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亦骆驿,步从触击大石,石声正欢,但欢石无
相应和者,肠不能已,口不能默。明日,太医令问起居,国家云:‘昨上下山,
欲行迫前人,欲休则后人所蹈,道峻危险。国家不劳。’”又云:“东山名曰日
观,鸡一鸣时,见日始欲出,长三丈所。秦观者望见长安,吴观者望见会稽,周
观者望见齐。”凡记文之工悉如此,而未尝见称于昔贤,秦、吴、周三观,亦无
曾用之者。今应劭书脱略,唯刘昭补注《东汉志》仅有之,亦非全篇也。
○杨虞卿
刘禹锡有《寄毗陵杨给事》诗云:“曾主鱼书轻刺史,今朝自请左鱼来。青
云直上无多地,却要斜飞取势回。”以其时考之,盖杨虞卿也。案唐文宗大和七
年,以李德嵒为相,与之论朋党事。时给事中杨虞卿、萧浣、中书舍人张元夫依
附权要,上干执政,下挠有司,上闻而恶之,于是出虞卿为常州刺史,浣为郑州
刺史,元夫为汝州刺史,皆李宗闵客也。它日上复言及朋党,宗闵曰:“臣素知
之,故虞卿辈,臣皆不与美官。”德嵒曰:“给事中、中书舍人非美官而何?”
宗闵失色。然则虞卿之剌毗陵,乃为朝廷所逐耳,禹锡犹以为自请,诗人之言,
渠可信哉!
○屯蒙二卦
《屯》、《蒙》二卦,皆二阳而四阴。《屯》以六二乘初九之刚,《蒙》以
六三乘九二之刚。而《屯》之爻曰“女子贞不字,十年乃字”。《蒙》之爻曰
“勿用取女,见金夫,不有躬”,其正邪不同如此者。盖《屯》二居中得正,不
为初刚所诱,而上从九五,所以为贞。《蒙》三不中不正,见九二之阳,悦而下
从之,而舍上九之正应,所以勿用。士之守身居世,而择所从所处,尚监兹哉!
○汉诽谤法
汉宣帝诏群臣议武帝庙乐,夏侯胜曰:“武帝竭民财力,奢泰亡度,天下虚
耗,百姓流离,赤地数千里,亡德泽于民,不宜为立庙乐。”于是丞相、御史劾
奏胜非议诏书,毁先帝,不道。遂下狱,系再更冬,会赦,乃得免。章帝时,孔
僖、崔勣游太学,相与论武帝始为天子,崇信圣道,及后恣己,忘其前善。为邻
房生告其诽谤先帝,刺讥当世,下吏受讯,僖以书自讼,乃勿问。元帝时,贾捐
之论珠厓事曰:“武帝籍兵厉马,攘服夷狄,天下断狱万数,寇贼并起,军旅数
发,父战死于前,子斗伤于后,女子乘亭障,孤儿号于道,老母寡妇饮泣巷哭,
是皆廓地泰大,征伐不休之故也。”考三人所指武帝之失,捐之言最切,而三帝
或罪或否,岂非夏侯非议诏书,僖、勣诽谤,皆汉法所禁,如捐之直指其事,则
在所不问乎?
○谊向触讳
贾谊上疏文帝曰:“生为明帝,没为明神。使顾成之庙,称为太宗,上配太
祖,与汉亡极。虽有愚幼不肖之嗣,犹得蒙业而安。植遗腹,朝委裘,而天下不
乱。”又云:“万年之后,传之老母弱子。”此既于生时谈死事,至云“传之老
母”,则是言其当终于太后之前,又目其嗣为“愚幼不肖”,可谓指斥。而帝不
以为过,谊不以为疑。刘向上书成帝谏王氏事曰:“王氏与刘氏,且不并立,陛
下为人子孙,守持宗庙,而令国祚移于外亲,降为皂隶,纵不为身,奈宗庙何!”
又云:“天命所授者博,非独一姓。”此乃于国存时说亡语,而帝不以为过,向
不以为疑,至乞援近宗室,几于自售,亦不以为嫌也。两人皆出于忠精至诚,故
尽言触忌讳而不自觉。文帝隆宽待下,圣德固尔,而成帝亦能容之,后世难及也。
○小贞大贞
人君居尊位,倒持太阿,政令有所不行,德泽有所不下,身为寄坐,受人指
麾,危亡之形,且立至矣。故《易》有“屯其膏,小贞,吉;大贞,凶”之戒,
谓当以渐而正之。说者多引鲁昭公、高贵乡公为比,予谓此自系一时国家之隆替,
君身之祸福,盖有刚决而得志,隐忍而危亡者,不可一概论也。汉宣帝之诛霍禹,
和帝之诛窦宪,桓宗之诛梁冀,魏孝庄之诛尔朱荣,刚决而得志者也。鲁昭公之
讨季氏,齐简公之谋田常,高贵乡公之讨司马昭,晋元帝之征王敦,唐文宗之谋
宦者,潞王之徙石敬瑭,汉隐帝之杀郭威,刚决而失者也。若齐郁林王知鸾之异
志,欲取之而不能,汉献帝知曹操之不臣,欲图之而不果,唐昭宗知朱温之必篡,
欲杀之而不克,皆翻以及亡,虽欲小正之,岂可得也?
○唐诗戏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