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沈(子浚)荀顗荀勖(子藩藩子邃闿藩弟组组子奕)冯
紞
王沈,字处道,太原晋阳人也。祖柔,汉匈奴中郎将。父机,魏东郡太守。
沈少孤,养于从叔司空昶,事昶如父。奉继母寡嫂以孝义称。好书,善属文。大
将军曹爽辟为掾,累迁中书门下侍郎。及爽诛,以故吏免。后起为治书侍御史,
转秘书监。正元中,迁散骑常侍、侍中,典著作。与荀顗、阮籍共撰《魏书》,
多为时讳,未若陈寿之实录也。
时魏高贵乡公好学有文才,引沈及裴秀数于东堂讲宴属文,号沈为文籍先生,
秀为儒林丈人。及高贵乡公将攻文帝,召沈及王业告之,沈、业驰白帝,以功封
安平侯,邑二千户。沈既不忠于主,甚为众论所非。
寻迁尚书,出监豫州诸军事、奋武将军、豫州刺史。至镇,乃下教曰:“自
古贤圣,乐闻诽谤之言,听舆人之论,刍荛有可录之事,负薪有廊庙之语故也。
自至镇日,未闻逆耳之言,岂未明虚心,故令言者有疑。其宣下属城及士庶,若
能举遗逸于林薮,黜奸佞于州国,陈长吏之可否,说百姓之所患,兴利除害,损
益昭然者,给谷五百斛。若达一至之言,说刺史得失,朝政宽猛,令刚柔得适者,
给谷千斛。谓余不信,明如皎日。”主簿陈廞、褚曰:“奉省教旨,伏用感叹。
劳谦日昃,思闻苦言。愚谓上之所好,下无不应。而近未有极谏之辞,远无传言
之箴者,诚得失之事将未有也。今使教命班下,示以赏劝,将恐拘介之士,或惮
赏而不言;贪赇之人,将慕利而妄举。苟不合宜,赏不虚行,则远听者未知当否
之所在,徒见言之不用,谓设有而不行。愚以告下之事,可小须后。”
沈又教曰:“夫德薄而位厚,功轻而禄重,贪夫之所徇,高士之所不处也。
若陈至言于刺史,兴益于本州,达幽隐之贤,去祝鮀之佞,立德于上,受分于
下,斯乃君子之操,何不言之有!直言至理,忠也。惠加一州,仁也。功成辞赏,
廉也。兼斯而行,仁智之事,何故怀其道而迷其国哉!”褚复白曰:“尧、舜、
周公所以能致忠谏者,以其款诚之心著也。冰炭不言,而冷热之质自明者,以其
有实也。若好忠直,如冰炭之自然,则谔谔之臣,将济济而盈庭;逆耳之言,不
求而自至。若德不足以配唐虞,明不足以并周公,实不可以同冰炭,虽悬重赏,
忠谏之言未可致也。昔魏绛由和戎之功,蒙女乐之赐,管仲有兴齐之勋,而加上
卿之礼,功勋明著,然后赏劝随之。未闻张重赏以待谏臣,悬谷帛以求尽言也。”
沈无以夺之,遂从议。
沈探寻善政,案贾逵以来法制禁令,诸所施行,择善者而从之。又教曰:
“后生不闻先王之教,而望政道日兴,不可得也。文武并用,长久之道也。俗化
陵迟,不可不革。革俗之要,实在敦学。昔原伯鲁不悦学,闵马父知其必亡。将
吏子弟,优闲家门,若不教之,必致游戏,伤毁风俗矣。”于是九郡之士,咸悦
道教,移风易俗。
迁征虏将军、持节、都督江北诸军事。五等初建,封博陵侯,班在次国。平
蜀之役,吴人大出,声为救蜀,振荡边境,沈镇御有方,寇闻而退。转镇南将军。
武帝即王位,拜御史大夫,守尚书令,加给事中。沈以才望,显名当世,是以创
业之事,羊祜、荀勖、裴秀、贾充等,皆与沈谘谋焉。
及帝受禅,以佐命之勋,转骠骑将军、录尚书事,加散骑常侍,统城外诸军
事。封博陵郡公,固让不受,乃进爵为县公,邑千八百户。帝方欲委以万机,泰
始二年薨。帝素服举哀,赐秘器朝服一具、衣一袭、钱三十万、布百匹、葬田一
顷,谥曰元。明年,帝追思沈勋,诏曰:“夫表扬往行,所以崇贤垂训,慎终纪
远,厚德兴教也。故散骑常侍、骠骑将军、博陵元公沈蹈礼居正,执心清粹,经
纶坟典,才识通洽。入历常伯纳言之位,出干监牧方岳之任,内著谋猷,外宣威
略。建国设官,首登公辅,兼统中朝,出纳大命,实有翼亮佐世之勋。其赠沈司
空公,以宠灵既往,使没而不朽。又前以翼赞之勋,当受郡公之封,而固辞恳至,
嘉其让德,不夺其志。可以郡公官属送葬。沈素清俭,不营产业。其使所领兵作
屋五十间。”子浚嗣。后沈夫人荀氏卒,将合葬,沈棺榇已毁,更赐东园秘器。
咸宁中,复追封沈为郡公。
浚字彭祖。母赵氏妇,良家女也,贫贱,出入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