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可以归纳于沿海都市之中,不和内地关联。可是英国的出口大都
在羊背上,羊毛及毛织品占输出物品75%至90%之间。牧羊业使英国农业与商业关
系至深,对海外市场价格的变迁极度敏感,也与外交情势发生关系。更因国际贸易
之展开,17世纪国内的贸易也有平行的发展。内战前夕,许多循行各地之商人经常
来往于内地次级城市,负贩则及于各村镇。
司法制度缺少统一性,增加了全国的不安成分。所谓习惯法者,根本是农业社
会之遗物。它的保守原则着重过去未曾做过之事现在也不能做,所以以各地之自给
自足为依归。这已和17世纪的情形极不相容。所谓衡平法(equity)本身并非法律,
只是它认为法律务要使两造感到公平(equitable),也受罗马法及寺院法的影响,
此时只能行于国王直辖之特权法庭。
在以上情形之下,国王被迫增加新税以支持海陆军,因之以对付新问题并且扩
大行政范围,全国意见分歧。很多的争执与不同的信仰至此集结在一处,也掀动了
不同的情绪。教会内外的纠纷,源于都铎王朝执行宗教改革后迄未成定局,只有使
争端愈为尖锐化。也就是说一切都已投入一个大熔炉里。
这样的情况不是上端有了变化,诸事即可解决。当社会下面各阶层仍无法管制,
而且上下之间适当的联系尚未形成的时候,威士敏斯特的人物换班不足以构成任何
突破。我们必须注意问题症结在整个国家组织,不仅是权力的分配或执政者的个性。
当1689年威廉和玛丽,亦即荷兰的王子和英国公主出身的王妃同为国家最高主
权人时,重新构造全国的工作已大致完成。几十年来的混乱已使全国土地一般有了
合理化的解决。陶尼(Tawney)所说土地换主以打仗的方式完成,要比法庭告状来
得省费。一个实地上的测验来自1692年。当日土地所有权已经过如是之进体化,是
以新收土地税用不着包税人。因为如此,新税以中央管制的办法征收,得款每200万
镑,全部缴入财政部(Exchequer),此为前所未有,税收亦超过历年各项收入之总
和。
自特权法庭被国会取消之后,习惯法法庭即以试验性质施用衡平原则作判案的
一部分根据。最初不过是承乏的办法,不久衡平法也造成成例,脱离了凡事都是临
时的观感。这两种法律的并合,已为日不远。1689年贺尔特(JohnHolt)为首席法
官,他指示以后习惯法处置商人案件时概照商业习惯。这对一般人民的生活有极大
影响,尤其是关于遗传典当、动产处置和不履行契约之赔偿等。
事实上奥伦治家的威廉对英国事物没有深厚的兴趣。玛丽承继斯图亚特王朝之
名,不过是个凡事依从的妻子。他们可以被拥戴为国王与王后,无非表示下端的改
组已大致安定。这时,元首对国事缺乏成见反可视作一种长处。有了这样的改组,
国会至上至此成为事实。私人财产权被确定,也成了新政权的施政逻辑。内阁制和
两党制出现已指日可待。
1693年的皇家矿法(MinesRoyalAct)取消了国王自所有矿砂内提取金银的特
权。过去这规定阻碍着工矿的发展,新法案对新投资极有引导力。次年再有英伦银
行诞生。新银行贷款于政府,使公债从此成为一种永久制度,国王个人再不对之负
责。事实上威廉与玛丽尚为这银行首一首二的股东,可见得公私之界线已划分明白。
有了这些举措,英国之现代化已具定型。毫无疑义,国事之决策从兹可以用商业原
则处理。
1689年的革命以“光荣”称,不仅因为只有极少流血,也因为这革命将几十年
来的成果一并收纳。这是一块新的里程碑。以后只用司法决定何者为合法何者为不
合,即可将体制内不应产生的技节铲除了。
自此我们再重新检讨以货币管制的三个条件,亦即信用之展开、经理与所有权
分离、服务之全般活用,也可看出英国在18世纪初年已充分与之相符。自从1694年
成立英伦银行,这国家经验到的信用膨胀有了现代尺度。1702至1714年国家岁出由
500万镑增至700万镑,同时期内国债由1300万积至3760万镑。马尔波罗公爵(Duke
ofMarlborough,邱吉尔之祖先)能够打败法军,得力于十多个欧洲大陆的城市贷
款支持他的军事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