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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七 列传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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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自公用事,相王每夜抱膝叹曰:‘盲人

    入,国必破矣!’”穆提婆求娶光庶女,不许。帝赐提婆晋阳之田,光言于朝曰:

    “此田神武帝以来常种禾,饲马数千匹,以拟寇难,今赐提婆,无乃阙军务也?”

    由是祖、穆积怨。

    周将军韦孝宽忌光英勇,乃作谣言,令间谍漏其文于邺,曰“百升飞上天,

    明月照长安”,又曰“高山不推自崩,槲树不扶自竖”。祖珽因续之曰:“盲眼

    老公背上下大斧,饶舌老母不得语。”令小儿歌之于路。提婆闻之,以告其母令

    萱。萱以饶舌斥己也,盲老公谓珽也,遂相与协谋,以谣言启帝曰:“斛律累世

    大将,明月声震关西,丰乐威行突厥,女为皇后,男尚公主,谣言甚可畏也。”

    帝以问韩长鸾,鸾以为不可,事寝。祖珽又见帝请间,唯何洪珍在侧。帝曰:

    “前得公启,即欲施行,长鸾以为无此理。”珽未对,洪珍进曰:“若本无意则

    可,既有此意而不决行,万一泄露如何?”帝曰:“洪珍言是也。”犹豫未决。

    会丞相府佐封士让密启云:“光前西讨还,敕令放兵散,光令军逼帝京,将行不

    轨,事不果而止。家藏弩甲,奴僮千数,每遣使丰乐、武都处,阴谋往来。若不

    早图,恐事不可测。”启云“军逼帝京”,会帝前所疑意,谓何洪珍云:“人心

    亦大圣,我前疑其欲反,果然。”帝性至怯懦,恐即变发,令洪珍驰召祖珽告之。

    又恐追光不从命。珽因云:“正尔召之,恐疑不肯入。宜遣使赐其一骏马,语云

    ‘明日将往东山游观,王可乘此马同行’,光必来奉谢,因引入执之。”帝如其

    言。顷之,光至,引入凉风堂,刘桃枝自后拉而杀之,时年五十八。于是下诏称

    光谋反,今已伏法,其余家口并不须问。寻而发诏,尽灭其族。

    光性少言刚急,严于御下,治兵督众,唯仗威刑。版筑之役,鞭挞人士,颇

    称其暴。自结发从戎,未尝失律,深为邻敌所慑惮。罪既不彰,一旦屠灭,朝野

    痛惜之。周武帝闻光死,大喜,赦其境内。后入邺,追赠上柱国、崇国公。指诏

    书曰:“此人若在,朕岂能至邺!”

    光有四子。长子武都,历位特进、太子太保、开府仪同三司、梁兖二州刺史。

    所在并无政绩,唯事聚敛,侵渔百姓。光死,遣使于州斩之。次须达,中护军、

    开府仪同三司,先光卒。次世雄,开府仪同三司。次恒伽,假仪同三司。并赐死。

    光小子钟,年数岁,获免。周朝袭封崇国公。隋开皇中卒于骠骑将军。

    羡,字丰乐,少有机警,尤善射艺,高祖见而称之。世宗擢为开府参军事。

    迁征虏将军、中散大夫,加安西将军,进封大夏县子,除通州刺史。显祖受礼,

    进号征西,别封显亲县伯。河清三年,转使持节,都督幽、安、平、南、北营、

    东燕六州诸军事,幽州刺史。其年秋,突厥众十余万来寇州境,羡总率诸将御之。

    突厥望见军威甚整,遂不敢战,即遣使求款。虑其有诈,且喻之曰:“尔辈此行,

    本非朝贡,见机始变,未是宿心。若有实诚,宜速归巢穴,别遣使来。”于是退

    走。天统元年夏五月,突厥木汗遣使请朝献,羡始以闻,自是朝贡岁时不绝,羡

    有力焉。诏加行台仆射。羡以北虏屡犯边,须备不虞,自库堆戍东拒于海,随山

    屈曲二千余里,其间二百里中凡有险要,或斩山筑城,或断谷起障,并置立戍逻

    五十余所。又导高梁水北合易京,东会于潞,因以灌田。边储岁积,转漕用省,

    公私获利焉。其年六月,丁父忧去官,与兄光并被起复任,还镇燕蓟。三年,加

    位特进。四年,迁行台尚书令,别封高城县侯。武平元年,加骠骑大将军。时光

    子武都为兖州刺史。羡历事数帝,以谨直见推,虽极荣宠,不自矜尚,至是以合

    门贵盛,深以为忧。乃上书推让,乞解所职,优诏不许。其年秋,进爵荆山郡王。

    三年七月,光诛,敕使中领军贺拔伏恩等十余人驿捕之。遣领军大将军鲜于

    桃枝、洛州行台仆射独孤永业便发定州骑卒续进,仍以永业代羡。伏恩等既至,

    门者白使人衷甲马汗,宜闭城门。羡曰:“敕使岂可疑拒?”出见之,伏恩把手,

    遂执之,死于长史厅事。临终叹曰:“富贵如此,女为皇后,公主满家,常使三

    百兵,何得不败!”及其五子世达、世迁、世辨、世酋、伏护,余年十五已下者

    宥之。羡未诛前,忽令其在州诸子自伏护以下五六人,锁颈乘驴出城,合家皆泣

    送之至门,日晚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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