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政李谔鲍宏高构荣毗陆知命梁毗柳彧赵绰杜整
裴政,字德表,河东闻喜人也。祖邃,父之礼,并《南史》有传。政幼聪明,
博闻强记,达于从政,为当世所称。仕梁,以军功封为夷陵侯,给事黄门侍郎。
及魏军围荆州,政在外见获,萧察谓政曰:“我,武皇帝之孙,不可为尔君乎?
尔何烦殉身于七父。若从我计,则贵及子孙,不然,分腰领矣。”锁之,送至城
下,使谓元帝曰:“王僧辩闻台城破,已自为帝。王琳孤弱,不能复来。”政许
之。既而告城中曰:“援兵大至,吾以间使被禽,当以碎身报国。监者击其口,
终不易辞。察怒,命趣行戮。蔡大业谏曰:“此人之望也,杀之,则荆州不可下。
因得释。会江陵平,与城中朝士俱送京师。周文闻其忠,援员外散骑侍郎,引入
相府。命与卢辩依《周礼》建六官,并攒次朝仪,车服器用,多遵古礼,革汉、
魏之法,事并施行。寻授刑部下大夫,转少司宪。政明习故事,又参定周律。能
饮酒,至数斗不乱。簿案盈几,剖决如流,用法宽平,无有冤滥。囚徒犯极刑者,
乃许其妻子入狱就之。至冬,将行决,皆曰:“裴大夫致我于死,死无所恨。”
又善钟律,尝与长孙绍远论乐,事在《绍远传》。
隋开皇元年,为率更令,加上仪同三司。诏与苏威等修定律令。采魏、晋刑
典,下至齐、梁,沿革轻重,取其折衷。同撰著者十余人,凡疑滞不通,皆取决
于政。进位散骑常侍,转左庶子。多所匡正,见称纯悫,东宫凡有大事,皆以委
之。右庶子刘荣,性甚专固。时武职交番,通事舍人赵元恺作辞见帐,未及成。
太子再三催促,荣令元恺口奏,不须造帐。及奏,太子问:“名帐安在?”元恺
云:“禀承刘荣,不听造帐。”太子即以诘荣,荣便拒讳,太子付政推问。未及
奏状,阿附荣者先言于太子曰:“政欲陷荣,推事不实。”太子召责之,政曰:
“凡推事有两,一察情,一据证,审其曲直,以定是非。臣察荣位高任重,纵实
语元恺,盖是纤介之愆,计不须讳。又察元恺,受制于荣,岂敢以无端之言妄相
点累。二人之情理正相似。元恺引左卫率崔茜等证,茜款状悉与元恺符同。察情
既敌,须以证定。臣谓荣语元恺非虚。”太子亦不罪荣,而称政平直。
政好面折人短,而退无后言。时云定兴数入侍太子,为奇服异器,进奉后宫,
又缘女宠,来往无节。政数切谏,太子不纳。政谓定兴曰:“公所为不合礼度。
又元妃暴薨,道路籍籍,此于太子非令名也。愿公自引退,不然将及祸。”定兴
怒,以告太子,太子益疏政。由是出为襄州总管,妻子不之官,所受秩奉,散给
僚吏。人犯罪者,阴悉知之,或竟岁不发,至再三犯,乃因都会时,于众中召出,
亲案其罪,五人处死,流、徒者甚众。合境惶慑,令行禁止,称为神明,尔后不
修囹圄,殆无诤讼。卒于官。著《承圣实录》十卷。及太子废,文帝追忆之曰:
“向遣裴政、刘行本在,共匡弼之,犹应不令至此。”
子南金,位膳部郎,学涉有文藻,以轻财贵义称。
李谔,字士恢,赵郡人也。博学解属文。仕齐,为中书舍人,有口辩,每接
对陈使。周平齐,拜天官都上士。谔见隋文帝有帝王志操,深自结纳。及帝为丞
相,甚见亲待,访以得失。时兵革屡动,国用虚耗,谔上《重谷论》以讽焉。帝
纳之。及受禅,历比部、考功二曹侍郎,赐爵南和伯。谔性公方,明时务。迁书
侍御史。上谓群臣曰:“朕昔为大司马,每求外职,李谔陈十二策,苦劝不许,
朕遂决意在内。今此事业,谔之力也。”赐物二千段。
谔见礼教凋弊,公卿薨亡,其爱妾侍婢,子孙辄嫁卖之,遂成风俗,乃上书
曰:“臣闻追远慎终,人德归厚,三年无改,方称为孝。如闻大臣之内,有父祖
亡没,日月未久,子孙无赖,引其妓妾,嫁卖取财,有一于此,实损风化。妾虽
微贱,亲承衣履,服斩三年,古今通式。岂容遽褫衰绖,强傅铅华,泣辞灵几之
前,送付他人之室?凡在见者,犹致伤心,况乎人子,能堪斯忍!复有朝廷重臣,
位望通贵,平生交旧,情若弟兄。及其亡没,杳同行路,朝闻其死,夕规其妾,
方便求娉,以得为限。无廉耻之心,弃友朋之义。且居家理务,可移于官,既不
正私,何能赞务?”上览而嘉之。五品已上妻妾不得改醮,始于此也。
谔又以时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