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宁愿自杀
“砰!”贾仁把茶杯狠狠摔在地上,厉声道:”李白,算你狠,竟然把我的四万两黄金拿来做善人。不过你得意,几百户人家几千张嘴,就是金山银山也要把你吃垮,更何况,你的金山已经被我搬走。想我扬州眼皮子下面做生意,咱们骑着毛驴看唱本--走着瞧。李白,你会被我玩死的。老天爷啊,我可怜的四万两黄金啊,就这样没有了!“
第二天,早饭后吟诗来找李白,说前些日子十里桃花快就要谢了,如果不去游游今年就没有机会了。李白走出大门,发现今天实在碰巧,两人都着白装,在明媚的春光的映衬之下,两人愈发显得肌肤胜雪唇若涂朱,更兼两人如诗飘逸的气质,倒象一对神仙伴侣。吟诗看了李白脸一红眼神有些红迷离。众人齐声喝彩:“好一对天造地设的金童玉女。”其实从小与汪飞虹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汪庄五精英”,对这个汪氏大家族桃花庄的第一美女多多少少有些爱慕之意,这也是他们心甘情愿始终如一守护酒坊的原因,但此时他们都存在既服气又羡慕的复杂心理,只是当事人汪飞虹不知道而已。因为她根本没有想到“汪庄五精英”还存在这种心理。
由于花快谢了游人便多了起来。这些人都微笑着主动和李白他们打招呼。李白心理暗暗感叹:“昨日怒目而视,今日化为笑脸。虽在桃源,也不例外。“三人天南地北地聊了很久,汪飞虹又看见李白的手,有些发呆。吟诗便问道:”公子,你的手比大多数女儿家的手还要白皙纤细,是不是是女儿家的那样软绵绵?“李白不好意思地说:”过去也曾经有男子和我握手,你猜他们最后怎么说?“
吟诗摇摇头,好奇问道:“不知道!快告诉我。”
“还不是同男人一样。“吟诗突然摸摸李白的手,对汪飞虹说:”小姐,果然如此。“然后又突然用力把李白和小姐的手放在一起。李白全身激动起来,擅抖抖地握了那只柔软如棉光滑细腻的玉手。汪飞虹更是不堪忍受,全身如触电般胡乱抖动,虽然脸早已转向他处,但仍让李白看到她那娇艳欲滴的脸庞。这使李白情不自禁再次轻轻握握这只玉手,只感觉到手的主人那情不自禁的抖动。这时,这只玉手的主人已经巧妙从李白的手里滑了出来。经过这个意外的举动,三人对言语的失去了兴趣,一边都在悄悄回味那种感觉,一边在桃花下轻轻地走动。
最后还是李白的一个问题打破沉闷,因为他突然想起心中的疑问:”假如我是一个又老又丑的男子,你还会喜欢我吗?“
“汪飞虹脸色一变,说:”不告诉你!“空气有些沉闷,汪飞虹突然爆炸:”那我宁愿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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