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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主义与二十一世纪 第五章 资本主义思想体系之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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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光荣革命的发言人。他的学说融和常情,缺乏逻辑上之完整,看来也符合时尚风气。

    17世纪英国的政治思想家如霍布斯及哈灵顿都曾在牛津上学,到大陆旅行,对新兴的科学感到兴趣,也都在中年之后才发表他们重要的论文。洛克也在这些方面步武他们。他生于1632年,父亲出任地方律师,内战时加入议会派军队。因此洛克有中产家庭的背景。此后在牛津居住约30年,受过希腊拉丁文和古典教育训练。他本身又对医药有兴趣,获有医学博士学位。只是他健康条件欠佳,有时需要长期调养。

    在当学生和教师的时代,洛克已与政治结下不解缘,曾参加英国访问布兰登堡(Brandenburg,德国王室前身)之使节团。他在1666年结识了古柏(AnthonyAshleyCooper),和古柏一家发生密切的联系,对他后半生的生活有很大影响。古柏在内战时首先参加勤王军,后改入议会军,最初支持克伦威尔,以后又反对他的独裁,支持查理二世复辟。复辟成功后,古柏被封为男爵,又进封谢夫兹伯里伯爵(EarlofShaftesbury),曾在查理二世朝中担任要职,也聘洛克为秘书、顾问及家庭教师。古柏最后的政治行动,则是反对詹姆士二世嗣继王位,这活动不成功,他被控叛国,只好遁迹海外,死在荷兰。洛克也被控支持蒙茅兹公爵的叛变(详第四章),不久也亡命荷兰,直到光荣革命成功之后才回英国。他以前虽曾发表过各种文字,重要的著作都在威廉及玛丽时代刊载。洛克晚年曾在威廉朝中担任商业及海外农场公署督办,年薪1000镑,4年之后因健康原因辞职。期间,他继续著作并且修改以前的书刊,1704年逝世。

    洛克的文集,排印达9册之多,当中只有三种影响后人最深,都在1690年初次出版。其中一种题为《人类悟性论》(AnEssayConcerningHumanUnderstanding)。其主旨在否定所谓与生俱来的观念。如果人类都有与生俱来的观念,那么为什么小孩子不具有这样的观念?洛克并不坚持任何的了解都待人类的感觉而产生,他承认也有外界的事物,其存在并非我们的感觉所能目领耳受,然则也不出于天生的观念。例如5+7=12,并不由于一种先天的观念预藏在人的脑里,而是出于经验之推断。而且很多抽象原则出于感觉之后,例如我们必先能辨别红色非白色,以后才能领略色彩相对之理。以这种辩论的方法,洛克替当日的经验主义(empiricism)打开出路,而有意推翻伦理上及宗教上的武断。

    其他两种小册子,通常称为《政府论二讲》(TwoTreatisesofGovernment)。第一篇为驳斥菲尔玛(SirRobertFilmer)的论调而作。菲尔玛的著作在身后出版,仍是替君权神授说张目。他从圣经里人类祖先亚当说起。亚当既以祖考的地位管制他的子孙,以后的君权也都产生于同样的方式。国王不用与人民订合约,等于父亲无需与儿辈订立合约。(本书作者按:这与中国传统的君权观念极为接近。)国王加冕的誓辞已经说明他只采用好的法律。至于法律是好是坏,由他作主。人类的自然状态不是平等,而是君主制。所谓天赋人权,人民有选择地组织政府,只是犯上作乱之阶。洛克的驳斥,今日很少被提起。大概由于他著书时,一个国王已因坚持己见而被弑,菲尔玛书出不久,另一国王又因国民拥戴外来的王子而被驱逐,至此君权神授和以宗教领导政治的主张都已不攻自破,也毋须再三辩驳。几个世纪之后的今日,仍旧传颂不绝的乃是洛克的《政府论二讲下编》(SecondTreatiseofGovernment),因为这篇文字较有积极性,而且把著者多方面的见解汇集于一处。

    洛克的小册子也根据圣经,把《创世纪》当作历史看待。书中说及亚当和夏娃有养教儿女的天职,可是他们管制的力量是暂时的,只适用于儿女助弱之时,且仍要合于理性。儿女既已成长,则这种管制的力量已无必要,幼辈可能尊敬长辈,不一定要服从父母。至于父母有时候以遗产为饵希望儿女继续服从他们,则已是生意,有如合同关系,不能谓为天赋父母如此之权力。

    在另一段,洛克也把婚姻关系定在主要为繁殖之用。人类的婚姻关系较其他的动物为长,也较坚定,乃因人类之婴孩需要长时间的教养。前儿尚未成年,次子又已出世。自然法则之需要夫妇关系长期继续,无非这种原故。如果其目的达成,只要夫妇间有适当的经济安排,没有理由不能中断其婚姻。法官判案,只能根据这原则。

    虽说洛克所述,纯站在研究政府的立场否定父母和男人有绝对和永久的权力,有时他也说儿女是因感激父母养育之恩而自动扶助他们,或者因为习惯的关系,在小事上对父亲让步,夫妇因一同养育儿女,可能培养共通的兴趣,这些情形纯系私人和个别的感情,已与他所说的权力与义务无关。这些议论在今日看来,已属司空见惯。但在17世纪则已将唯物主义和个人主义推上最高峰。其与中国传统社会的法制相比,两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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