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有数百。冲虽儒生,而执心壮烈,不畏强御。延昌中,帝舅司徒
高肇擅恣威权,冲乃抗表极言其事。辞旨恳直,文义忠愤,太傅、清河王怿览而
叹息。
先是,冲曾祖雍作《行孝论》以诫子孙,称古之葬者,衣之以薪,不封不树。
后世圣人,易之以棺椁。至秦以后,生则不能致养,死则厚葬过度。及于末世,
至蘧蒢裹尸,倮而葬者。确而为论,并非折衷。既知二者之失,岂宜同之?当令
所存者,棺厚不过三寸,高不过三尺。弗用缯采,敛以时服。轜车止用白布为
幔,不加画饰,名为清素车。又去挽歌、方相并明器杂物。及冲祖遵将卒,敕其
子孙,令奉雍遗旨。河南尹丞张普惠谓为太俭,贻书于冲叔整。令与通学议之。
冲乃致书国学诸儒,以论其事,学官竟不能答。
神末,冲以嫡传祖爵东安侯。京兆王继为司空也,并以高选频辟记室参军。
明帝将亲释奠,于是国子助教韩神固与诸儒诣国子祭酒崔光、吏部尚书甄琛,举
其才学,奏而征焉。及卒,国子博士高凉及范阳卢道侃、卢景裕等复上状陈冲业
行,议奏谥曰安宪先生,祭以太牢。子钦,字志儒,早亡。
楷弟整,字景智。少有大度,颇涉书史。太和十五年,为奉朝请。孝文都洛,
亲自临选,除司空法曹参军。累迁黄门郎。普泰初,假征东大将军、沧冀瀛三州
刺史、大都督。寻加车骑将军、右光禄大夫。遂逢本乡贼乱,奉母客于齐州。既
而母卒。母即高允之女。崔光、崔亮皆经允接待,是以凉燠之际,光等每致拜焉。
天平四年,卒于邺,赠司空公,谥曰文献。整解音律,轻财好施,交结名胜,声
酒自娱。然贪而好色,为议者所贬。子柔。
柔字子温。少好学,留心仪礼,性强记,至于氏族内外,皆所谙悉。居母丧
以孝闻。初为魏宣武挽郎,解巾司空行参军。齐天保初,累迁国子博士。中书令
魏收撰魏史,启柔等同其事。柔性专固,自是所闻,收常嫌惮。又参议律令。时
议者以为五等爵邑承袭,无嫡子,立嫡孙;无嫡孙,立嫡子弟;园嫡子弟,立嫡
孙弟。柔以为无嫡孙,应立嫡曾孙,不应立嫡子弟。议曰:
案《礼》,立嫡以长,故谓长子为嫡子。嫡子死,以嫡子之子为嫡孙,死则
曾、玄亦然。然则嫡子之名本为传重。故《丧服》曰:“庶子不为长子三年,不
继祖与祢也。”《礼》:“公仪仲子之丧,檀弓曰:‘我未之前闻也。’‘仲子
舍其孙而立其子,何也?’子服伯子曰:‘仲子亦犹行古之道也。昔者文王舍伯
邑考而立武王发,微子舍其孙腯而立其弟衍。’”郑注曰:“仲子为亲者讳耳,
立子非也。文王之立武王,权也。微子嫡子死,立弟衍,殷礼也。”“子游问诸
孔子,孔子曰:‘不,立孙。’”注商以嫡子死,立嫡子之母弟;周以嫡子死,
立嫡子之子为嫡孙。故《春秋公羊》之义,嫡子有孙而死,质家亲亲先立弟,文
家尊尊先立孙。《丧服》云:“为父后者,为出母无服。”《小记》云:“祖父
卒而后为祖母后者,三年。”为母无服者,不祭故也。为祖母三年者,大宗传重
故也。今议以嫡孙死而立嫡子母弟。嫡子母弟者,则为父后矣。嫡子母弟本非承
嫡,以无嫡,故得为父后,则嫡孙之弟,理亦应得为父后,则是父卒然后为祖后
者服斩。既得为祖服斩,而不得为传重,未之闻也。若用商家亲亲之义,本不应
舍嫡子而立嫡孙。若从周家尊尊之文,岂宜舍其孙而立其弟?或文或质,愚用或
焉。《小记》云:“嫡妇为舅姑后者,则舅姑为之小功。”注云:“谓夫有废疾、
他故,若死无子,不受重者。小功,庶妇之服。凡父母于子,舅姑于妇,将不传
重于嫡,及将所传重者非嫡,服之皆如众子庶妇也。”言死无子者,谓绝世。无
子,非谓无嫡子。如其子,焉得云无后?夫虽废疾无子,妇犹以嫡为名。嫡名既
在,而欲废其子者如礼何?礼何有损益,革代相沿。必谓宗嫡可得而变者,则为
后服斩亦宜有因而改。
七年,卒。柔在史馆未久,勒成之际,志在偏党。《魏书》中与其内外通亲
者,并虚美过实,为时论所讥。
整弟宣,字季达。以功封高城县侯,历位都官尚书、卫大将军、沧州刺史。
卒,赠太尉公,谥曰武。
刁氏世有荣贵,而门风不甚修洁,为时所鄙。
雍族孙双,字子山。高祖薮,晋齐郡太守。薮因晋乱,居青州之安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