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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章算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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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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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广(以御积幂方圆)

    少广

    〔淳风等按:一亩之田,广一步,长二百四十步。今欲截取其从少,以益其

    广,故曰少广。〕

    术曰:置全步及分母子,以最下分母遍乘诸分子及全步,

    〔淳风等按:以分母乘全步者,通其分也;以母乘子者,齐其子也。〕

    各以其母除其子,置之于左,命通分者,又以分母遍乘诸分子及已通者,皆

    通而同之。并之为法。

    〔淳风等按:诸子悉通,故可并之为法。亦宜用合分术,列数尤多,若用乘

    则算数至繁,故别制此术,从省约。〕

    置所求步数,以全步积分乘之为实。

    〔此以田广为法,以亩积步为实。法有分者,当同其母,齐其子,以同乘法

    实,而并齐于法。今以分母乘全步及子,子如母而一,并以并全法,则法实俱长,

    意亦等也。故如法而一,得从步数。〕

    实如法而一,得从步。

    今有田广一步半。求田一亩,问从几何?答曰:一百六十步。

    术曰:下有半,是二分之一。以一为二,半为一,并之,得三,为法。置田

    二百四十步,亦以一为二乘之,为实。实如法得从步。

    今有田广一步半、三分步之一。求田一亩,问从几何?答曰:一百三十步一

    十一分步之一十。

    术曰:下有三分,以一为六,半为三,三分之一为二,并之,得一十一,为

    法。置田二百四十步,亦以一为六乘之,为实。实如法得从步。

    今有田广一步半、三分步之一、四分步之一。求田一亩,问从几何?答曰:

    一百一十五步五分步之一。

    术曰:下有四分,以一为一十二,半为六,三分之一为四,四分之一为三,

    并之,得二十五,以为法。置田二百四十步,亦以一为一十二乘之,为实。实如

    法而一,得从步。

    今有田广一步半、三分步之一、四分步之一、五分步之一。求田一亩,问从

    几何?答曰:一百五步一百三十七分步之一十五。

    术曰:下有五分,以一为六十,半为三十,三分之一为二十,四分之一为一

    十五,五分之一为一十二,并之,得一百三十七,以为法。置田二百四十步,亦

    以一为六十乘之,为实。实如法得从步。

    今有田广一步半、三分步之一、四分步之一、五分步之一、六分步之一。求

    田一亩,问从几何?答曰:九十七步四十九分步之四十七。

    术曰:下有六分,以一为一百二十,半为六十,三分之一为四十,四分之一

    为三十,五分之一为二十四,六分之一为二十,并之,得二百九十四,以为法。

    置田二百四十步,亦以一为一百二十乘之,为实。实如法得从步。

    今有田广一步半、三分步之一、四分步之一、五分步之一、六分步之一、七

    分步之一。求田一亩,问从几何?答曰:九十二步一百二十一分步之六十八。

    术曰:下有七分,以一为四百二十,半为二百一十,三分之一为一百四十,

    四分之一为一百五,五分之一为八十四,六分之一为七十,七分之一为六十,并

    之,得一千八十九,以为法。置田二百四十步,亦以一为四百二十乘之,为实。

    实如法得从步。

    今有田广一步半、三分步之一、四分步之一、五分步之一、六分步之一、七

    分步之一、八分步之一。求田一亩,问从几何?答曰:八十八步七百六十一分步

    之二百三十二。

    术曰:下有八分,以一为八百四十,半为四百二十,三分之一为二百八十,

    四分之一为二百一十,五分之一为一百六十八,六分之一为一百四十,七分之一

    为一百二十,八分之一为一百五,并之,得二千二百八十三,以为法。置田二百

    四十步,亦以一为八百四十乘之,为实。实如法得从步。

    今有田广一步半、三分步之一、四分步之一、五分步之一、六分步之一、七

    分步之一、八分步之一、九分步之一。求田一亩,问从几何?答曰:八十四步七

    千一百二十九分步之五千九百六十四。

    术曰:下有九分,以一为二千五百二十,半为一千二百六十,三分之一为八

    百四十,四分之一为六百三十,五分之一为五百四,六分之一为四百二十,七分

    之一为三百六十,八分之一为三百一十五,九分之一为二百八十,并之,得七千

    一百二十九,以为法。置田二百四十步,亦以一为二千五百二十乘之,为实。实

    如法得从步。

    今有田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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