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
菲丽斯合上了魔法书,站了起来,语气中不带任何一丝感情地道:“站起来吧,你已经浪费了我一天一夜的时间,我不希望再有下一次的出现。”
莫别无奈,非常无奈,心中虽然不承认已成为奴隶,可是他绝对相信,超过这个女人五千米就会死亡的事实,因为蓝色小鸟冲击的痛苦,仍然心有余悸。
“听着!无论你以前是什么身份,从这一刻开始,你将会是我菲丽斯的奴隶,我说的任何一句话你都必须认真记住,我下的任何一个命令你不准违抗,还有,我吩咐你做事,不许问原因,也不许犹豫,就算死,你都必须去做。”
菲丽斯冷冷目光扫量一眼莫别,接着说道:“还有,不管你以前叫什么名字,从现在开始,你的名字就叫诸厄.蓝森。”
“猪厄!?”
对于这个新名字莫别有点理解不过来,但是很明显,他以后会被人称为“猪!”。
“我抗议!抗议这个名字。”莫别举起肥大的上叫起来,“开玩笑,虽然他很肥,可是被人‘猪,猪!’那样叫着,打死他也不愿意。”
菲丽斯望也不望莫别一眼,冷冷地道:“奴隶没有选择的权利。”
“我要去奴隶权益会上诉,奴隶本来已去失人身自由,不可能选名字的选择权也剥削了。”莫别决定坚持到底,决不可以让这个‘猪厄’名字跟随着自己一辈子。
“奴隶权益会?!”
“呵呵,本小姐从来就没有听说过大陆有这样的一个会,如果你觉得头脑不够清醒的话,我非常乐意用‘仆魂之力’让你清醒清醒。”菲丽斯不屑地说道,同时她轻轻地举起了右手,只见那纤细的右手上露出一只蓝色手镯,而且还发着淡淡的蓝色光芒。
“哎哟!”
莫别刚要说话,突然感觉到左臂那蓝色小鸟图形一热,一股热气从那里冲了出来,沿着手臂冲向心脏处,那股撕裂身体的感觉又再一次遍布全身,令他痛不欲生。
菲丽斯看着痛苦的莫别,反而露出一丝笑意,冷笑道:“‘仆魂之力’不好受吧?呵呵…这一次只是教训,如果再敢违背我的话,本小姐不惜杀掉你。”说完,右手在空中轻轻挥动一下,蓝色手镯终于暗了下来。
身上仍留有余痛的莫别,心里暗暗地起誓道:“臭婆娘,我发誓!老子如果不报今天此仇,就跟你姓!”(貌似莫别成为菲丽斯的奴隶已经是跟她姓了,唉!也不知道神会不会答应他的誓言。)
“如果你不想死的话,就跟着本小姐走。”菲丽斯不再理会莫别,从他身边跨过后向着酒吧的大门处走去。
妈的,生与死之间,为了生存,莫别决定忍辱偷生下去,大丈夫能屈能伸,活着才是王道,如果不能活着,就算给你当孔子也没用。
如今,他要逃脱这个奴隶身份,首先要做就是接近菲丽斯,将那手中的蓝色手镯抢过来才行。
“靠,我忍了!”
莫别盯着菲丽斯的蓝色手镯看了一会,终于从地上抓起来,追了出去。
莱芜城的奴隶买卖都是下午才开始的,所以早上城街都显得人迹稀少。到了此刻莫别才相信,他已在酒吧昏迷了一天一夜,因为他进酒吧的时间是黄昏。
回想着菲丽斯在话,才想起‘仆人之锁’似乎还有另一个功能。
“增加十分之一的力量!?”
莫别不太相信地挥动了一下拳头,果然,出拳的速度比以前快了很多,而且,昏迷过后的他,觉得全身充满力气似的,甚至力气也比以前大了不少。
菲丽斯虽然走在前面,凭她的精神力,根本不用回头也能看感应到莫别的一切行动,看见其笨拙,却又带着一丝不弱力气的挥拳,她冰冷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笑意。
如果,这一次不是时间太赶的话,她也不需要去买一个奴隶,而且,这个肥得像猪的奴隶,根本就是无法达到成为她奴隶的要求。唉!没办法,谁叫这个猪男是所有奴隶中,唯一一个受了自己精神攻击,却没有晕眩的人。
“嗯,只要他完成了这一次任务后,让他待在家族里当奴隶就行。”也不知道家族里要不要这个肥奴隶,菲丽斯也不再想下去,因为这不是现在要考虑的问题。
菲丽斯带着路在前面走,莫别打了一会拳后也不再打,因为拖着这个一百五十公斤身体一边走跑,一边打拳,实在是,太累了!
菲丽斯带着莫别转走过几条街后,在一间名叫‘黑色剑塔’的武器店前停了下来,她拉了拉斗蓬的衣角,遮挡住容貌后才转过脸来对着莫别问道:“你会武技吗?用什么武器?”
听到菲丽斯的问话,莫别想也不想答道:“会,我是柔道五段的高手。”
“柔道?!”菲丽斯皱了皱眉,似乎在回想和这个名词的相关资料,不过她越是想目光就越是变冷起来,似乎觉得莫别在糊弄她。
看见面前恶女人的表情,莫别冷汗直流,连忙解释道:“主人,柔道是我自己叫法,其实这是一种练柔软身体的方法而已。”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