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理想主义总能找到合适的欣赏者,所以他咬牙不向现实妥协。
像罗斯佩罗这样的前辈创业家愿意签出支票并与其分担风险,迫士尼这样的大公司也同意投资给小公司,让其制作动画长片并参与分成。
而史玉柱之所以锐变成今天的史玉柱,是因为他发现,背负着两亿巨债想要东山再起。就手头的两个项目来说,搞软件虽然利润很高,但市场相对有限。如果要还清两亿元,估计要十年,而保健品不仅市场大而且刚起步,做脑白金最多只需五年。
事后证明,他的选择居然是对的。
乔布斯早年的密友、曾经一起去印度朝圣的丹尼尔科特克曾说,“史蒂夫心中总是装着他的苹果电脑。从更深层次分析,他的成功是由于其内心总有一种深切的不安全感,这使他必须出去闯荡以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
而那个来自安徽小镇,独自闯荡大城市的青年有着非常相似的英雄主义情结。一九九零年,身高一米八、体重不到六十公斤的史玉柱给自己的公司起了一个非常响亮的名字,巨人,他宣布,巨人要成为中国的四刚,东方的巨人。平南巡讲话之后,最高领导纷纷视察巨人,有题词说中国就应该做巨人。
最终史玉柱被这种自我赋予和外界强加的使命感所压垮。
此后,他转变成了一个彻底的实用主义者,只做商人应该做的事。
但乔布斯继续扮演着一个理想主义的暴君角色。在他的威权统治下,苹果公司像一个小王国般高效运转着。
如果乔布斯生在中国,一个传玩意义上的臣民社会而非公民社会里,他的自大会惯坏他,人们屈服于他的权威,直到他把公司毁灭,就像牟其中、唐万新、孙宏城这些人一样。但他生在美国,美式资本主义有种对冲的力量。董事会、股东代表、机构投资者像一道道紧箍咒约束着他。
最终,乔布斯和苹果公司实现了双赢。
殊为难得的是,两个人都没有成为过去失败的奴隶。
乔布斯学会了宽容,知道了怎么信任和授权给优秀的人,比如肌总裁约翰拉赛特、乔纳森埃弗这个英国人,原来是设计白色马桶的,后来在苹果公司担当设计副总裁。他还学会了合作与开放,让微软入股,用英特尔的芯片。建立了手机开放平台。
而史玉柱知道。必须时时刻刻保持危机意识,让企业永远保持充沛的现金流。他只做有着高利润率又不跟政府沾边的生意。这样的生意常常处于灰色地带。他去参股华夏、民生银行,把公司及时兑现卖掉了上海健特、巨人上市融资近十亿美金,跟媒体保持足够的距离。
唯一遗憾的是。他对创新不再有兴趣。
美国生物历史学家贾雷德戴蒙德在《枪炮、病菌与钢铁,人类社会的命运中提问。为什么是欧亚大陆的牛、马、羊、猪,而不是南美洲的羊驼、非洲的斑马,成为最终广泛分世界的牲畜?他的答案是环境。
范无病想着这些。一时之间神思有些恍惚,他心想大概乔布斯到了中国,或者史玉柱到了美国,或者两个人的结局会跟现在刚好相反吧?
可见古人说插子生在淮南为楠,生在淮北为积,环境的不同对于人的发展果然是有着完全不同的影响的。
此时在演讲席上的乔布斯,却是谈兴正浓,他是语言苦术的行家,顾盼之间颇有漏*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