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小宁又是跑到派出所报案的话,那大家可真的抓瞎了,最最起码,他得在警察调查自己之前,用大神通干掉丁小宁,甚至……连刘望男都得处理掉,否则他一定是麻烦不断。
他不怕警察,甚至连普通的子弹都不怕,可他还想在这个社会里继续学点东西呢,所以,他非常不喜欢自己成为别人关注的焦点。
想来想去,陈太忠得出了这么个结论:大概,当时我以为自己注定要离开官场了,所以行事有些肆无忌惮了,居然会想也不想地当着丁小宁这个外人杀人,嗯,这么做,绝对是不应该地。
现在的他,前景似乎很不错,他当然就不想离开官场了,所以,以后做事,还是要小心些,既然混了官场,那就得有随波逐流的耐性,再不能像那次一样,因为些许地不顺心,就放纵自己。
是的,他下定决心了,官场上地起起落落沉沉浮浮实在是太常见了,哥们儿以后做事,那得有个长性,不能因为一点小事,就有撂挑子不干的打算,面对这种小小的困难都不能正视的话,那还修的什么炼?升的什么仙?
就是这短短的十几分钟车程,让陈太忠的心理,有了一个极其微妙的变化,那就是说,他不但执意要在官场混下去了,而且,还做好了面对种种不如意也不退缩的打算,不过就是凡人间的官场而已,再严重也死不了人吧?
就算死人,死的也绝对不会是他!
有了这样的认识,陈太忠甚至没有随意扔给出租车司机十块钱,说什么“不用找了”之类的话,而是很仔细地点出了九块钱,“嗯,找我一毛!”
那司机愣愣地看了他一眼,咽口唾沫,“那啥,我没一毛的,你这人也真是的……”
“走走走走,”陈太忠不耐烦地摆摆手,撵走了司机,哥们我只想变得跟普通人一样嘛,你丫吞了我一毛钱,还有理了?
丁小宁就躲在大楼外面一个阴暗的拐角处,这里视野很开阔,街边的路灯和大楼里的灯光也照不到这里,很安全的常葫。
陈太忠大踏步地走了过来,丁小宁从身影上认出了他,身子登时就是一阵僵直,跑是不敢跑的,她不由得蹲下身子,将自己的身体缩成一小团,指望对方不要发现自己。
等陈太忠越走越近的时候,丁小宁甚至吓得把脑袋埋进了两个膝盖中间,连抬头的勇气都没有了,头皮上像过电一般,一阵接一阵地发麻,身子抖得也越发地厉害了。
对于陈太忠的恐怖,她实在太了解了,越是了解,她就越害怕,可以想像得到,她的偷跑,会让这个人如何地震怒,他要是发现了我,会不会杀了我灭口?
她的这点反应,又怎么能瞒得过陈太忠?
在离她不到十米的地方,陈太忠站住了,轻轻咳嗽一声,冲着黑暗中的丁小宁点点头,虽然她根本不敢抬起头来看,“你给我过来,有话出来说,呆在那儿你不嫌臭啊?”
这里是个隐蔽的拐角,所以,有那素质底下者一时找不到厕所,就跑到那里去解决生理问题,久而久之,那里的骚味儿比较大,他可真不想过去。
丁小宁一个年轻姑娘,居然能乖乖地呆在那里,也难为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