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宗初即位,谓侍臣曰:“准《礼》,名,终将讳之,前古帝王,亦不生讳
其名,故周文王名昌,《周诗》云:‘克昌厥后。’春秋时鲁庄公名同,十六年
《经》书:‘齐侯、宋公同盟于幽。’唯近代诸帝,妄为节制,特令生避其讳,
理非通允,宜有改张。”因诏曰:“依《礼》,二名义不偏讳,尼父达圣,非无
前指。近世以来,曲为节制,两字兼避,废阙已多,率意而行,有违经语。今宜
依据礼典,务从简约,仰效先哲,垂法将来。其官号人名,及公私文籍,有‘世’
及‘民’两字不连读,并不须避。”
贞观二年,中书舍人高季辅上疏曰:“窃见密王元晓等俱是懿亲,陛下友爱
之怀,义高古昔,分以车服,委以藩维,须依礼仪,以副瞻望。比见帝子拜诸叔,
诸叔亦即答拜,王爵既同,家人有礼,岂合如此颠倒昭穆?伏愿一垂训诫,永循
彝则。”太宗乃诏元晓等,不得答吴王恪、魏王泰兄弟拜。
贞观四年,太宗谓侍臣曰:“比闻京城士庶居父母丧者,乃有信巫书之言,
辰日不哭,以此辞於吊问,拘忌辍哀,败俗伤风,极乖人理。宜令州县教导,齐
之以礼典。”
贞观五年,太宗谓侍臣曰:“佛道设教,本行善事,岂遣僧尼道士等妄自尊
崇,坐受父母之拜,损害风俗,悖乱礼经,宜即禁断,仍令致拜於父母。”
贞观六年,太宗谓尚书左仆射房玄龄曰:“比有山东崔、卢、李、郑四姓,
虽累叶陵迟,犹恃其旧地,好自矜大,称为士大夫。每嫁女他族,必广索聘财,
以多为贵,论数定约,同於市贾,甚损风俗,有紊礼经,既轻重失宜,理须改革。”
乃诏吏部尚书高士廉、御史大夫韦挺、中书侍郎岑文本、礼部侍郎令狐德棻等,
刊正姓氏,普责天下谱牒,兼据凭史、传,剪其浮华,定其真伪,忠贤者褒进,
悖逆者贬黜,撰为《氏族志》。士廉等及进定氏族等第,遂以崔幹为第一等。太
宗谓曰:“我与山东崔、卢、李、郑,旧既无嫌,为其世代衰微,全无官宦,犹
自云士大夫。婚姻之际,则多索财物。或才识庸下,而偃仰自高,贩鬻松槚,
依讬富贵,我不解人间何为重之?且士大夫有能立功,爵位崇重,善事君父,忠
孝可称;或道义清素,学艺通博,此亦足为门户,可谓天下士大夫。今崔、卢之
属,惟矜远叶衣冠,宁比当朝之贵?公卿已下,何暇多输钱物,兼与他气势,向
声背实,以得为荣。我今定氏族者,诚欲崇树今朝冠冕,何因崔幹犹为第一等,
祇看卿等不贵我官爵耶!不论数代已前,祇取今日官品、人才作等级,宜一量定,
用为永则。”遂以崔幹为第三等。至十二年书成,凡百卷,颁天下。又诏曰:
“氏族之美,实繁於冠冕,婚姻之道,莫先於仁义。自有魏失御,齐氏云亡,市
朝既迁,风俗陵替,燕、赵古姓,多失衣冠之绪,齐、韩旧族,或乖礼义之风。
名不著於州闾,身未免於贫贱,自号高门之胄,不敦匹嫡之仪,问名唯在於窃赀,
结褵必归於富室。乃有新官之辈,丰财之家,慕其祖宗,竞结婚姻,多纳货贿,
有如贩鬻。或自贬家门,受屈辱於姻娅;或矜其旧望,行无礼於舅姑。积习成俗,
迄今未已,既紊人伦,实亏名教。朕夙夜兢惕,忧勤政道,往代蠹害,咸已惩革,
唯此弊风,未能尽变。自今已后,明加告示,使识嫁娶之序,务合礼典,称朕意
焉。”
礼部尚书王珪子敬直,尚太宗女南平公主。珪曰:“《礼》有妇见舅姑之仪,
自近代风俗弊薄,公主出降,此礼皆废。主上钦明,动循法制,吾受公主谒见,
岂为身荣,所以成国家之美耳。”遂与其妻就位而坐,令公主亲执巾,行盥馈之
道,礼成而退。太宗闻而称善。是后公主下降有舅姑者,皆遣备行此礼。
贞观十二年,太宗谓侍臣曰:“古者诸侯入朝,有汤沐之邑,刍禾百车,待
以客礼。昼坐正殿,夜设庭燎,思与相见,问其劳苦。又汉家京城亦为诸郡立邸
舍。顷闻考使至京者,皆赁房以坐,与商人杂居,才得容身而已。既待礼之不足,
必是人多怨叹,岂肯竭情於共理哉。”乃令就京城闲坊,为诸州考使各造邸第。
及成,太宗亲幸观焉。
贞观十三年,礼部尚书王珪奏言:“准令三品已上,遇亲王於路,不合下马,
今皆违法申敬,有乖朝典。”太宗曰:“卿辈欲自崇贵,卑我儿子耶!”魏徵对
曰:“汉、魏已来,亲王班皆次三