匪天晨一路跟那个士兵聊天,也大概套到了一些关于这个队伍主人的事情。
坐在最前面那辆豪华大马车里的斯塔候爵,管理着火兽国火龙城一带的地盘,据说那里有一个大大的死火山,叫作末日火山,而龙火之心就是末日火山附近的一个山谷。那里因为气温炎热,一年四季都是夏天,有着茂密的森林和一块面积不大的沙漠地带。
而他们这次是要到火兽国的皇城——布拉灼城去!火兽国的皇宫就在那里,叫做天炎神堡!
为什么这个火兽国的什么城什么殿都跟火字有关?匪天晨还摸着脑袋幻想了一下:难道他们的祖先是一个会喷火的怪兽与人结合的?哇,美女与野兽!想到这里,他不禁打了个冷颤。
走了一天的路程,浩浩荡荡的队伍终于在天黑之前住进了森林尽头的小镇里。
所有人都被安排在这一带的旅馆住了下来,听说这个势大财多的城主包下了这个镇上的所有旅馆,而最豪华的那家旅馆当然是留给他的家眷和心腹,还有得力助手们住。
士兵们按照等级分配到了相应档次的旅馆里,但这些旅馆也不算差,虽然挤了点,但旅馆里的人都像对待大爷一样对他们这些士兵必恭必敬的,连端盘子上菜都是鞠腰低头,唯唯诺诺!
可见这些士兵平日里是多么的作威作福。
匪天晨经过了早上强盗窝里那老人的教训后,也不敢再轻易的多管闲事了,看到那些士兵欺负旅馆里的伙计和马夫,他也只能睁只眼闭只眼,因为他想通了一个问题,这里被欺负一下,最多也只是吼几声拍几巴掌,如果他去多事,可能这家旅馆以后都不用开了,而那些人会更惨的连性命都没有。
他后来想了想早上强盗窝里的那个老头子,觉得他的行为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他想起了那帮强盗似乎说过那老人还有一个叫丑妞的同伴,那老头子一定是怕丑妞受连累,才不肯离开。
吃完饭后,匪天晨才知道自己和走在最后面的那二十个士兵被分配到了全镇最差的一家旅店,走进房间,从那些家伙们报怨的语言里,他才知道士兵也是有分地位的,当官的都走在前面,越是走在后面的士兵资格就越嫩,住的地方也是镇上最差的旅馆。
不过匪天晨心里已经很满足了,越是跟那些当官的住在一起,可能越容易露出马脚,被人发现,现在这样至少要保险一些。
可是,刚躺下来没多久,匪天晨就后悔了,他直骂自己当初怎么没选择混到前面一点去,居然好选不选,挑了个最尾巴的位置,住进了这家要人命的旅馆。
“我想在整个去布拉灼城的路上,只有这一家客店里的跳蚤是最凶的,我简直给它们咬得没有办法。”一个士兵一咕噜翻起来,咬牙切齿的说。
“嘿,自从我躺下以后,它们就把我拚命乱叮,这滋味真够受哩。”匪天晨也翻了起来,不过他的心情还好,因为他向来乐观,这个时候也只有他一个人还笑得出来。
“房里连一把便壶也没有,咱们只好往墙角撒尿,让尿里生出更多更多的跳蚤来,那帮搏命的家伙再把牙齿磨锋利了,准备着咬下一批住进这鬼地方的人。”另一个士兵正对着墙角撒尿,他的屁股左右摇晃,嘴里恶狠狠的说,似乎在想象着下一批人被咬的样子,想象中那些人的痛苦让他现在很享受。
匪天晨扯着嘴巴,他实在是无法在这恶心的地方呆下去,于是溜了出去。
“嘿!伙计,等等我。”那个一路上跟他谈天说地的、站在他右边位置叫奇斯的士兵跑过来,搭着他的肩膀。
匪天晨的心抽筋般的疼,他刚想找个没人的地方直直腰,活动活动筋骨,这家伙居然跟上来了。为了与这帮驼子为伍,他已经整整一天都没直过腰了,他现在深身酸痛,再这么下去,他就真得跟他们一样变成驼子了。
睡觉的时候他们都脱去衣服,露出一身长毛,而匪天晨为了掩人耳目,装作特别累,回到房间一下子就倒在床上。黑灯瞎火的,也没有人去关注他是不是脱了衣服。即便是让跳蚤咬到了他的命根子,他也势死如归,绝不脱衣服去捞痒痒,这种为了正义而献身的坚毅,让他一度为自己感动得想哭!
现在他好不容易溜出来,这个家伙居然缠了上来。他真是欲哭无泪啊!
他简直像是一头给人硬拖走的熊一般闷闷不乐。
“咦,伙计,你怎么还穿着这么多衣服啊?”
“呃,因为……其实……其实我身上长了很多红点,会传染,我怕……”
“哇,是不是逛窑子逛多了?哈哈,其实我身上也长了,原来我们还有共同爱好啊!怕什么,你怕传染给那些家伙啊?说不定他们也都长了,你还真是好心!”
“…………”匪天晨无语了,他全身都冒着冷汗,奇斯搭在他肩膀上的手好像一只魔爪,让他浑身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轰然他匪天晨有点好色,有点风流,但不下流啊,至少他到现在还是守身如玉的,这些毛士兵居然这么无耻,看来这里不是久留之地啊。
“伙计,你带你去一个好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