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宋史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本纪 012 本纪第十二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日有食之。戊午,诏免江西、湖南、广南民供军须者今年秋租十之三。十二月壬申朔,广西兵马钤辖陈曙讨智高兵,战于金城驿。壬辰,观新乐。乙未,录唐颜真卿后。是岁,河北路及鄜州水,蠲河北民积年逋负、鄜州民税役。

    五年春正月壬寅朔,御大庆殿受朝。庚戌,以广南用兵,罢上元张灯。白虹贯日。丁巳,会灵观火。戊午,狄青败智高于邕州,斩首五千余级,智高遁去。甲子,遣使抚问广南将校,赐军士缗钱。

    二月癸未,狄青复为枢密副使。甲申,赦广南。凡战没者,给槥椟护送还家,无主者葬祭之。贼所过郡县,免其田租一年,死事家科徭二年。贡举人免解至礼部,不预奏名者亦以名闻。丙戌,诏广西都监萧注等追捕智高。丁亥,下德音:减江西、湖南系囚罪一等,徒以下释之。丁壮馈运广南军须者,减夏税之半,仍免差徭一年。戊子,诏百官遇南郊奏荐,无子孙者听奏期亲一人。乙未,诏宗室通经者,大宗正司以闻。

    三月癸亥,遣使奉安太祖御容于滁州,太宗御容于并州,真宗御容于澶州。是月,赐礼部奏名进士、诸科及第出身千四十二人。

    夏四月甲午,命刘沆、梁适监议大乐。

    五月乙巳,诏辅臣凡有大政,许复对后殿。高若讷罢,以狄青为枢密使。丁未,孙沔为枢密副使。戊申,诏转运使毋取羡余以助三司。庚戌,诏智高所至州,无城垒,若兵力不敌而弃城者,奏裁。壬子,录系囚。丁巳,诏转运司振邕州贫民,户贷米一石。甲子,诏谏官、御史毋挟私以中善良,及臣僚言机密事毋得漏泄。

    六月乙亥,御紫宸殿,按《太安乐》,观宗庙祭器。丙戌,作集禧观成。乙未,诏河北荐饥,转运使察州县长吏能招辑劳来者,上其状;不称职者举劾之。

    秋七月乙巳,诏荆湖北路民因灾伤所贷常平仓米免偿。己酉,诏荐举非其人者,令御史台弹奏,见任监司以上弗许荐论。戊午,诏太常定谥,毋为溢美。

    闰月戊辰,诏广南民逃未还者,限一年归业,其复三岁。壬申,庞籍罢,以陈执中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昭文馆大学士,梁适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乙亥,诏武臣知州军,须与僚属参议公事,毋专决。庚辰,秦凤路言总管刘焕等破蕃部,斩首二千余级。

    八月丁酉朔,诏民诉灾伤而监司不受者,听州军以状闻。辛酉,策制举、武举人。壬戌,诏南郊以太祖、太宗、真宗并配。

    九月乙酉,观新乐。

    冬十月丙申朔,日有食之。壬子,作“镇国神宝”。丁巳,诏以蝗旱,令监司谕亲民官上民间利害。

    十一月丁卯,朝飨景灵宫。戊辰,飨太庙、奉慈庙。己巳,祀天地于圜丘,大赦。丁丑,加恩百官。戊子,放天下逋负。十二月戊午,诏转运官毋得进羡余。壬戌,以曹、陈、许、郑、滑州为辅郡,隶畿内,置京畿转运使。是岁,占城国来贡。

    至和元年春正月辛未,诏京师大寒,民多冻馁死者,有司其瘗埋之。壬申,碎通天犀,和药以疗民疫。癸酉,贵妃张氏薨,辍视朝七日,禁京城乐一月。丁丑,追册为皇后,赐谥温成。辛卯,录系囚,减三京、辅郡杂犯死罪一等,徒以下释之。

    二月庚子,诏治河堤民有疫死者,蠲户税一年;无户税者,给其家钱三千。壬戌,孙沔罢,以田况为枢密副使。

    三月己巳,王贻永罢,以王德用为枢密使。辛未,命曾公亮等同试入内医官。壬申,赐边臣攻守图。置京畿提点刑狱。乙亥,太史言日当食四月朔。庚辰,下德音:改元,减死罪一等,流以下释之。癸未,易服,避正殿,减常膳。乙酉,诏京西民饥,宜令所在劝富人纳粟以振之。

    夏四月甲午朔,日有食之,用牲于社。辛丑,御正殿,复常膳。祥源观火。

    五月戊寅,以河北流民稍复,遣使安抚。壬辰,太白昼见。

    秋七月丁卯,以程戡参知政事。立温成园。戊辰,梁适罢。己巳,出御史马遵、吕景初、吴中复。

    八月丁酉,诏:“前代帝王后尝仕本朝,官八品以下,其祖父母、父母、妻子犯流以下罪,听赎;未仕而尝受朝廷赐者,所犯非凶恶,亦听赎。”丙午,以刘沆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命修起居注官侍经筵。

    九月乙亥,契丹遣使来告夏国平。辛巳,遣三司使王拱辰报使契丹。己丑,太白昼见。

    冬十月辛卯朔,太白昼见。壬辰,诏士庶家毋得以尝佣顾之人为姻,违者离之。丁酉,葬温成皇后。丙午,温成皇后神主入庙。戊午,幸城北炮场观发炮,宴从臣,赐卫士缗钱。

    十一月甲子,出太庙禘袷、时飨及温成皇后庙祭飨乐章,肄于太常。十二月丙午,诏司天监天文算术官毋得出入臣僚家。癸丑,诏内侍传宣,令都知司札报,被旨者覆奏。是岁,融州大丘洞杨光朝内附。

    二年春正月丁卯,奉安真宗御容于万寿观。减畿内、辅郡囚罪一等,徒以下释之。赐诸军缗钱。戊辰,邕州言苏茂州蛮内寇,诏广西发兵讨之。丁亥,晏殊薨。

    二月壬辰,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