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明将军系列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换日箭 主线2 正文 第十六章  风云欲动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子身子骨虽不弱,但经脉的强度绝难与久习上乘武功的人相比,强行解穴有极大的风险,如若能先用药物固本培原,再缓缓解之应该可行,只是时间上就来不及了。再就是将先天真元之气渡入其体内,可如此一来,施术者必是大伤元气……”花想容叹道:“宁徊风心计太深。他既然肯花这么大力气在一个小孩子身上,分明是看出林大哥与虫大师心地仁义不会置之不理。但若是先救了这孩子,大伤元气下便更难抵挡擒天堡的杀着。”水柔清道:“要不我们马上离开涪陵城,管他擒天堡与谁结盟。找个僻静的地方给那小鬼治伤,也不怕他们来寻我们的麻烦。”花想容暗暗摇头,她可不似水柔清一般不通世情,若是林青与虫大师不战而走,势必有损名声,在江湖上再也难以抬头。只是这种想法却不便说出来。

    果然虫大师苦笑一声:“你说得倒是轻巧,且不说这一身虚名,你教我却如何面对嗅香公子所托之事?”林青良久不语,却似下了决心般正色道:“明日我一个人去困龙山庄。”“这如何使得。”花想容急声道:“你何必如此犯险,若是有了什么意外……”话至此已说不下去。虫大师亦道:“此事万不可凭一时意气,若宁徊风有意算计,这许多高手再加上一个龙判官,只怕真是凶多吉少。嘿嘿,这困龙山庄莫非真是有意要困龙么?”

    “一时意气!”林青深吸一口气,缓缓道,“虫兄可以不看重虚名,我却不行。我最大的心愿便是与明将军的一战。若是我明日不敢去困龙山庄,心志一丧,日后绝无可能再胜过明将军。”他此话绝非空言,武功高至暗器王这一步,更注重的是心境上的修为,若是经此一挫,战志大减下,日后再经勤学苦练亦是无补。

    听林青如此说,几人面面相觑,在此情形下颇有些进退两难。林青一笑:“你们只想到宁徊风心计如何,却忘了京师三派哪个没有自己的想法?他们又何愿看到擒天堡声势凌驾武林?何况说到底彼此间并没有解不开的死仇,他们还需要考虑万一困不住我的后果呢!”水柔清眉头一舒,拍手笑道:“是呀,一旦暗器王脱困,以后谁能有安稳的日子过?单凭此点,他们若没有万无一失的把握就不敢轻易发难。”虫大师亦是眼睛一亮:“不错。京师三派毕竟不是擒天堡的人,纵算权衡利害,一时合作,彼此间也远远谈不上了齐心协力。”林青大笑:“既是散兵游勇,何足惧之?”他脸上充溢着澎湃的信心,“只凭擒天堡的实力我还不信能置我于死地,明日别说一个困龙山庄,纵是龙潭虎穴亦要去闯一闯。”

    花想容被林青的强大的斗志感染,再不似适才的忧心忡忡:“要去就一起去,看看他们是不是有胆子连虫大师和四大家族一并招惹。”林青给虫大师使个眼色,虫大师会意,对花想容与水柔清道:“天色不早了,容儿与清儿先去休息,养精蓄锐明日才好去那困龙山庄。”花想容与水柔清心中虽不情愿,但知道林青与虫大师必是有要事商谈,只好先告辞回房。

    林青待花水二女走后,对虫大师道:“我说我独身一人去非是托大,而是你与鬼失惊有仇,泰亲王与太子在朝中的官员只怕也被你杀了不少,我怕他们不会轻易放过你。何况二位姑娘也不宜涉险,不若你在外面暗中接应我。”“林兄多虑了。我杀泰亲王的官员又何尝不是令太子一派拍手称快?反之亦然。”虫大师笑道,“至于鬼失惊,我倒有个想法可以一试。毕竟我的身份还没有公开,只有他认得我的真面目。明日我便你一起去困龙山庄,若是鬼失惊点明我的身份,在那样情形下齐百川这个神捕势必再不可能故作不见我这个钦犯,只怕当场就要反目,由此便可见对方已有害我之心。而有我与你在一起见机行事,至少自保应该无多大问题吧。”林青理解虫大师的意图:“若是鬼失惊装作不认识你,那就是他们未必想与我们翻脸,这便又是另一种结果了……”含笑续道,“鬼失惊只怕万万想不到做了你我的试金石?”

    虫大师又道:“至于两个小姑娘家学渊源,足有能力自保。何况谁敢轻易惹四大家族的人?我倒是想带她们见见这等场面。再说若是留下她们,反而耽心敌人另有奸计,还不如在一起方便照应。”林青沉思一番,决断道:“好,就依你之言。明日我们一起去困龙山庄,看看宁徊风能玩出什么花样?”虫大师点点头,脸上却犹有忧色:“我虽未见过宁徊风,可此人心意难测,他似是惟恐天下不乱。你未接下他的战书,若是被他言语挤对下被迫翻脸,怕是中了他的计。”想到小弦这封令人头疼的“战书”,林青亦是心怀不安:“那孩子写了什么吗?或是能记下宁徊风的手法,也许有办法。”虫大师摇摇头:“宁徊风先点了他的穴道再施术,他于迷糊中只见宁徊风似是在他身上扎了不少针。”忽又想起一事,“这孩子在纸上翻来覆去地写‘杨默’二字,也不知是何意。我看他神情激动,精神亢奋,怕是有损身体,便先让他睡一会。”原来许漠洋化名杨默,小弦虽听他提及过化名之事,但许漠洋平日都是使用杨默这名字,加上小弦此刻激动之下,浑然忘了父亲的本名,只道写出“杨默”二字林青便必会知晓。

    “杨默!”林青沉吟,“应该是个人名,但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