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帝
高宗明皇帝讳鸾,字景栖,始安贞王道生子也。小讳玄度。少孤,太祖抚育,
恩过诸子。宋泰豫元年,为安吉令,有严能之名。补武陵王左常侍,不拜。元徽
二年,为永世令。升明二年,为邵陵王安南记室参军,未拜,仍迁宁朔将军、淮
南宣城二郡太守。寻进号辅国将军。太祖践阼,迁侍中,封西昌侯,邑千户。建
元二年,为持节、督郢州司州之义阳诸军事、冠军将军、郢州刺史,进号征虏将
军。世祖即位,转度支尚书,领右军将军。永明元年,迁侍中,领骁骑将军。王
子侯旧乘缠帷车,高宗独乘下帷,仪从如素士。公事混挠,贩食人担火误烧牛鼻,
豫章王白世祖,世祖笑焉。转为散骑常侍、左卫将军,清道而行,上甚悦。二年,
出为征虏将军、吴兴太守。四年,迁中领军,常侍并如故。五年,为持节、监豫
州郢州之西阳司州之汝南二郡军事、右将军、豫州刺史。七年,为尚书右仆射。
八年,加领卫尉。十年,转左仆射。十一年,领右卫将军。世祖遗诏为侍中、尚
书令,寻加镇军将军,给班剑二十人。隆昌元年,即本号为大将军,给鼓吹一部,
亲兵五百人。寻又加中书监、开府仪同三司。郁林王废,海陵王立,为使持节、
都督扬南徐二州军事、骠骑大将军、录尚书事、扬州刺史,开府如故,增班剑为
三十人,封宣城郡公,二千户。镇东府城。给兵五千人,钱二百万,布千匹。九
江作难,假黄皞,事宁,表送之。寻加黄皞、都督中外诸军事、太傅,领大将军、
扬州牧,增班剑为四十人,给幢络三望车,前后部羽葆鼓吹,剑履上殿,入朝不
趋,赞拜不名,置左右长史、司马、从事中郎、掾、属各四人,封宣城王,邑五
千户,持节、侍中、中书监、录尚书并如故。未拜,太后令废海陵王,以上入纂
太祖为第三子,群臣三请,乃受命。
建武元年冬,十月,癸亥,即皇帝位。诏曰:“皇齐受终建极,握镜临宸,
神武重辉,钦明懿铄,七百攸长,盘石斯固。而王度中蹇,天阶荐阻,嗣命多违,
蕃衅孔棘,宏图景历,将坠诸渊。宣德皇后远鉴崇替,宪章旧典,畴咨台揆,允
定灵策,用集宝命于予一人。猥以虚薄,缵承大业,仰系鸿丕,顾临兆民,永怀
先构,若履春冰,寅忧夕惕,罔识攸济,思与万国播此惟新。大赦天下,改元。
宿卫身普转一阶,其余文武,赐位二等。逋租宿责,换负官物,在建武元年以前,
悉原除。劫贼余口在台府者,可悉原放。负衅流徙,并还本乡。”太尉王敬则为
大司马,司空陈显达为太尉,尚书令王晏加骠骑大将军,中领军萧谌为领军将军、
南徐州刺史,皇子宝义为扬州刺史,中护军王玄邈为南兖州刺史,新除右将军张
瑰为右光禄大夫,平北将军王广之为江州刺史。乙丑,诏断远近上礼。丁卯,诏
“自今雕文篆刻,岁时光新,可悉停省。蕃牧守宰,或有荐献,事非任土,严加
禁断。”追赠安陆昭侯缅为安陆王。己巳,以安陆侯子宝晊为湘州刺史。诏曰:
“顷守职之吏,多违旧典,存私害公,实兴民蠹。今商旅税石头后渚及夫卤借倩,
一皆停息。所在凡厥公宜,可即符断。主曹详为其制,宪司明加听察。”十一月,
癸酉,以西中郎长史始安王遥光为扬州刺史,晋寿太守王洪范为青、冀二州刺史,
尚书令王晏领太子少傅。甲戌,大司马寻阳公王敬则等十三人进爵邑各有差。诏
省新林苑,先是民地,悉以还主,原责本直。庚辰,立皇子宝义为晋安王,宝玄
为江夏王,宝源为庐陵王,宝夤为建安王,宝融为随郡王,宝攸为南平王。甲申,
诏曰:“邑宰禄薄俸微,不足代耕,虽任土恒贡,亦为劳费,自今悉断。”又诏
“宣城国五品以上,悉与满叙。自此以下,皆听解遣。其欲仕,适所乐。”乙酉,
追尊始安贞王为景皇,妃为懿后。丙戌,以辅国将军闻喜公遥欣为荆州刺史,宁
朔将军丰城公遥昌为豫州刺史。丁亥,诏“细作中署、材官、车府,凡诸工,可
悉开番假,递令休息”。戊子,立皇太子宝卷,赐天下为父后者爵一级,孝子顺
孙、义夫节妇,普加甄赐明扬。表其衡闾,赉以束帛。己丑,诏“东宫肇建,远
近或有庆礼,可悉断之。”壬辰,以新除征虏将军江夏王宝玄为郢州刺史。永明
中,御史中丞沈渊表百官年登七十,皆令致仕,并穷困私门。庚子,诏曰:“日
者百司耆齿,许以自陈,东西二省,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