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n-comformist)牧师巴克斯特(RichardBaxter)的言行证实英美资本主义之
兴起与清教徒之间有密切关系。中国读者特别有兴趣的则是韦伯在他的《宗教社会
学论文集》里有一卷专论中国不能产生资本主义的原因。他述及中国社会受儒家统
治,只有父系的官僚组织,缺乏有法律保障的社会结构。下层的组织既靠父系权威
(patriarchialauthority)的氏族(sib)作主,科举制度又将一切名利交付文人,
使其他各种行业缺乏适当的诱导力量。道教则被中国社会看作一种魔术,它本身也
逐渐减轻入世的行动。佛教在中国也同样被排斥。韦伯指出佛教因对女人情绪有特
别感召的力量,以致成为宫闱之中被重视之信条,经常有宦官为其赞助人,而缺乏
领导社会之力量。
韦伯引用中国资料常有错误及误解之处,可是整体来说,他这种比较式的观察
尚称得体。他批评中国旧社会教条森严无法活用的地方,通常一针见血。但韦伯只
是一个社会学家,其作品可视为文化人类学(culturalanthropology)的论文,一
般心理上的分析细腻,很适合用为评议文艺和美术的根据,而用以解释人类的某种
经济行为有如资本主义者,则不免流于用抽象的论断来衡量具体的事物,当中的联
系,只在或有或无之间,读者纵无从驳斥其非,却也很难完全相信。
十六七世纪以荷兰及英国为首的西欧国家,趁着宗教改革之发难,将封建制度
的残余社会力量一扫而光,代之以新社会的国家组织与经济体系。这种组织与体系,
以“资本主义”称之。其中又以加尔文教派为盛,并以其战斗力量与旧有力量周旋。
所以历史上提到“新教伦理”和“资本主义精神”,必有其互相衔接之处。但是若
以为两者之间的联系即可概括全部除旧布新的运动,或可以推测以后社会新组织的
全貌,则不免过度将问题简化。
资本主义首先出现于威尼斯时并无新教渗入。以后相继推及于法国及比利时,
这些国家至今皈依天主教。荷兰独立战争之领导者“威廉寡言”(WilliamtheSi
lent)原奉天主教,在革命过程中先入路德教派,后又改信加尔文派(详第三章),
所以到底是新教伦理发生了领导的力量?抑或它不过是革命战争中被利用而为一种
工具?这种种问题,就使韦伯的理论发生了罅隙。
韦伯也体会到新教伦理不能凭空存在。资本主义能推行,法治的维持为首要工
作,若无法治,则商业资本即无法预为筹谋,无从计算,亦即不能发生一个现代经
济的体系。可是作者亦以为现代商业法律也是由新教思想体系孕育而成,则不免张
冠李戴。事实上现代商法虽可以追溯到罗马法的根源上,但主要的仍是在中世纪经
由意大利的自由城市实用而产生。要等到西欧各国商业展开,法治基础成熟,逐渐
抄袭沿用。是故民法、商法和法治理论并不会因某种精神而产生,却会因物质生活
的推广而增进。由此也可以看出韦伯等过度强调理想主义的弊病。
韦伯亦了解他自己的理论施用起来必有限度。他所谓的资本主义精神,基于新
教伦理即使在金钱堆中仍有硬干苦干,顶天立地,道德升华的观感。在他看来只有
如是才算合理(rational)。他也提到:“当然这种观念不仅曾在资本主义之条件
下存在。我们也可以在资本主义发生之前追溯到它的根源。我们更不能说现代资本
主义企业中各个人包括企业家及劳工仍在自信的保持着这些伦理信条。今日资本主
义的经济组织是一个庞大的宇宙,各个人出生于其中,它将许多不能更变的事物交
付给他,他只能与之共存。当各个人牵涉到市场关系的时候,他只能就范于资本主
义的条规。要是制造者长久违反着这些成例,他必在经济生活之中被淘汰,有如工
人不使自己迁就于这些成例,则必会失业而踯躅于街头。”
这样看来,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与作者所谓资本主义的精神全是两回事,它们
虽可以在某种条件下异途而同归,却不见得会共存亡。我们企图以最经济的眼光来
了解资本主义在现代社会中展开的全貌时,若跟随韦伯则很难找到适切的途径,很
可能因为他的唯心主义而被带入歧途。
与韦伯同时而同出于德国唯心主义之门下者,有前述之宋巴特。韦伯认为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