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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美在大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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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大将,在620年(武德三年)他和另一员大将寻相一起向唐太宗投降。时间不长,寻相便又叛乱,众将便疑心尉迟敬德也将要叛乱,就囚禁了他,还建议唐太宗杀掉他。唐太宗却说:“他如果要叛乱,难道还会落在寻相的后边吗?”然后就放了尉迟敬德,安慰道:“大丈夫以意气相许,请不要将这点小误会放在心上,我绝不会听信旁人之言加害忠良勇士的。”尉迟敬德深受感动,以后为唐太宗屡建奇功。

    为了鼓励大臣进谏,唐太宗还有一句名言:“直言鲠议,致天下太平。”确实是发自内心。在626年(武德九年),唐太宗即位不久,命人点兵。当时的唐制规定,年满二十一岁才能入选,但大臣封德彝却说十八岁以上高大健壮的也可以点兵,并得到唐太宗的同意。魏征却驳回了诏令三四次,不肯签发。唐太宗大怒,召见他质问。魏征说:“您常说要以诚信治天下,但即位以来,仅几个月就几次失信于民,这怎么能说是以诚信治天下呢?”太宗听了转怒为喜:“过去我总以为你很固执,不懂政事,今天听你分析国家大事,都很切中要害,我确实是错了。”太宗不但改正了错误,还赏赐给魏征一只金瓮。

    魏征去世后,唐太宗异常悲痛,他说:“人用铜(古代的镜子用铜磨制而成)做镜子,可以纠正衣冠;用古代历史做镜子,可以明辩国家的兴盛与衰亡;以人做镜子,可以知道自己的得失和过错。现在魏征走了,朕便失去了一面宝贵的明镜。”唐太宗还去凌烟阁,对着魏征的画像做诗一首:“劲条逢霜摧美质,台星失位夭良臣。唯当掩泣云台上,空对余形无夏人。”

    为了充分纳谏唐太宗进行了一些改革,他命令五品以上的官员要在中书省(为皇帝起草诏书的办事机关)轮换值班,听从随时召见以便及时商议大事。他自己也不是独断专行的人,他将国家重要的军政事务以及五品以上官员的任免权交给了宰相会议,以便充分听从众人的意见,集思广益,委任最合适的人选。对于一般的政务,他要求负责起草诏书的中书省和负责复核诏书的门下省都要各负其责,认真做事,不许敷衍了事。唐太宗的御臣之术并不高明,但它的作用是非常好的,既有效地防止了少数大臣的专权乱政,也充分发挥了大家的集体智慧,有了互相牵制的制度和措施,就使正确的方针政策得以顺利产生,有了贤明的君主,则使得好的国策能够得到彻底执行,君臣的共同努力,通力协作,这是贞观之治产生的最根本的原因。唐太宗的行为给历代帝王树立了一个好的典范。

    为了更好地纳谏,唐太宗还采取了一些具体有效的措施,如谏官和史官列席军政会议,对于敢于直谏的大臣给于重赏鼓励,同时也是对其他人以后进谏的一种有效的鼓励。

    二、节俭自律,厉行法制,发展国家经济

    唐太宗即位之后,在提倡接见方面为群臣做出了表率,他最初住的宫殿还是隋朝时修建的,都很破旧。同时,他还禁止铺张浪费的厚葬习俗,明确提出要求,即五品以上官员和皇亲贵族都要严格遵守。至于官吏们的奢侈浪费唐太宗也明令禁止。所以,在大臣中形成了一种良好的节俭的风气,出现了许多廉俭大臣。如户部尚书戴胄,由于生前生活简朴出了名,死后家里连个祭祀的地方都找不到。至于魏征更是如此,一生也没有个象样的正屋。

    为了管理国家,唐太宗主持制定了《贞观律》,明确了赏罚制度,加强了法制建设,长孙无忌又和其他人为其作注,这就是后来所说的《唐律疏议》,成为封建社会成就最高的法典,而且一直保存下来。除律外,还有令、格、式,法制成了完整的体系。令是规定国家各种制度的法典基本上包括了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各个方面。格也相当于律,是皇帝对国家机关或个人因时因事而颁行的诏书汇编。式则是国家机关经常和广泛适用的办事细则和公文程式。令、格、从积极的方面来规定国家机关和官民人等应当遵守的制度,而律则从消极方面规定违反令、格、式以及其他一切犯罪的刑罚制裁。四种法律形式互相协调,体现了唐朝立法技术的高度成就。

    唐太宗还设立了死刑覆奏制度,以示对人命的重视。在京城要在两日内五次覆奏,在各州要三覆奏。这种制度的建立有个惨痛的教训,就是错杀了大臣张蕴古,唐太宗后悔不已。因此决定设立这项制度,同时为了防止和严惩诬告行为,还规定诬告者要“反坐”,即诬告他人什么罪名,就用这种罪名惩罚诬告人。

    唐太宗发展经济的措施很多,这包括:推行均田制,奖励垦荒:颁行租佣调法,轻徭薄赋:劝课农桑,不夺农时:设置义仓,救灾备荒;增殖人口,奖励婚嫁,发展生产;兴修水利设施,疏浚河渠。

    当时唐太宗有一段话论述了国家的根本问题:“做任何事情都要抓住根本的东西,国家以百姓为本,百姓则以衣食为根本,而生产衣食又以不丧失农时为根本。”这体现了他的重民思想,在正确的思想指导下才会有好的政策得以制定和实施。

    为了增殖人口,唐太宗下令:民间男子二十岁,女子十五岁可以结婚,还将人口增长与否作为考核官员政绩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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