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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平的两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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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九章 巡回法庭开庭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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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的目的是对受法律支配的一切人公正地运用法律,借以保护和救济无辜者。

    ——[英]洛克:《政府论》

    实习的第二天,我一上班,王叔叔就对我说:“小凡,今天阳庭长有个赡养费纠纷要到XX镇去开庭,我们庭里还有几个去,到那里后可能要拘传被告,你跟着去帮忙。”我说好。下楼后我们6个人坐进一台金杯警车,阳庭长提着个文件袋坐在最前面,黄法官、彭法官、陈法官坐在中间一排,我和谭薇薇坐在最后一排。

    坐了大约50分钟的车,我们到了XX镇政府的院子里,镇政府的一个管政法的汪书记上车后,车就往原、被告所在村开去,到了村委会办公楼我们都下车。汪书记带头走了进去,村委会的人就一个副村长在,原告早来了,是二夫妻,是被告的父母。被告没来。阳庭长看了下表时间有9点20多了,就说:“定的开庭的时间是9点半,现在还差10分钟,我们等到9点半,被告还没来的话,我们就去拘传他。”

    9点半到了,阳庭长就叫副村长带我们去被告的家,走了10几分钟的路才到被告家。一进门就看见被告夫妻在桌子上吃面条,被告夫妻看我们来了很多人就放下碗站起来了。村长说:“XXX今天法院来人来处理你们家的赡养费问题,定在9点半在村委会开庭,你怎么没去?你知道现在什么时候了吗?现在赶紧跟法官一起去。”被告一副不管他事的表情说:“我知道啊,这事没什么好讲的,反正我是不会出赡养费的。随法院怎么搞!”

    阳庭长一听来气了指着被告说:“你妈现在70多岁了,没有生活来源,跟你要几百斤谷一年你都不肯,还要你老婆把你妈打出去。有你这样做儿子吗?现在问你最后一次,你跟我们到村委会去开庭不?”被告说:“这是我们家的事,不要你来管,随你法院怎么搞,反正我不会去!”说完拿起碗继续吃饭。阳庭长从文件袋里拿出一张拘传票在上面填了一会就开始宣读:“XX县人民法院1997x民一初字第XXX号拘传令,现将被拘传人XXX拘传到XX村委会开庭,本拘传令宣读后立即执行。”彭法官、陈法官、黄法官马上走过去拿手铐拷被告,被告看见有人来拷他,丢下碗就跑,我们几个就去追,看到被告冲进厨房就拿出一把菜刀跑到坪里面,我们几个围上去。被告说:“你们不要过来,谁过来我就砍谁?”村长对被告说:“XXX快放下刀,不然就犯法了啊,要判刑的啊!快啊快放下刀。”周围的人也在劝被告放下刀。

    这时阳庭长站出来说:“XXX你持刀威胁法官,非法阻碍法院执行公务。这种行为的后果你可能不懂,我说给你听听。情节不严重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4条的规定可以处15日以下拘留或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根据新刑法(97年3月14日通过,97年10月1日起实施)277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接着又说:“XXX你现在放下刀跟我们去开庭,法院对你进行批评教育后你写出书面检讨,我们法院对你以前的行为一概不处罚。这是最后一次机会了,你考虑1分钟,1分钟后你还吧悔改我们就会强制执行了。”

    1分钟后,被告仍站在那里手里拿着刀不放对阳庭长说:“法官,不要我出钱我就把刀放下。”我听了后火冒三丈,妈的简直就一人渣啊。我从被告背侧冲过去用右抓住被告持刀的手腕左手抓住小臂,右手用力把被告的手腕往下压,被告手一痛刀就掉在地上,我一脚把地上的刀踢开后把他的手往后一反,抬脚踢在他的腿弯里,膝盖抬起往前顶他的背,被告扑通摔倒在地,我用脚踩住他的腿弯,膝盖跪在他的后背上。黄法官也冲过来拿手铐拷起被告。周围的群众的惊叫声还没完,我们已经把被告从地上拉起来推他往村委会走去。

    我们到了村委会,许多群众也来了。在路上阳庭长说:“先开庭再拉被告到院里去,交给领导处理。”我们把被告带到开始安排好的地方坐好后,阳庭长宣布开庭,开始宣读开庭时的纪律,公开审理的案件公民可以旁听,但旁听的群众不要说话,有意见可以在开庭后提出。又按程序问宣读了一些法律规定。就对原告说:“你起诉的请求是什么?有什么理由啊?你自己讲一下。”原告回答说:“我不大会讲,我请了村长做代理人帮我讲。”村长站起来说:“我代为原告讲一下,诉讼请求是:1、要被告每年给二位原告1000斤谷;2、要被告每年负责原告的医药费;3、原告的丧事由被告承担。”

    阳庭长对被告说:“你听清楚没有?有什么答辩意见就说出来。”被告说:“我和原告分家有15年了,在分家时,家里的财产全给了我弟弟,我分了2000多块钱的债务,父母亲的生老死葬都由我弟弟负责,分家时族里的人都在,我有分家协议在。”

    阳庭长听被告说完后就问原告:“刚才被告说的是否属实?”原告说:“属实.”阳庭长又问:“既然这样,那你有什么理由要求被告承担你们的赡养费啊?”原告代理人说:“是这样的,原告的小儿子今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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