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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政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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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 贡赋第三十三(凡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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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二年,太宗谓朝集使曰:“任土作贡,布在前典,当州所产,则充庭实。 比闻都督、刺史邀射声名,厥土所赋,或嫌其不善,逾境外求,更相仿效,遂以 成俗。极为劳扰,宜改此弊,不得更然。” 贞观中,林邑国贡白鹦鹉,性辩慧,尤善应答,屡有苦寒之言。太宗愍之, 付其使,令还出於林薮。 贞观十二年,疏勒、朱俱波、甘棠遣使贡方物。太宗谓群臣曰:“向使中国 不安,日南、西域朝贡使,亦何缘而至?朕何德以堪之!睹此翻怀危惧。近代平 一天下,拓定边方者,惟秦皇、汉武。始皇暴虐,至子而亡。汉武骄奢,国祚几 绝。朕提三尺剑以定四海,远夷率服,亿兆乂安,自谓不减二主也。然二主末途, 皆不能自保,由是每自惧危亡,必不敢懈怠。惟藉公等,直言正谏,以相匡弼。 若惟扬美隐恶,共进谀言,则国之危亡,可立而待也。” 贞观十八年,太宗将伐高丽,其莫离支遣使贡白金。黄门侍郎褚遂良谏曰: “莫离支虐杀其主,九夷所不容,陛下以之兴兵,将事吊伐,为辽东之人,报主 辱之耻。古者讨弑君之贼,不受其赂。昔宋督遗鲁君以郜鼎,桓公受之於大庙, 臧哀伯谏曰:‘君人者将昭德塞违。今灭德立违,而寘其赂器於大庙,百官象之, 又何诛焉!武王克商,迁九鼎于雒邑,义士犹或非之。而况将昭违乱之赂器,寘 诸大庙,其若之何?’夫《春秋》之书,百王取则,若受不臣之筐篚,纳弑逆之 朝贡,不以为愆,将何致伐?臣谓莫离支所献,自不合受。”太宗从之。 贞观十九年,高丽王高藏及莫离支盖苏文遣使献二美女,太宗谓其使曰: “朕悯此女离其父母兄弟於本国,若爱其色而伤其心,我不取也。”并却还之本 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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