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同情她的遭遇,并说他有个亲戚在城里当个体老板,他可以跟亲戚打声招呼,让她上他亲戚那儿工作。梅花一听,挺感激的,以为真碰上了好人。谁料这又是一个陷阱,而且比前一个更恐怖,更令人寒心。
“好心”的大哥把梅花带到城里,交给了他那个亲戚,那亲戚看了看,说可以,就把她留了下来。后来她才知道那地方叫“夜来爽”娱乐城,是全城有名的“黑窝”,卖淫嫖娼、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吸毒贩毒,无所不为,整个儿乌合之众,是个黑帮。一般女孩子一旦进入了这个黑窝,就身不由己,全由老板摆布控制。你要不从,敢反抗,他就派几个人来对你拳打脚踢,甚至有的被活活打死。在那种地方,被活活打死,外面也没人会知道,里面的人知道了也不敢吱声,生怕殃及自己。再说老板与当地的一些警察混得烂熟,称兄道弟,互通有无。所以这个表面上看起来体面豪华、知名高档而内在无恶不作、肮脏不堪的娱乐城,就在警察的眼皮底下经营得红红火火。
一旦警匪勾结,谁都知道其中的厉害。谁敢去捅这个马蜂窝呢,所以大伙儿都只好打碎牙齿往肚子里吞,不敢去报案,也不敢在老板面前说半个“不”字。在娱乐城,谁都知道老板的习性,他生性残暴、无恶不作,几乎到了杀人不眨眼的地步。大伙儿谈到老板都会脸色一变,心惊胆战。
梅花知道自己出了狼窝又进入了更凶残的虎口,她感到悲观绝望,想到了自杀,欲撞墙自尽,可被人发现救了起来。救起后,老板派了几个人对她拳打脚踢了一番,恶狠狠地甩下话说要她敢再反抗,就剁了她。她早听几个姐妹说老板说得出做得到,一听这话,吓得要命,心想保全性命要紧,没命了怎么报仇。想到这儿她也就不敢再作反抗,假装听从他们的指使。老板见她被打一顿后,不见再反抗,就把注意力又转到了其他女孩的身上。
令梅花感到痛心的是,一开始老板让她陪客唱歌、吃饭。在娱乐城里,那帮女孩进去后,都要经过严格的训练,举手投足、言语表情都有统一标准、严格要求。训练由老板娘负责。梅花是那里面最木讷,接受最慢的一个,那种卖弄风骚、嗲声嗲气、搔首弄姿的形态动作,她硬是学不起来,所以老板娘感到很头疼,也很恼怒,有气就找她出,对她轻则骂,重则打。她全身被打得青一块紫一块,遍体鳞伤。后来老板就强迫她们接客,就是卖淫。她在这里头还算幸运的,因为那些客人看她长得不怎么样,又不懂伺候人,粗手粗脚的,举手投足没一样合他们的口味,因而都不会点她。因梅花有一副好嗓子,老板娘就让她去唱歌。那几个漂亮点的女孩就惨了,三天两头被点到去接客。
在这样的环境中生活,可以说不见天日,没有自由,没有尊严。但日子久了,有的人也就适应了,有的则认命了。不过,也有几个生性风骚些、爱卖弄色相的女的喜欢待在这地方,因为在那里,只要你乐意,赚钱还是比较多的,特别是在迷你厅,收入就更丰厚。
那次娱乐城老板放韩香走的时候,她刚好也在。只是俩人互不照面,并不熟识。只记得被姐妹们传说那次是非常意外的,老板似乎特别仁慈,把那个长得天仙般的女孩放走。传说翻遍整个娱乐城似乎也找不出像她那样俊的了,她看起来很清纯,像个学生,但找到了娱乐城工作。她听说那会儿老板娘对她是十二分的客气,准备把她安排到迷你厅工作。可那女孩死活不同意,说要辞职,那老板也就放她走了。按一般逻辑,长得那么秀气的女孩,老板是绝不会放她走的,不想老板来了个破天荒,竟把她给放走了。大伙儿都怀疑老板是不是缺德事做太多了,想在这找点弥补,积点阴德。也就那一次,后来老板又恢复了原来的残暴。梅花暗自赞叹那女孩子命好,命里不该遭受这般蹂躏。
后来娱乐城老板娘看梅花不懂风情,又不会迎合客人,笨手笨脚的,很不受客人欢迎,也就冷淡了她,把她晾在了一边,大多时间都叫她端茶送水,干些杂活。那天,趁着老板娘外出,姐妹们都被点去陪客,保安和那帮监视人员也都没人注意到她,她就趁上厕所的机会,从另一个房间爬窗逃了出来。
从娱乐城逃出来后,她不敢直接去报案,因为那里都是老板的地盘,她怕那些警察都跟老板有来往,要让他们给老板透露了风声,不是自投罗网吗?如果给老板逮回去,不死也得被打得半死。想到这儿,梅花决定先离开这座城市,到一个陌生的地方,以后再伺机报案。
她去了贵州,在一家饭店找了份送外卖的工作,虽然苦些累些,但人身还是自由的,没人整天监视,也不会挨打,没有生命威胁。到了贵阳,她顿感轻松了许多,在这个陌生的城市,没有人知道她那见不得人的经历,也没人知道她来自哪里,她决定重新开始生活。
可在她最不想见到那些人,想尽一切办法想忘掉那段伤心的记忆时,那些人偏偏又出现了。那天,冤家路窄,她又碰上了那两个拐卖她的人。她当时吓呆了,但马上反应过来,大喝一声,飞也似的追了上去,欲把那两个歹徒抓住。可那两个人抬头一看是她,撒腿就跑,她哪里跑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