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第三篇讲《二十四孝》的开头,说北京恐吓小孩的“马虎子”应作“麻胡子”,是指麻叔谋,而且以他为胡人。现在知道是错了,“胡”应作“祜”,是叔谋之名,见唐人李济翁做的《资暇集》卷下,题云《非麻胡》。原文如次:--
俗怖婴儿曰:麻胡来!不知其源者,以为多髯之神而验刺者,非也。隋将军麻祜,性酷虐,炀帝令开汴河,威棱既盛,至稚童望风而畏,互相恐吓曰:麻祜来!稚童语不正,转祜为胡。只如宪宗朝泾将郝玭,蕃中皆畏惮,其国婴儿啼者,以玭怖之则止。又,武宗朝,闾阎孩孺相胁云:薛尹来!咸类此也。况《魏志》载张文远辽来之明证乎?(原注:麻祜庙在睢阳。鹿阝方节度李丕即其后。丕为重建碑。)
原来我的识见,就正和唐朝的“不知其源者”相同,贻讥于千载之前,真是咎有应得,只好苦笑。但又不知麻祜庙碑或碑文,现在尚在睢阳或存于方志中否?倘在,我们当可以看见和小说《开河记》所载相反的他的功业。
因为想寻几张插画,常维钧兄给我在北京搜集了许多材料,有几种是为我所未曾见过的。如光绪己卯(1879)肃州胡文炳作的《二百□(形似“册”,四十)孝图》--原书有注云:“册读如习。”我真不解他何以不直称四十,而必须如此麻烦--即其一。我所反对的“郭巨埋儿”,他于我还未出世的前几年,已经删去了。序有云:--
……坊间所刻《二十四孝》,善矣。然其中郭巨埋儿一事,揆之天理人情,殊不可以训。……炳窃不自量,妄为编辑。凡矫枉过正而刻意求名者,概从割爱;惟择其事之不诡于正,而人人可为者,类为六门。……
这位肃州胡老先生的勇决,委实令我佩服了。但这种意见,恐怕是怀抱者不乏其人,而且由来已久的,不过大抵不敢毅然删改,笔之于书。如同治十一年(1872)刻的《百孝图》,前有纪常郑绩序,就说:
……况迩来世风日下,沿习浇漓,不知孝出天性自然,反以孝作另成一事。且择古人投炉埋儿为忍心害理,指割股抽肠为损亲遗体。殊未审孝只在乎心,不在乎迹。尽孝无定形,行孝无定事。古之孝者非在今所宜,今之孝者难泥古之事。因此时此地不同,而其人其事各异,求其所以尽孝之心则一也。子夏曰:事父母能竭其力。故孔门问孝,所答何尝有同然乎?……
则同治年间就有人以埋儿等事为“忍心害理”,灼然可知。至于这一位“纪常郑绩”先生的意思,我却还是不大懂,或者象是说:这些事现在可以不必学,但也不必说他错。
这部《百孝图》的起源有点特别,是因为见了“粤东颜子”的《百美新咏》而作的。人重色而己重孝,卫道之盛心可谓至矣。虽然是“会稽俞葆真兰浦编辑”,与不佞有同乡之谊,--但我还只得老实说:不大高明。例如木兰从军的出典,他注云:“隋史”。这样名目的书,现今是没有的;倘是《隋书》,那里面又没有木兰从军的事。
而中华民国九年(1920),上海的书店却偏偏将它用石印翻印了,书名的前后各添了两个字:《男女百孝图全传》。第一叶上还有一行小字道:家庭教育的好模范。又加了一篇“吴下大错王鼎谨识”的序,开首先发同治年间“纪常郑绩”先生一流的感慨:--
慨自欧化东渐,海内承学之士,嚣嚣然侈谈自由平等之说,致道德日就沦胥,人心日益浇漓,寡廉鲜耻,无所不为,侥幸行险,人思幸进,求所谓砥砺廉隅,束身自爱者,世不多睹焉。……起观斯世之忍心害理,几全如陈叔宝之无心肝。长此滔滔,伊何底止?。……
其实陈叔宝模胡到好象“全无心肝”,或者有之,若拉他来配“忍心害理”,却未免有些冤枉。这是有几个人以评“郭巨埋儿”和“李娥投炉”的事的。
至于人心,有几点确也似乎正在浇漓起来。自从《男女之秘密》、《男女交合新论》出现后,上海就很有些书名喜欢用“男女”二字冠首。现在是连“以正人心而厚风俗”的《百孝图》上也加上了。这大概为因不满于《百美新咏》而教孝的“会稽俞葆真兰浦”先生所不及料的罢。
从说“百行之先”的孝而忽然拉到“男女”上去,仿佛也近乎不庄重,--浇漓。但我总还想趁便说几句,--自然竭力来减省。
我们中国人即使对于“百行之先”,我敢说,也未必就不想到男女上去的。太平无事,闲人很多,偶有“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本人也许忙得不暇检点,而活着的旁观者总会加以绵密的研究。曹娥的投江觅父,淹死后抱父尸出,是载在正史,很有许多人知道的。但这一个“抱”字却发生过问题。
我幼小时候,在故乡曾经听到老年人这样讲:--
“……死了的曹娥,和她父亲的尸体,最初是面对面抱着浮上来的。然而过往行人看见的都发笑了,说:哈哈!这么一个年青姑娘抱着这么一个老头子!于是那两个死尸又沉下去了;停了一刻又浮起来,这回是背对背的负着。”
好!在礼义之邦里,连一个年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