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狙击生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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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第39节:狙击生死线第四章(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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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交警指挥中心的电子眼监控系统抓拍下来的违章照片,从赵百合家到特警基地,一来一回是以150公里的时速。因此沿途的电子眼几乎给我们提供了一套完整的记录片,而经过放大照片,我们看见司机穿的是和韩光当时一样的衣服。遗憾的是,司机戴着棒球帽,我们看不清楚正脸。但是对于警方认定似乎已经不太重要,因为更多的证据直指韩光。?

    “那支丢失的狙击步枪,在我们到达现场的时候,就在韩光的手里。现场的一百多名不同单位的警察亲眼目睹了抓捕韩光的整个过程,这一点毋庸置疑。?

    “再说被枪杀的赵百合。资料显示她是法籍华人,女,27岁。她曾经和韩光在一个部队服役,就是在中国陆军‘狼牙’特种大队,军衔,中尉军衔转业。她转业后出国,获得了法国国籍,而五个月以前她从欧洲回国,没有工作,也没有和国外联系,住在时代广场小区。而那套房子是以韩光的名义租的,也是韩光签的合同。经过连夜走访邻居和保安,也证明韩光时常和赵百合出入该小区。而邻居和保安证实,她已经怀孕大概有五个月。——注意,这个时间很微妙。我们假设这个孩子不是韩光的,那么他为什么和赵百合的关系这样密切?仅仅是战友关系显然不构成理由。如果我们假设这个孩子是韩光的,那么整个事件的一切都建立起来紧密的逻辑。?

    “偷枪——杀人灭口。赵百合怀孕,可能对韩光提出某些要求,韩光无法满足,譬如结婚;也可能并没有对韩光提出要求,而韩光为了掩盖自己身为警务人员有这样的劣迹,会影响前途声誉等等个人原因,下了杀手。?

    “武器和车辆是韩光的,指纹是韩光的,杀人手段是韩光的,而韩光又具备充足的杀人动机——无论从哪个逻辑来说,这个案子没有一点难度。那就是——凶手就是韩光!如果是我办理这个案子,在抓捕案犯以后,别管他的口供是什么,都足够提交检察院提起公诉了。?

    “但是在抓捕韩光以后,奇怪的大停电发生了。韩光趁黑暗袭击我和部下,获得枪支逃逸,并且开走了我的警用侦查车辆。事后调查得知,有人袭击了我们的电力房,拉下了电闸。而要我相信韩光事先不知情是很难的,也就是里应外合,脱离警方控制。这样的突发事件,在我从警十五年来,从未遇到过。?

    “而更离奇的事情是,运输赵百合遗体的救护车,在高速出口遭到了不明身份人物的袭击。这些训练有素装备精良的劫匪,没有伤害任何人,只是抢走了赵百合的遗体——他们要个死人干什么呢?难道说在死人的身上,有什么不愿意我们知道的秘密??

    “他们使用的武器,经过专家检验,是国产56-1冲锋枪。这是国外黑市上很容易获得的武器,不足为奇。但是这个弹壳很奇特,是可重复装填的〖BF〗7.62〖BFQ〗毫米铜弹壳,而普通黑市上能够购买到的都是一次性成型的钢芯穿甲弹。这种特制的弹壳,使用者可以自行添加火药装量和选择弹头,发挥武器潜能——这只有真正的军事高手才能做到。譬如特种部队、特警、特工和雇佣兵等,我很难想象这样的人物会为了一具尸体,进行行动。?

    “所有的事件都是疑点重重,作为刑警队长,我开始对整个事件的所有细节重新审视。我得出的结论是——我们得到的所有线索都太顺了,顺得没有道理。韩光有军事院校和特种部队的背景,又是一个优秀的特警狙击手,他非常熟悉警方的办案程序和技术手段,如果他真的要杀人——他为什么不更聪明点呢?难道他真的笨到了留下所有的证据,来证明他自己就是杀人凶手吗??

    “当然这只是个推论,韩光现在失踪,我们不可能从他的口中得到证实。?

    “于是我打算采取另外一个方法,那就是画出韩光的时间表,因为假设他在盗窃枪支时间有不在现场的证据,那么就说明他很可能中了一个圈套——有人在设计陷害他!”?

    所有的警官们都看着唐晓军。薛刚的眼睛充满了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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