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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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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二 改过及人心疵病(凡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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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濂溪先生曰:仲由喜闻过,令名无穷焉。今人有过,不喜人规,如护疾而忌

    医,宁灭其身而无悟也,噫!

    伊川先生曰:德善日积,则福禄日臻。德逾于禄,则虽盛而非满。自古隆盛,

    未有不失道而丧败者也。

    人之于豫乐,心悦之,故迟迟,遂至于耽恋不能已也。《豫》之六二,以中

    正自守,其介如石,其去之速,不俟终日,故贞正而吉也。处豫不可安且久也,

    久则溺矣。如二可谓见几而作者也。盖中正,故其守坚,而能辨之早,去之速也。

    人君致危亡之道非一,而以豫为多。

    圣人为戒,必于方盛之时。方其盛而不知戒,故狃安富则骄侈生,乐舒肆则

    纲纪坏,忘祸乱则衅孽萌,是以浸淫不知乱之至也。

    《复》之六三,以阴躁处动之极,复之频数而不能固者也。复贵安固,频复

    频失,不安于复也。复善而屡失,危之道也。圣人开迁善之道,与其复而危其屡

    失,故云“厉无咎”。不可以频失而戒其复也,频失则为危,屡复何咎?过在失

    而不在复也。(刘质夫曰:频复不已,送至迷复。)

    睽极则咈戾而难合,刚极则躁暴而不详,明极则过察而多疑。《睽》之上

    九,有六三之正应,实不孤,而其才性如此,自睽孤也。如人虽有亲党,而多自

    疑猜,妄生乖离,虽处骨肉亲党之间,而常孤独也。

    《解》之六三曰:“负且乘,致寇至;贞吝。”《传》曰:小人而窃盛位,

    虽勉为正事,而气质卑下,本非在上之物,终可吝也。若能大正,则如何?曰:

    大正,非阴柔所能也。若能之,则是化为君子矣。

    《益》之上九曰:“莫益之,或击之。”《传》曰:理者,天下之至公;利

    者,众人所同欲。苟公其心,不失其正理,则与众同利,无侵于人,人亦欲与之。

    若切于好利,蔽于自私,求自益以损于人,则人亦与之力争。故莫肯益之,而有

    击夺之者矣。

    《艮》之九三曰:“艮其限,列其夤,厉薰心。”《传》曰:夫止道贵乎得

    宜,行止不能以时,而定于一,其坚强如此,则处世乖戾,与物睽绝,其危甚矣。

    人之固止一隅,而举世莫与宜者,则艰蹇忿畏,焚挠其中,岂有安裕之理?“厉

    薰心”,谓不安之势薰烁其中也。

    大率以说而动,安有不失正者。

    男女有尊卑之序,夫妇有倡随之理,此常理也。若徇情肆欲,唯说是动,男

    牵欲而失其刚,妇狃说而忘其顺,则凶而无所利矣。

    虽舜之圣,且畏巧言令色,说之惑人,易入而可惧也如此。

    治水,天下之大任也,非具至公之心,能舍己从人,尽天下之议,则不能成

    其功,岂方命圮族者所能乎?鲧虽九年而功弗成,然其所治,固非他人所及也。

    惟其功有叙,故其自任益强,咈戾圮类益甚,公议隔而人心离矣,是其恶益显,

    而功卒不可成也。

    君子敬以直内。微生高所枉虽小,而害直则大。

    人有欲则无刚,刚则不屈于欲。

    人之过也,各于其类。君子常失于厚,小人常失于薄;君子过于爱,小人伤

    于忍。

    明道先生曰:富贵骄人,固不善;学问骄人,害亦不细。

    人以料事为明,便骎骎入逆诈亿不信去也。

    人于外物奉身者,事事要好,只有自家一个身与心却不要好。苟得外面物好

    时,却不知道自家身与心却已先不好了也。

    人于天理昏者,是只为嗜欲乱著他。庄子言:“其嗜欲深者,其天机浅。”

    此言却最是。

    伊川先生曰:阅机事之久,机心必生。盖方其阅时,心必喜,既喜,则如种

    下种子。

    疑病者,未有事至时,先有疑端在心;周罗事者,先有周事之端在心。皆病

    也。

    较事大小,其弊为枉尺直寻之病。

    小人、小丈夫,不合小了,他本不是恶。

    虽公天下事,若用私意为之,便是私。

    做官夺人志。

    骄是气盈,吝是气歉。人若吝时,于财上亦不足,于事上亦不足,凡百事皆

    不足,必有歉歉之色也。

    未知道者,如醉人,方其醉时,无所不至,及其醒也,莫不愧耻。人之未知

    学者,自视以为无缺,及既知学,反思前日所为,则骇且惧矣。

    邢七云:“一日三点检。”明道先生曰:“可哀也哉!其馀时理会甚事?盖

    仿三省之说错了,可见不曾用功。”又多逐人面上说一般话,明道责之,邢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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