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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平的两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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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六章 参加的第一个调解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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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了审判庭,王叔叔坐在审判席的中间,叫我坐在他左边的审判席上,谭薇薇坐在右边。谭薇薇叫当事人和旁听的人都坐好后,开始宣布法庭纪律,谭薇薇宣读完毕后,王叔叔就开始说:“现在宣布开庭,根据民事诉讼法的XX条、人民法院组织法XX条规定,今天的案件由我和谭法官负责审理。接着告知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和申请回避的法律规定,宣读完后,问当事人听清楚没有、是不是要申请回避?”双方当事人都说听清楚了不申请回避后,王叔叔就问双方当事人是否同意由法院主持调解?原、被告都同意调解。

    王菽叔低声对我说:“开始记录。”接着对当事人说:“你们都同意调解,那么就由原告方当庭提出调解意见,提调解意见时只讲观点,不要陈述事实。”原告说:“第一我要离婚,第二我要抚养二个小孩,第三房子和房子里的财产归我。”王叔叔问被告:“你同意吗?”被告说:“我不同意。”王叔叔问:“你对原告的意见是都不同意还是不同意哪一点?”被告说:“离婚我同意,小孩我要带一个,房子给原告我也同意,但他要给我3万元钱。”王叔叔接着问:“你们的小孩都多大了?现在在那里生活啊?”原告说:“大男孩14了,小男孩9岁了。生下来后我们自己在带,我们夫妻这几年一直在广东打工,二小孩一直跟我父母亲生活。”王叔叔接着问:“你们二个还有没有协商的余地?”被告回答说:“没有。”原告说:“小孩我都带来了,法官可以问小孩愿意跟谁生活;另外房子是前年我们和我父母亲一起建的就一层,建的时候才花了1万多块钱,她要3万,我出不起。”

    王叔叔听了双方的话后说:“现在休庭做双方工作,原告和原告的亲属留下,被告和被告的亲属先到外面的坪里去,等下在叫你。”等被告和她的亲属出去后,王叔叔站起来走出审判区对原告说:“这个案子你们都同意离婚,就感情问题我就不说了,现在来说说关于小孩抚养和财产分割的事。你们有二个孩子,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有二个小孩时原则上是每人带一个小孩,所谓原则上就是说在对方有以下情况的:一是有重大疾病,二是没有正常的经济收入,无法抚养小孩的,三是在收监羁押的,四是有不利于抚养小孩的生活习惯,像有赌博、吸毒,虐待、遗弃小孩的。根据你这个案件的情况被告都不存在上述情况,所以说你们调解不成的话,法院也会判决每人抚养一个小孩。10周岁以上的要征求小孩的意见,等下我会问你大小孩的意见看他愿意跟谁生活。”

    原告说:“有没有可能二个小孩都给我带啊?”王叔叔说:“除非被告同意,否则是不可能的。”原告说:“既然这样那就让大小孩由我抚养吧,小的给被告。”王叔叔说:“你还蛮通情达理的啊!”

    接着又说:“小孩抚养问题已经搞好了,就来说说财产分割的问题吧。你说房子是你们和你父母亲一起建,根据我们的调查这个是事实,造价是多少你老婆清楚不?”原告说:“建房我们没回家,房子是我父母在建,钱大部分是我们出的,我们前几年在广东打工赚了大概有15000块钱的样子全给我父母了,到建成后,我们过年时回家我父母说他们还用了3000多块钱。这事我老婆可能知道。”王叔叔说:“根据你们这种情况,这房子是你们和你父母的家庭共有财产,在离婚案卷里我们法院能够查清的家庭共有财产就判决,查不清的就等你们把分家析产搞好后再判决,现在你自己怎么看啊?”原告说:“分家析产没必要,我看我就给被告10000元,房子归我。”

    王叔叔说:“这样啊,我去做下被告的工作,看她是什么意见。你先出去,再把被告喊进来。”原告出去了,王叔叔对我和谭薇薇说:“你们看这个案子会不会调解成功啊?”谭薇薇说:“肯定会!”我说:“我想很可能会成功。”王叔叔笑着对我们说:“那会是什么调解结果啊?”谭薇薇说:“小孩一人一个,原告给被告15000块钱吧。”我说:“前面的一点我同意,后面一点我看不一定,只要被告不同意就会超过20000。”王叔叔说:“等结束时看你们谁说的对啊。”这时被告敲门进来了。

    王叔叔对被告说:“通过我们刚才做原告的工作,原告同意每人带一个小孩,大小孩原告要求抚养,你同意否?”被告说:“同意。”王叔叔说:“好,那我们就开始就最后一个问题进行调解,根据我们到原告家实地调查的情况和原告开始的陈述,我们可以肯定房子是你们和原告的父母亲一起建的,只不过钱绝大部分是你们二个出的,对于这个问题你有意见没?”被告说:“这个属实。”王叔叔说:“对于造价的问题,你说是多少?”被告说:“大概有3万吧。我们出来有26000,是我在存折上取了后亲手交给原告父母的。他父母最后还出了大概3000-4000块钱,帮我们付了一部分工钱和材料钱。家里还有些东西都是去年买的,大概有5000多快钱。”说完了还拿出存折给我们看取款的记录。

    王叔叔说:“根据你说的情况,在离婚是你要3万也没理由啊?”被告说:“王庭长,你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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