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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显宗孝明帝纪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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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酬。’其赐荣爵关内侯,食邑五千户。三老、五更皆以二千石禄养终厥身。

    其赐天下三老酒人一石,肉四十斤。有司其存耆耋,恤幼孤,惠鳏寡,称朕意焉。”

    中山王焉始就国。

    甲子,西巡狩,幸长安,祠高庙,遂有事于十一陵。历览馆邑,会郡县吏,

    劳赐作乐。

    十一月甲申,遣使者以中牢祠萧何、霍光。帝谒陵园,过式其墓。进幸河东,

    所过赐二千石、令长已下至于掾史,各有差。癸卯,车驾还宫。

    十二月,护羌校尉窦林下狱死。

    是岁,始迎气于五郊。少府阴就子丰杀其妻郦邑公主,就坐自杀。

    三年春正月癸巳,诏曰:“朕奉郊祀,登灵台,见史官,正仪度。夫春者,

    岁之始也。始得其正,则三时有成。比者水旱不节,边人食寡,政失于上,人受

    其咎,有司其勉顺时气,劝督农桑,去其螟蜮,以及蝥贼;详刑慎罚,明察单辞,

    夙夜匪懈,以称朕意。”

    二月甲寅,太尉赵憙、司徒李䜣免。丙辰,左冯翊郭丹为司徒。己未,南阳

    太守虞延为太尉。甲子,立贵人马氏为皇后,皇子炟为皇太子。赐天下男子爵,

    人二级;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级;流人无名数欲占者人一级;鳏、寡、孤、独、

    笃、癃、贫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

    夏四月辛酉,封皇子建为千乘王,羡为广平王。

    六月丁卯,有星孛于天船北。

    秋八月戊辰,改大乐为大予乐。壬申晦,日有蚀之。诏曰:“朕奉承祖业,

    无有善政。日月薄蚀,彗孛见天,水旱不节,稼穑不成,人无宿储,下生愁垫。

    虽夙夜勤思,而智能不逮。昔楚庄无灾,以致戒惧;鲁哀祸大,天不降谴。今之

    动变,傥尚可救。有司勉思厥职,以匡无德。古者卿士献诗,百工箴谏。其言事

    者,靡有所讳。”

    冬十月,蒸祭光武庙,初奏《文始》、《五行》、《武德》之舞。

    甲子,车驾从皇太后幸章陵,观旧庐。十二月戊辰,至自章陵。

    是岁,起北宫及诸官府。京师及郡国七大水。

    四年春二月辛亥,诏曰:“朕亲耕藉田,以祈农事。京师冬无宿雪,春不燠

    沐,烦劳群司,积精祷求。而比再得时雨,宿麦润泽。其赐公卿半奏。有司勉遵

    时政,务平刑罚。”

    秋九月戊寅,千乘王建薨。

    冬十月乙卯,司徒郭丹、司空冯鲂免。丙辰,河南尹范迁为司徒,太仆伏恭

    为司空。

    十二月,陵乡侯梁松下狱死。

    五年春二月庚戌,骠骑将军东平王苍罢归藩;琅邪王京就国。

    冬十月,行幸邺。与赵王栩会邺。常山三老言于帝曰:“上生于元氏,愿蒙

    优复。”诏曰:“丰、沛、济阳,受命所由,加恩报德,适其宜也。今永平之政,

    百姓怨结,而吏人求复,令人愧笑。重逆此县之拳拳,其复元氏县田租更赋六岁,

    劳赐县掾史,及门阑走卒。”至自邺。

    十一月,北匈奴寇五原;十二月;寇云中,南单于击却之。

    是岁,发遣边人在内郡者,赐装钱人二万。

    六年春正月,沛王辅、楚王英、东平王苍、淮阳王延、琅邪王京、东海王政、

    赵王盱、北海王兴、齐王石来朝。

    二月,王雒山出宝鼎,庐江太守献之。夏四月甲子,诏曰:“昔禹收九牧之

    金,铸鼎以象物,使人知神奸,不逢恶气。遭德则兴,迁于商、周;周德既衰,

    鼎乃沦亡。祥瑞之降,以应有德。方今政化多僻,何以致兹?《易》曰鼎象三公,

    岂公卿奉职得其理邪?太常其以礿祭之日,陈鼎于庙,以备器用。赐三公帛五

    十匹,九卿、二千石半之。先帝诏书,禁人上事言圣,而间者章奏颇多浮词,自

    今若有过称虚誉,尚书皆宜抑而不省,示不为谄子蚩也。”

    冬十月,行幸鲁,祠东海恭王陵;会沛王辅、楚王英、济南王康、东平王苍、

    淮阳王延、琅邪王京、东海王政。

    十二月,还,幸阳城,遣使者祠中岳。壬午,车驾还宫。东平王苍、琅邪王

    京从驾来朝皇太后。

    七年春正月癸卯,皇太后阴氏崩。二月庚申,葬光烈皇后。

    秋八月戊辰,北海王兴薨。

    是岁,北匈奴遣使乞和亲。

    八年春正月己卯,司徒范迁薨。

    三月辛卯,太尉虞延为司徒,卫尉赵憙行太尉事。

    遣越骑司马郑众报使北匈奴。初置度辽将军,屯五原曼柏。

    秋,郡国十四雨水。

    冬十月,北宫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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