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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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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九 志第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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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顶;东昏时,以为裙应在下,而今在上,不详,断之。群下

    反上之象也。

    永元中,东昏侯自造游宴之服,缀以花采锦绣,难得详也。群小又造四种帽,

    帽因势为名:一曰山鹊归林者,《诗》云“《鹊巢》,夫人之德”,东昏宠嬖淫

    乱,故鹊归其林薮;二曰兔子度坑,天意言天下将有逐兔之事也;三曰反缚黄离

    喽,黄口小鸟也,反缚,面缚之应也;四曰凤皇度三桥,凤皇者嘉瑞,三桥,梁

    王宅处也。

    《貌传》又曰:“危乱端见,则天地之异生。木者青,故曰青眚,为恶祥。

    凡貌伤者,金沴木,木沴金,衡气相通。”

    延兴元年,海陵王初立,文惠太子冢上有物如人,长数丈,青色,直上天,

    有声如雷。

    火,南方,扬光辉,出炎龠为明者也。人君向明而治,盖取其象。以知人

    为分,谗佞既远,群贤在位,则为明而火气从矣。人君疑惑,弃法律,不诛谗邪,

    则谗口行,内间骨肉,外疏忠臣,至杀世子,逐功臣,以妾为妻,则火失其性,

    上灾宗庙,下灾府榭,内本朝,外阙观,虽兴师众,不能救也。

    永明三年正月,甲夜西北有野火,光上生精。西北有四,东北有一,并长七

    八尺,黄赤色。

    三月庚午,丙夜北面有野火,光上生精,长六尺;戊夜又有一枚,长五尺,

    并黄赤色。

    四年正月丁亥,夜有火精三处。

    闰月丁巳,夜有火精四所。

    十二月辛酉,夜东南有野火精二枚。

    五年十二月丙寅,夜西北有野火,火上生精,一枚,长三尺,黄白色。

    六年十一月戊申,夜西南及北三面有野火,火生精,九枚,并长二尺,黄赤

    色。

    九年二月丙寅,甲夜北面有野火,火上生精,二枚,西北又一枚,并长三尺,

    须臾消。

    永元二年八月,宫内火,烧西斋芃仪殿及昭阳、显阳等殿,北至华林墙,西

    及秘阁北,屋三千余间。《京房易传》曰:“君不思道,厥妖火烧宫。”秘阁与

    《春秋》宣榭火同,天意若曰,既无纪纲,何用典文为也!

    二年冬,京师民间相惊云当行火灾,南岸人家往往于篱间得布火缠者,云公

    家以此禳之。

    三年正月,豫章郡天火烧三千余家。京房《易》占曰:“天火下烧民屋,是

    谓乱治杀兵作。”是年,台军与义师偏众相攻于南江诸郡。

    三年二月,乾和殿西厢火,烧屋三十间。是时西斋既火,帝徙居东斋,高宗

    所住殿也。与烧宫占同。

    《传》又曰:“犯上者不诛,则草犯霜而不死。或杀不以时,事在杀生失柄,

    故曰草妖也。”一曰:“草妖者,失众之象也。”

    永元中,御刀黄文济家斋前种昌蒲,忽生花,光影照壁,成五采,其儿见之,

    余人不见也。少时,文济被杀。

    刘歆《视传》有羽虫之孽,谓鸡祸也。班固案《易》鸡属《巽》,今以羽虫

    之孽类是也,依歆说附《视传》云。

    建武二年,有大鸟集建安,形如水犊子。其年,郡大水。

    三年,大鸟集东阳郡,太守沈约表云:“鸟身备五采,赤色居多。”案《乐

    纬叶图征》云:“焦明鸟质赤,至则水之感也。”

    永明二年四月,乌巢内殿东鸱尾。

    三年,大鸟集会稽上虞。其年,县大水。

    《传》曰:“维水沴火。”又曰:“赤眚赤祥。”

    建武四年,王晏子德元所居帷屏,无故有血洒之,少日而散。晏寻被诛。

    《思心传》曰:“心者,土之象也。思心不睿,其过在瞀乱失纪。风于阳则

    为君,于阴则为大臣之象,专恣而气盛,故罚常风。心为五事主,犹土为五行主

    也。”一曰:“阴阳相薄,偏气阳多为风,其甚也常风。阴气多者,阴而不雨,

    其甚也常阴。”一曰:“风宵起而昼晦,以应常阴同象也。”

    建元元年十一月庚戌,风夜暴起,云雷合冥,从戌亥上来。

    四年十一月甲寅,酉时风起小駃,至二更雪落,风转浪津。

    永明四年二月丙寅,巳时风迅急。

    十一月己丑,戌时风迅急,从西北戌亥上来。

    五年五月乙酉,子时风迅急,从西北戌亥上来。

    七年正月丁卯,阳徵阴贼之日,时加子,风起迅急,从北方子丑上来,暴疾

    浪津,寅时止。

    八年六月乙酉,时加子,风起迅急,暴疾浪津,发屋折木,尘沙,从西南未

    上来,因雷雨,须臾,风微雨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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