祔庙礼。

    徽宗显仁皇后韦氏,绍兴二十九年崩,祔于永佑陵攒宫。

    高宗宪圣慈烈皇后吴氏,庆元三年崩。时光宗以太上皇承重,宁宗降服齐衰期。四年三月甲子,权攒于永思陵。

    孝宗成肃皇后夏氏,开禧三年崩,殡于永阜陵正北。吏部尚书陆峻言:“伏睹列圣在御,间有诸后上仙,缘无山陵可祔,是致别葬。若上仙在山陵已卜之后,无有不从葬者。其它诸后,葬在山陵之前,神灵既安,并不迁祔。惟元德、章懿二后,方其葬时,名位未正,续行追册。其成穆皇后,孝宗登极即行追册,改殡所为攒宫,典礼已备,与元德、章懿事体不同,所以更不迁祔。窃稽前件典礼,祇缘丧有前后,势所当然,其于礼意,却无隆杀。今来从葬阜陵,为合典故。”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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