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上披风的莫别,将一身的肥肉遮盖起来后,整个人都变了样,水蓝色披风下的巨大身材,显得他高大威猛,再加上他背上那把80公斤的巨剑,更像一个高级威武的战士。
有莫别在后面跟着,菲丽斯终于发现他第一个好处,那就是不知道赶走多少的狂风浪蝶,有些胆小的人看见莫别更是吓得不见望过来,而对于望过来的,莫别一律将这些目光归为他太帅的原因,全数接收。
或许逛街购物真的是女人专利,就连菲丽斯这个冰冷女也不例外,除了给他买一把重死人的剑和帅死人的披风后,接下来都她自己买的,也不知道她有多少钱,买东西的她从不议价,看见对心的,喜欢的,那金币就像水一样泼出去,看得莫别在旁边心痛得要命。
“日!这女人是不是钱太多了啊?买一本什么起点玄幻小说要1000金币,她竟然连眼也不眨一下就买下来……唉!要是我刚来到这里时,有5个金币也不用被抓去当奴隶啊!”
莫别越想越没劲,越想越觉得不公平,越想心就越不舒服。“妈的,这女人富得像油,一定要找机会狠狠挖她一笔才行。”
对于莫别菲丽斯根本就不理会他,当她逛完莱芜城几十间大店铺后,已经过了中午吃饭的时间。她这时才发现,昨天一直到今天根本没就有吃过任何东西。
菲丽斯发现在不远处有一间名叫‘金色莱芜’的饭店,只冷冷地说了句:“吃饭!”的话后,就独自向着那里走去。
莫别从成为奴隶到现在根本就是滴水未沾,早已饿得前胸贴后腹,要不是得到‘仆人之锁’那十分之一力量的增加,他可以早已饿晕在街上。此刻听见菲丽斯冰冷冷地语气,就像从来都没听过的仙音一声,兴奋得连忙跟着她向‘金色莱芜’走去。
已过了午饭时间,饭店里很少人,就只有近窗口的角落处坐着三男一女,按其服饰装备看,三男的是剑士,女的魔法师服是蓝色的,应该是水系魔法师,他们的衣服上都绣着同一个标志,应该是某佣兵团或冒险团的人。
菲丽斯带着莫别进入饭店,只看三男一女一眼后,已不再注视,走到一张饭桌前坐了下来,跟在她背后的莫别也毫不犹豫地坐了下来。
菲丽斯目光透出一丝愤怒地望着莫别,怒骂道:“你是什么东西,也配跟本小姐同桌吃饭吗?”说着,她右手已提了起来似乎想发动‘仆魂之力’。
“妈的,臭女人,我忍!”莫别心中咒骂一声,连忙站起来,坐到旁边的饭桌去。
坐在远处的三男一女的目光也被菲丽斯的骂声吸引过来,其中穿红色剑士服的男子透出一丝不满的目光,似乎想过来,却被那女的拦住了。
店家当然看得见莫别他们进来,凭他识人的眼光,一下子就看出菲丽斯与莫别的主仆关系,他连忙带着恭敬的笑容来到菲丽斯身边说道:“欢迎美丽的魔法师小姐光临本店,请问你想吃些什么呢?”
菲丽斯微微思考一下,说道:“随便上几碟清淡点的小菜,而他…我的奴隶,他需要吃什么,你去问他就行,帐由我付。”
“随他叫?!”店家不由愣了愣,身为莱芜城一员的他,当然对奴隶很熟悉,可是,他却从没有遇到过一个像菲丽斯这么大方的主人,如果遇到无良点的奴隶,一餐饭可会吃上近万金币的。
看见店家疑惑的表情,菲丽斯皱眉道:“怎么?难道本小姐说的话,你没听清楚吗?”
“嗯,不好意思,美丽的魔法师小姐,本店马上照你的吩咐去做。”听见对方不耐烦的语气,店家那敢再说什么,连忙转过身向着莫别。
对于菲丽斯的大方不怎么意外,单单是买巨剑和披风花费都已近二万金币,她更不会在意这少少的饭钱,莫别看见店家走了过来,马上嚷道:“大爷要吃肉,有什么肉就来什么肉,最重要速度快,大爷快饿死了。”
店家又是一愣,刚刚猜想莫别一定会狮子开大口,要什么鱼翅,胞鱼的,没想到只是要普通的肉。不过,客人需要,店家快步进入厨房,没多久已拿出几碟的清菜和几碟巨型的肉块。
刚接过肉块,莫别已狼吞虎咽起来,毫没食相,看起来有多难看就多难看。
对于莫别难看的食相,菲丽斯不满地瞪了他一眼,接着也夹起一支菜放进口里,也不知道是菜不合胃口,还是菜的味道不够,只见她吃完第二道菜后,已停下来没有再动桌面其它的菜。
“你好,我叫辛道夫,五级剑士,是金色莱芜冒险团的团长。”刚才坐坐在窗口处的三男一女不知什么时候已来到菲丽斯旁边,那名穿着金色铠甲的剑士男子首先向菲丽斯发话道。
辛道夫看上去大约二十五岁左右,帅气的他,再加穿着金色铠甲,更显得俊逸不凡。
菲丽斯对于辛道夫视若无睹,语气中更是没有什么感情问道:“有事吗?”
辛道夫毫不在意菲丽斯的冷淡,自信一笑,说道:“我以团长的身份,很有诚意想邀请,魔法师小姐你加入本冒险团,完成一个任务。”
菲丽斯想也不想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